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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子女名下的财产

发布时间:2022-04-21 11:59:07

❶ 父母遗产,但房产证在儿子名下,其他子女是否可以分割

父母口头,证据有分房之意思吗?
无,一般给有名字的人。除非不养老等重大过错?

❷ 父母把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有什么影响

父母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的缺点有:子女未经过父母同意将该房地产擅自出售且买家是以正常价格购买的,父母无法要求取消交易;子女因法律问题被法院查封房产;子女将房产设置抵押权;子女离婚,房产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子女死亡,房产作为遗产被划分继承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❸ 父母出资登记在孩子名下房子归谁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那么该不动产应视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❹ 父亲出钱买车落在子女名下所有权归谁

所有权归子女,也就是落在谁的名下就归谁,实际上这是一个赠予合同,当落户完成后,赠予合同就生效了,那么这台车就是父亲赠予的,一旦生效父亲就不能要回了。

❺ 父母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其他子女有继承权吗

尽管父母留有遗嘱,登记是一个子女的名字,但是占有大量的房产的前提下,其他子女享有均分的权利。

❻ 父母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其他子女有继承权吗

有时候人心经不起考验,为了财产一家人争个你死我活,到头来却空空如也,不但得不到钱财,还失去了亲人。子女多的家庭,父母也很难做到一碗水端平,不是偏向大的就是偏向小的,有时候兄弟姐妹之间因为父母的偏心而产生隔阂。关于父母的房产,如果父母在世的时候,房产是留给父母养老的,如果父母不在了,一般来说是由第一继承人平均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跟子女,如果有留下遗嘱的情况,是按照遗嘱进行分配的。父母把房子登记到其中一名子女的名下,如果父母过世财产的分配会更为麻烦一些,如果父母把房子送给了这个子女,那房子就是这个子女的,跟其他人没有关系。

三、没有赠予的情况下,其他子女有继承权。

如果不能证明房子已经送给这名子女了,那房产就还是父母的,其他子女一样有继承权。而且这种情况下继承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的,除了子女,父母以及配偶都有继承权。所以房产归谁主要还是看父母把房产定性为哪种。

❼ 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子女是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一旦出于某种原因需要转让该房产或者是想用该房产抵押贷款等,都会遇到麻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❽ 父母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有什么风险

一、只能全款 如果孩子不满18周岁,房子又要登记在孩子名下,既不能选择公积金贷款也不能选择商贷,只能选择全款。因为贷款只针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是硬性条件。

二、财产分割麻烦 夫妻双方如果婚姻破裂,就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是不可被分割的,即使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说,该房产属于孩子,只是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监护人代为管理。

三、父母不能随便出售孩子名下房产 父母可以替孩子买房子,但不能随便卖孩子名下的房子。按照正常程序,孩子名下房子只有在孩子年满18周岁后,经其同意才能被出售。 如果必须要出售,则首先取得监护人的签名文件,确认其监护人资格,然后签署保证书:出售孩子房产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罹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父母如果想卖孩子名下房产套现也是不被允许的。

四、父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 虽然父母是实际出资人,但房屋已经登记在孩子名下,父母因特殊原因,比如赡养纠纷欲收回房屋,表示,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物权法对不动产权有着明确的规定。

❾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婚后购买的房产通常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现实情况是很多夫妻婚后是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的,在这种情况下,要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一是在仅支付购房首付款时,要看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登记在你父母的名下,那房产所有人属于你父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登记在你的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则认为是父母对夫妻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登记在你们夫妻两的名下,也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是在仅支付购房首付款时,看父母出资购房时是否明确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如果没有明确的赠与自己子女意思表示,则认为属于对夫妻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明确是赠与自己的子女一方的,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认为是其子女的赠与,是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三是如果父母支付全款购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通常认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其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是登记在夫妻两的名下,则认定为是对夫妻两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❿ 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写在自己子女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写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出资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一方无权分割。
婚后父母的出资必须是全款出资,如果只是部分出资,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仍然不是子女的个人财产,而是夫妻共有财产。在父母全款出资的情况下,房产证必须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才算是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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