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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文章

发布时间:2022-04-19 20:56:45

『壹』 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该如何认定,离婚后房子归谁

法律分析:1、一方父母出全资,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举例:在结婚前,男方父母出全资购买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该房屋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反之亦然,女方父母出全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女方子女名下,该房屋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只有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屋,才属于婚前财产。一方父母出全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这种情况是不适用的。

2、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

举例:在结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款,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这种情况,离婚时一般将房产判归产权登记方男方所有,剩余的贷款由男方自己支付。对于婚内共同还贷的部分(本金+利息)及房屋增值部分,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反之亦然。即使婚后是由男方的工资偿还的房屋贷款,也属于婚后共同还贷。因为婚后男方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

举例:结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款,登记在女方名下,如果没有其他约定,一般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女方或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反之亦然。

4、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举例:结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款,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共有方式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共同共有,那离婚时那该房屋男女双方一人一半。如果夫妻双方约定按份共有,离婚时男女双方按约定的份额对该房屋享有产权。如果对共有方式没有特别约定,则视为等额等份共有,即离婚时,一人一半。反之亦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贰』 父母为婚后子女出资购房,写份协议该怎么写

要写明赠予给自己的子女,否则容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叁』 父母出资给你买房竟要担这么大风险

中国人买房有个有趣的现象:子女买房,父母出首付,有的甚至在买房之后还会帮助子女还贷款。融360房贷君有个远房亲戚阿姨,儿子结婚时出了首付,还贷的前几年都帮着还贷款,后来自己生了病,儿子却连生病的钱都不给出,阿姨抱怨说,早知道有这风险,就不会帮他买房了。

知道亲戚阿姨的遭遇后,融360房贷君在深表同情的同时,不禁思考:父母给子女出钱买房真的是天经地义吗?除了阿姨说的赡养问题,父母还会承担哪些风险?

养老风险:为买房倾尽所有积蓄,老无所依

同事的一位朋友A家,父母拿出所有积蓄支持孩子买房,后来生了病,自己却拿不出足够的钱治病,儿子那边也要还房贷,日子紧巴巴的,最后东拼西凑才借到治病的钱。

法律风险:给儿子出资买房,房子没父母的份

之前有个网友大叔B,儿子结婚后,老两口给小夫妻出了一部分首付,后来儿子离了婚,房子判给了儿媳妇,本来想指望在房子中养老的两夫妻赔了房子又赔了钱。

在房价不断上涨的背景下,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成了普遍现象,从情感的角度看,是做父母的心疼子女,从法律的角度看,有些父母的疼爱缺乏合理的规划。针对以上问题,融360房贷君想提醒一下广大父母和子女,在买房之前一定要弄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1. 出钱买房后自己生活是否受影响

2.明确出资部分是赠与还是借贷

3. 赠与一方还是双方

4.出全资还是部分出资

先说说这第1条,有些家庭父母为了给子女买房,不惜动用自己的养老钱,等自己急用钱的时候却没了着落,就像上文的朋友A父母。虽然父母疼惜子女,但是也要对自己负责才行,房子虽然买了,生活却出了问题,这样真的是得不偿失。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有一定的规划意识,在保证自己养老生活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适当支援子女买房。

再说说第2、3条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也就是说,除非父母能提供证据证明出资部分只赠与自己的子女,或者能证明出资的钱是借给子女用于买房的,否则都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上文中的网友大叔B,只是单纯地出钱给儿子买房,并没考虑是赠与还是借贷,也没让儿子打欠条,所以房子被认定为对儿子夫妻二人的赠与,离婚时也分不到房产,要不回出资的钱。

关于第4条,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全额出资,将不动产权登记和赠与一方的规定呼应,法院将以此作为判断父母出资购房真实目的的依据。

