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男方父母给的房子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
男方父母给的房子,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男方父母给的房子应该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女方得不到这个房子的,因为在结婚之前,这个房子已由男方父母给买的,属于婚前财产,女方离婚以后不可以分割这个房子的财产的,现在婚姻登记时都应注明是婚前财产,将来有什么变化也好分割
㈡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分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父母资助买房的一方有权利按照规定要求分割房屋。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婚前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双方父母均出资的,应该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㈢ 房子全在男方父母名下,男方是独生子,如果离婚女方能分到家产吗
如果方便在父母名下的话我觉得如果离婚女方应该是分不到财产的,因为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作为儿女来讲的离婚应该是分不到财产的
㈣ 房子在南方父母的名下,离婚的话女方能分到吗
房子虽然在男方的父母名下,但离婚的时候能不能够分割,主要看购房款和后期的房屋贷款是谁出的。
如果房屋的首付是对方父母出的,但是后期由你们夫妻二人的共同收入进行房屋贷款的每个月返还,那离婚的时候也是可以将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但如果是对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屋,同时也在他们自己的名下,那就属于婚前财产。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㈤ 房子的宅基地是男方父母的要是我离婚了是否可以分到房子
关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是在婚内夫妻建造取得且对房屋有贡献,那么可以对房屋进行分割。
宅基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享有使用权。由于农村宅基地房屋的身份属性,实践中实行“一户一处宅基地”的原则,所以是不能分割的,但是对于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是可以分割的。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在婚前就已经存在,那么对于该房屋不能进行分割;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在婚后建设而来,但是您夫妻双方对此没有任何贡献,也是不能分割的;只有该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在婚后取得,且您夫妻双方对于房屋是有贡献的,那么是可以进行分割的。该房屋作为家庭共有财产,首先应进行分家析产,在夫妻取得所属份额的所有权之后,然后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房屋作为家庭共有财产的情况下,如果进行出租,其取得的租金收益也属家庭共有财产,也是可以参与分割的,但首先也是应当先分家析产,然后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婚后对该房屋进行加盖,但是该加盖房屋是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则属违章建筑,就该违章建筑的所有权在法院审理中是不能分割处理,但就该违章建筑的使用权,部分法院会作出处理。
【相关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㈥ 男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配
根据法律的规定,1.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分割;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如果在结婚后,父母出钱买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㈦ 婚后,男方父母全款给钱买的房子,写的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后,女方能分到吗
你好,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是能够分到的,但男方父母赠与时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除外。
房产名字写夫妻双方,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还会参考双方贡献大小、结婚年限长短、双方过错问题等因素。
【法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658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5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26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㈧ 婚后,男方父母全款给钱买的房子,写的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后,女方能分到吗
您好,依您所言,若男方父母在赠与男女双方无特殊约的情况下,女方可分到房产。对于子女婚后买房,一方父母出首付的情况,如果子女离婚,在财产的界定上我们要区分对待。子女婚后自己出资买房的,无论是贷款还是全额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子女离婚时应当平均分配,即一人半。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即对于一方父母出资付款,写夫妻双方名字的情况,如父母没有特殊约定就相当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行为,在子女离婚时,男女双方平均分配,除非女方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赠与人可以根据《合同法》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660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 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29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 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 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㈨ 离婚后,男方继承父母房产,女方还有分割权吗
要看男方应当继承父母遗产的时间节点,如果是在离婚前,男方作为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但在离婚时尚未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在离婚时或者离婚后,遗产已经进行实际分割,女方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或者离婚后财产纠纷,对已经分割完毕的遗产向法院请求分割。
但可以分割的前提是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果,男方父母在留遗产时明确表示由男方个人继承,那男方继承的遗产就属于男方个人的财产,女方无论是在婚内还是离婚后都无法请求分割。
——家事法苑团队刘海娜律师
㈩ 离婚时女方能分男方父母的房产吗
男方父母的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不能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