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亲是农村户口,儿子是城市户口能过户房产吗
这种情况下是过户不了的,农村的土地都属于宅基地,相互转让只能在农村户籍之间进行,如果儿子的户口已经迁到了城镇,不属于农村户口和房产和土地不能进行过户。
㈡ 父亲的农村宅基地能否过户到城市户口的儿子名下
农村的宅基地是村集体内部成员用于生活居住需要的一种福利性建筑用地。农村宅基地只能是村集体内部成员,拥有农村户口的人才有资格申请。这两项是最基本的要素。比如说父母是农村户口,而孩子是城市户口,那么孩子是无法获得在农村申请宅基地的权利的。如果要过户,除非就是这个儿子重新落户口到本村,并且,在本村没有其他的宅基地。这样才能让这个宅基地过户给儿子。
农村组织内部成员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本就属于农村集体的建设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分给农民使用,农民之间相互转让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㈢ 父母农村的房子怎么能过户给城镇户口的子女吗
直接过户就可以啊。
现在又不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
㈣ 你好,请问父母农村的房屋赠与给城镇户口的子女,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吗
这种情况我认为的话,你只能有房产证,却没有土地证,因为子女是城镇户口的,他不属于这个村里面的人,他就不能拥有这个村里面的宅基地,但是呢,这个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你父母个人的,你父母出钱,自己建起来的,可以作为一个财产转移到子女的名下,但是这个地就是仍然是村里面的,你只有一个房产证,应该是没有土地证,就是说没有不动产证。
㈤ 农村父母的房子可以过户给子女吗
法律分析:可以过户给子女。农村的房子父母健在,要过户给子女要取得住房产权,手续齐全,随时可以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可以与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买家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二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㈥ 农村宅基地上父母名下的房子可以过户给非农业户口的儿女名下吗
根据规定,应该可以过户给非农儿女呀
㈦ 农村的房子己确权怎样才能过户给城市户口的子女
现在国家规定了,户口父母是农村的房子子女可以继承,只是未来应该是不允许建设。
㈧ 城市户口子女可继承父母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
因为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组织,只有具有本村户口的村民可以按规定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宅基地上盖房建屋。但是,宅基地不属于村民私有财产,它不能作为遗产被子女继承。作为非农户口,就更不享有本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了。
所以,如果城镇户口的子女想要继承的这块农村宅基地仅
仅只是一块宅基地,地上并无任何建筑,那么他们不单不能继承,而且这块宅基地还会被村里合法收回。
但如果城镇户口子女想要继承的这块宅基地上是有建筑的,那么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其父母的私人财产,是可以被继承的。
按照“宅随地走”的原则
,城镇户口子女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后,自然而然的就获得了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是城市户口,不是本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规定,继承自父母的这处宅基地上的房屋城镇户口子女可以一直居住,但是期间不能翻盖,更不能重建,等到房屋倒塌消亡,或者拆除后,这块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合法收回。
而且,即使是父子父女关系,想要继承农村的房屋,也是需要办理继承手续的。
如果父母留有遗嘱的,那这属于遗嘱继承,办理起来比较简单,拿上遗嘱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就行。
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如果还有其他合法的继承人,那么除了需要相关材料外,还必须有其他人放弃继承该处住宅的签字申明,然后按规定程序进行遗产公证证明。
㈨ 父母农村房子可以赠与非农业户口的儿子吗
城镇户口的人可以继承或受赠予农村父母亲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无权继承或受赠宅基地使用权。
办理赠与过户给子女,需要父母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子女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宅基地就是县政府审批、批准,人民群众处置宅基地是违法行为,结果无效。
(9)父母农村房屋能过户给城镇子女吗扩展阅读:
城市户口的居民无权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因此是可以继承的。
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洪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
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