所以,付款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出资部分的赠与对象,如果大叔B是全款给儿子买的房子,产权只登记在儿子名下,就会被认定为对儿子一方的赠与。不过能全款买房的人也只是少数,多数家庭都是父母出部分资金帮子女买房,这样很容易被认定为对儿子夫妻的赠与。另外,对于婚前就给子女买房的情况,除非产权证上只写了自己子女的名字或者有明确赠与证明,否则都会被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

不少父母认为,现在房价这么高,年轻人要背负很大的压力,作为父母能帮尽量帮,也没想着让他们偿还。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是出于情分而非本分,有人碍于面子,不好意思跟子女打欠条开证明,觉得问题会变复杂,实际上这是防止问题变得更加复杂的简洁方法。要跟子女明确买房的钱是赠与还是借贷,最好留下书面或者录音凭证。子女也不要认为给自己买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管是否给自己买房,都要懂得理解、感恩。可怜天下父母心,愿天下的父母都能健健康康安享晚年。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2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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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父母为自己子女买房出资,如何最大限度维护子女的利益

现在,有很多年轻人结婚时买不起房子,大都是由父母亲来掏钱为儿女们来买房子。那么,父母亲就会有忧虑,因为现在年轻人的婚姻说不清楚,很不稳定,说离就离了,万一离婚了怎么办?离婚了,岂不是让儿媳妇或者女婿分走一半? 在这里,先让我们来看看法律对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是如何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在此,我重点说一下该条司法解释的第二句,也就是说,子女结婚以后,父母为子女夫妻双方买房出资的,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该出资是仅仅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那么该出资就视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了。这样的话,就让作为父母的感到不安和担心了,将来子女夫妻俩离婚了怎么办?为了不让离婚后儿媳妇或者女婿分到这笔财产,应当采取这样的办法:子女结婚后,作为父母的如果为子女夫妻双方买房出资的,就和自己的子女或者子女夫妻双方签订一个赠与协议,赠与协议的内容就是买房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一方赠与,并不赠与另一方,即不赠与儿媳妇或者女婿。如果有这样的协议,那么,即使将来子女夫妻双方离婚了,父母赠与自己子女买房的钱就不会被分割了

『伍』 父母出资给儿女买房怎么认定

法律分析
实践中,对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性质是借贷还是赠与,各方可能存在争议,在此情况下,应当将法律关系的性质作为争议焦点进行审理,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准确认定双方的法律关系是借款还是赠与,从中国现实国情看,子女刚参加工作缺乏经济能力,无力独自负担买房费用,而父母基于对子女的亲情,往往自愿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大多数父母出资的目的是要解决或改善子女的居住条件,希望让子女生活更加幸福,而不是日后要回这笔出资,因此,在父母一方主张为借款的情况下,应当由父母来承担证明责任,这也与一般人的日常生活经验感知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陆』 如何处理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纠纷

婚后买房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柒』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情形:一、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子或女的配偶未出钱,但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栏则记载了子或女的姓名;二、父母出资一部分,其余由子或女出资购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子或女的名下;三、父母出首付款,其余房款由子或女通过银行贷款支付,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子或女的名下;四、父母出资一部分,子或女出资一部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父母名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捌』 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如何声明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予声明怎样写

不用写,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内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容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你父母只需要一次性付款,把房子写你的名字就行了。不用写协议了。

