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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婚还有独生子女费吗

发布时间:2022-04-24 04:41:14

A. 离婚后孩子跟女方,男方再婚后生的孩子属于独生子女

您好,离婚后孩子跟女方,男方再婚后生的孩子属于独生子女。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费。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第二十条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B.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再婚分别各有一个孩子,那他们还能享受独生子女政策吗

现在的人把婚姻当儿戏,夸张一点的说就是今天结婚,明天就离婚大有所在。如今离婚率也逐年增加,国家为了降低离婚率,也出台了相关法律政策,离婚前冷静期。即使如此,也阻挡不了人们的离婚。夫妻离婚,如果他们在结婚时,有共同的孩子,即使是结束夫妻关系,那关系也是剪不断理还乱。


虽然独生子女的补贴金额不高,但是经过逐年的积累,还是期待一定的奖励作用。独生子女的待遇,不仅是局限于金钱补贴,在以前参加国考时,都会为独生子女增加分数,就知道高考一分可以碾压千万,有时候这一分就可以改变孩子的命运。

C. 离婚了,然后再婚生了个孩子,算独生子女

您好,离婚后再婚的孩子是否算独生子女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您离婚前有一个孩子并且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我们国家现在全面放开了二胎的政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D. 父母离婚,父亲再婚再育,10元独生子女费还给吗

你母亲可以享受,你父亲不属于独生子女了,不能再享受了。

E. 离婚了,还能领独生子女费么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六条
依法结婚后生育一个子女并落实节育措施的育龄夫妻,保证不再生育,由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女方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每月发给五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或给予相应待遇;
(二)单位分配住房、按规定购买住房或划分宅基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
(三)独生子女入托(园)、入学、就医、招工等方面,应优先照顾。
(四)农村在社会救济、扶贫、生产资料供应、技术培训等方面,应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
(五)独生子女父母是职工的,按规定年龄退休后,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各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独生子女死亡后没有再生育的;可各加发百分之十的退休金。加发后的退休金,不得超过本人的基本工资。
独生子女死亡后没有再生育的农民夫妻,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和生活上的照顾。
第三十七条
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的夫妻,自愿只要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除享受独生子女家庭优待外,一次性发给不低于三百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或给予相应待遇。
第三十八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规定支出:
(一)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为职工,另一方为城镇无业居民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三)夫妻双方均为城镇无业居民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承担;
(四)个体工商业者,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承担;
(五)停薪留职人员,有接收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承担,无接收单位的由原单位承担;
(六)农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第三十九条
提倡开展独生子女家庭和双方家庭养老保险以及有关计划生育的其他种类的保险。
第四十条
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F. 离婚了,我还能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吗

只要你还没有有其他小孩,都是享受这一政策待遇的。
希望得到你的满意哦

G. 夫妻离婚之后,还能领取独生子女费吗

夫妻离婚之后当然还能领取独生子女费,只要保证双方只有这一个孩子的情况下,就是能够领取的。

一、符合领取的身份

夫妻两个人离婚,但是他们二人只有这一个孩子,那么就符合领取的身份,就可以继续领取独生子女费。但是在领取的时候只能一方去领取,不然双方都领取,这样不是符合规定的,毕竟国家不是慈善企业,也是需要根据事情的实际情况来领取的。

虽然现在国家提倡二孩三孩政策,但是选择独生子女的家庭依旧很多,这也是与国家的政策有着十分大的关系。不管家庭是做出怎样的选择,但是面对独生子女的家庭,我们应该保证他们能够得到相应的独生子女费用,这样才是对孩子最大的保障,也是对于家庭的一份关心和爱护。

H. 离婚后再婚还能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吗

法律分析:能否领取视情况而定。独生子女费是国家对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给予的生活上的补贴。孩子归谁应该就由谁去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I. 离婚再婚办理独生子女补贴是交离婚证还是结婚证

对于离婚之后再婚办理了独生子女的补贴,肯定是要使用结婚证的,并不会看你的离婚证,这个是需要带着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去办理

J. 再婚后又离婚!退休后能领独生子女费吗

所谓的独生子女费,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享受对象应该是在2015年12月31日前响应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夫妻。

而你退休后能否领取“独生子女费”,关键在于以下几点:

  1. 你省是否出台过“退休后能领独生子女费”的政策。这个政策有些省市有,有的省市是没有的。如果你是在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了第一个子女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你可在网上查阅你省2015年前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那上面可以为你是否能领取“独生子女费”提供法律依据。

  2. 如果你是在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一个子女而不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即使你省有这个享受政策,也不再提供享受。原国家卫计委早就明确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3. 即使你符合前“1”,还有很重要的一点需要说明:即使你在再婚后不再生育子女,而你的前配偶却在再婚后生育子女的,你的“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夫妻”的身份也同时消失。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对相关政策的了解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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