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罗湖区计生委关于户籍老人独生子女奖励政策
农村的,一般在年满60周岁后可以申请奖励扶助,100元/月。城市的,在退休后可以增加5%的退休金。地区不同,有差异,去当地计生办咨询办理吧!
㈡ 《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怎么登记
该《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暂时执行时间为五年。
该文件的下发至广州市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因此,为抓紧时间,你可直接与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取得联系。
至于“怎么登记”,在你联系计生办后,他们应该会详细告诉你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㈢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17发多少
2018年,独生子女家庭补贴最新政策,如下:
一、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在孩子18周岁之前每年都可以领到至少60元以上的补助
二、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满59岁后,国家会给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补助,需要说明的是,领取这项补贴是需要经过审核批准的,具体条件请详询当地部门。
三、只有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办理名望证,凡持有《独生儿女父母名望证》的夫妻,自领证到儿女满足18周岁前,每个月可付出10元独生儿女嘉奖费。
四、国企工人们所熟知的退休补助,即独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
五、针对农村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即村落独生儿女户的养老保险补助。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购买新农保时,给予必定补助,有的处所还是全免的。
六、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时,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奖。
㈣ 如何申领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什么好处呢?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有单位的到了退休的时候,没有单位到了退休年龄的,可申领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 办理事项 申领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 办理依据 1.《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发[2004]16号) 2.《吉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受理机构 双方有单位的双方单位受理;一方有单位一方无单位的,有单位一方受理。双方无单位的,先满60周岁一方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办理条件 1.持有本省非农业户口办理了退休手续的独生子女父母。 2.达到60周岁,持有本省非农业户口、无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3.符合下列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也应当享受奖励待遇: ①离婚、再婚未再生育或者未违法收养子女的; ②退休时独生子女已经死亡的; ③无子女退休的,但1979年9月女方年龄达到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的夫妻和未婚的公民除外。
㈤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17发多少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1.属于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从领证开始每个月有版10块钱的保健费权。
2.在职职工的单位负责发放保健费,如果无职业则由当地政府发放。
3.独生子女的父母男的满了60周岁女的满了55周岁可以领取计划生育奖励金。
4.农村户籍独生子女一次性获得补助金,由当地政府发放。
5.独生子女如果发生亡故,而父母未再生育的可以申请扶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6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的通知》
佛府办(2018)46号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工作,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年5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正)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2015年12月31日(含31日)以前符合政策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城镇居民,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下称到龄)起可以申领奖励金:
(一)终身只生育了1个子女的夫妻;
(二)终身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了1个子女的夫妻;
(三)独生子女(无论其是否已生育)死亡后,再生育1个子女或者只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夫妻。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第二条申领奖励金:
(一)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条件,婚姻状况发生变动后没有再生育的一方;
(二)再婚前没有生育子女,再婚后只生育1个子女的一方(是否收养子女不影响本项执行);
(三)终身没有生育(或收养)子女,再婚后只与1个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一方;
(四)符合政策曾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含不够间隔期生育)并同时存活,现只存活唯一子女且其他子女均在生育子女前死亡的夫妻。
第四条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亲生父母,双方补办结婚登记后并符合奖励条件的,可给予奖励。
第五条 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且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范围的对象,不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 奖励对象的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如本人提出档案中早期记载的出生日期与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则以档案中早期记载并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认定的出生日期为准。
㈦ 深圳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金享受情况证明的该居民——户籍是填非农业吗
是的,深圳居民户口都是非农业。
㈧ 如何申领独生子女 父母计划生育奖励
国家卫计委明确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在两孩生育政策正式实施前已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于各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规定有所不同,因此你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咨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㈨ 深圳退休一次领了独生子女奖励现在还能申请每月160元的奖励吗
根据《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版父母,在男性年满权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前2个月,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奖励金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当月起计发(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由社保经办机构代发,每季度发放一次。奖励对象2009年1月1日至本办法实施前应享受的奖励金将一次性补发。
奖励金由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由市财政通过体制安排,不影响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的父母,该奖励金不影响其领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已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退休时一次性领取计划生育奖励补助的,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
奖励对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后又再生育、收养子女的,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将取消或终止其奖励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