『玖』 父母为已婚子女出资买房为夫妻共有

现代快报讯(实习生 李泳蓉 记者 季雨 王瑞 )一年中,三月四月被称为楼市销售旺季。在这轮“金三银四”里,相信有不少为人父母的,想要在经济上支持子女,为他们购置一套房产的。按照以往《婚姻法》规定,无论婚前还是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只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赠与,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不过,《民法典》实施后,如果给婚后子女买房,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该房产视为夫妻共有。
【《民法典》实施后】
父母出资给子女婚后买房
无特别约定房屋视为夫妻共有
关于父母出资买房,2021年前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明确规定了两种情形:一种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种是,无论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即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视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的除外按约定。
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29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1062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而民法典第1062条也规定了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由此可以看出,民法典实施后,对父母出资买房作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大致可以归纳为:
1、男女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即使产权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也是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这种情况下,房屋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男女结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则结婚后买的房屋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典型案例】
婚内买房父母“赞助”
离婚时被认定为借款需归还
在现实生活中,家人亲属经济支持买房的情况不在少数,亲属之间也很少有人会写借条。那么,父母为成年子女婚后买房而出资,在法院判决时,会怎样认定?究竟属于赠与、还是借款呢?
案例一:
出资44万给女儿买房后小夫妻离婚
前丈母娘把小两口告上法庭追讨债务
小雪和丈夫阿鸿结婚多年,老公常年外地跑,家里的事情都是由她来打点。几年前,小雪在广州中心看中了一套房,无奈当时手里的钱不多就打住了,妈妈王姨见此,便跟女儿说自己可以帮她出资44万元付首付。买房的事情阿鸿也同意,小雪为免弟弟不高兴,于是根据划款时间,向妈妈写了三张借条,共计借款44万。
短短几年时间,小雪买的那套房子,市场价从160万元涨到了228万元。不想,小夫妻俩因感情破裂到法院办理了离婚和财产分割手续,而上述房屋他们二人要求各分114万元。王姨得悉此时感觉自己亏大了,于是便把女儿和阿鸿告上法庭,要求追讨44万元欠款。
法庭上,阿鸿表示自己完全不知小雪向妈妈借款一事,认为那是王姨的无偿赠与;而王姨提供的借条仅有小雪一人签名,并无自己的名字。该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在中国社会,子女买房父母资助是较为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该笔资助款是属于借款还是赠与难以厘定,应属性质待定的状态,并要根据证据、社会习惯、公平等多重因素综合评判。
最终,法院认定案涉款项属借款性质,判决小雪和阿鸿向王姨偿还借款44万元。
案例二:
为子女婚后买房出资30万
法院认定为借款需归还
2021年,南通海门法院也审理了一起类似的案件。项某夫妇婚后买了一套房,项某的母亲林阿姨出资30万元,用于支付购房款。谁知不久后,项某夫妇离婚了,而当时买房的30万,二人并没有还给林阿姨。住房就登记在女儿和前女婿名下,林阿姨认为自己年老体弱身体多病,也没有生活来源,于是就起诉到法院,要求女儿和前女婿归还她的出资款。
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林某的诉讼请求,认定30万购房款属于借款,判决两被告归还林某30万元本金。法官表示,虽然夫妻是否离婚、或是否写过借条,都不会改变出资款的借款性质,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父母出资时最好对款项性质进行明确约定。
【律师建议】
父母为子女婚后买房
最好提前签署相应的协议
民法典实施前,一方父母想给自己子女单方买房,只要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即可。然而民法典实施以后,这招不管用了。那么,若是父母想资助子女婚后买房、买车,又想避免财产损失,应该怎么办?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吕金艳表示,建议最好以下两点:
1、在子女结婚前给孩子买房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畴,其中就包括了一方的婚前财产。所以,如果父母希望给子女的财产以后不会被拿来分割,则应该在孩子结婚前把财产赠送给孩子。只要是在孩子登记结婚之前购买而且只登记您孩子个人名下,离婚是不分的。因为这代表父母是将房、车赠送孩子个人的,与其日后的配偶没有关系。未来即使孩子们要分手要离婚,这些财产也属于孩子个人的,不用进行分割。
2、结婚后赠与财物给子女,需与子女签署相应的协议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29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1062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之规定,如果没有相应的协议,则婚后父母出资支持子女购买的房屋将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若有明确的协议,则按照协议处理。
所以,在子女结婚后,父母希望支持子女的房屋仍为孩子的个人财产的话,则需要与子女签署相应的协议,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该出资/赠与系对XX单方的赠与,与其配偶无关”。如果没有协议,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孩子们一旦离婚,则该份出资购买的房屋也要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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