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拆迁安置房怎么过户到儿子名下
1.
如果父母还在世:想现在过户给儿子,可以采取赠与、买卖等方式,赠与费用较少些。回
2.
如果是想在答父母百年后再过户到儿子名下:父母可以留下自书遗嘱或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等,指定房子只由儿子一人继承即可。
B. 拆迁的房子房产证可以写子女的名字吗
父母的拆迁安置房能直接写上子女的名字,但是子女与父母于属同一户宅基地家庭的成员。
拆迁安置户家庭拿到拆迁安置房且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后,家庭人员可以协商对这些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在办理的房产证上写上谁的姓名。如家庭人员中有人愿意放弃安置房产权的,放弃产权人则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资料,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填写一份放弃安置房权利的声明。
通常没有矛盾的家庭,年纪大的老人会主动放弃安置房的产权,将自己的产权份额办到晚辈名下,否则以后一旦成为遗产也是挺麻烦的,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财力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2)父母拆迁安置房写子女名字扩展阅读
拆迁安置户家庭拿到拆迁安置房且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后,家庭人员可以协商对这些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在办理的房产证上写上谁的姓名。
如家庭人员中有人愿意放弃安置房产权的,放弃产权人则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资料,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填写一份放弃安置房权利的声明。
通常没有矛盾的家庭,年纪大的老人会主动放弃安置房的产权,将自己的产权份额办到晚辈名下,否则以后一旦成为遗产也是挺麻烦的,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财力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所以,农村宅基地住房拆迁时,如果子女与父母是同一户宅基地住房的家庭人员,父母可以通过放弃安置房产权的方式,将属于自己的安置房产权份额直接转到子女的名下。
如果子女与父母不是同一户宅基地住房的家庭人员,父母不能将自己的安置房产权直接写上子女的名字,要等父母拿到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后,再通过买卖、赠送、继承的方式将安置房产权过户到子女的名下,这样要多支付一笔相应的房产过户税费。
C. 父母的房子拆迁,安置房写我的名字这算是我的吗
父母有一套拆迁的房产,只能视为父母对你个人的赠与,该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你的个回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父母把拆迁房置换的新房赠与子女,等同于为子女购房出资,你妻子能否成为受赠者,取决于“房产登记在你个人名下”产不产生“明确表示赠与给你一方”的法律后果。根答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关于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规定,拆迁得来的房子,因登记在你个人名下,视为父母对你个人的赠与,该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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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父母的拆迁安置房写女儿的名字父母可以改回来吗
可以改过来。但是,由于这个房子的房主是女儿的名字,如果想改房主,就需要这个女儿的同意才可以的。
E. 房子拆迁后给的安置房能直接写子女的名字吗
按子女与父母是否属同一户宅基地家庭的成员分为下列两种情况:
1、农村宅基地住房拆迁时,如果子女与父母是同一户宅基地住房的家庭人员,父母可以通过放弃安置房产权的方式,将属于自己的安置房产权份额直接转到子女的名下。
2、如果子女与父母不是同一户宅基地住房的家庭人员,父母不能将自己的安置房产权直接写上子女的名字,要等父母拿到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后,再通过买卖、赠送、继承的方式将安置房产权过户到子女的名下,这样要多支付一笔相应的房产过户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5)父母拆迁安置房写子女名字扩展阅读:
以转让过户为例,转让费包括:
1、交易税费
a.营业税 (税率5.55% 卖方缴纳)
①购买时间超过5年这里首先看产权证, 其次看契税发票,再次看票据(房改房看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这三种证件按照时间最早的计算。一般地说票据早于契税发票,契税发票早于产权证,房改房中时间最早的是房改所收的定金的票据。
②所售房产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5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b. 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卖方缴纳)
①家庭唯一住宅;
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
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
c. 印花税 (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d. 契税 (基准税率3% 优惠税率1.5% 和1% 买方缴纳)
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e.测绘费 1.36元/平米 总额=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 (08年4月后新政策房改房测绘费标准:面积75平米以下收200元,75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收300元,144平米以上收400元)
f.二手房交易手续费 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 非住宅10元/平米
g.登记费(工本费) 80元 共有权证:20元。
F. 拆迁房办理房产证,可以直接办子女名下吗
父母的拆迁安置房能直接写上子女的名字,但是子女与父母于属同一户宅基地家庭的成员。
拆迁安置户家庭拿到拆迁安置房且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后,家庭人员可以协商对这些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在办理的房产证上写上谁的姓名。如家庭人员中有人愿意放弃安置房产权的,放弃产权人则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资料,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填写一份放弃安置房权利的声明。
通常没有矛盾的家庭,年纪大的老人会主动放弃安置房的产权,将自己的产权份额办到晚辈名下,否则以后一旦成为遗产也是挺麻烦的,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财力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6)父母拆迁安置房写子女名字扩展阅读
买拆迁房的注意事项:
对于无证的拆迁房,在购买的时候要分得清情况。
1、办理公证手续这是必须的,为了防止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有的开发企业为了达到增加收入的目的,在拆迁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地收一些费用相对来说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所以说,弄清这套拆迁房的性质对于您的购买至关重要。您就能考虑对拆迁的协议进行更名了,更名时,要进行公证。
2、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如果此套拆迁房在拆迁时就手续不全,实际中拆迁协议也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房产证通常会按照拆迁协议等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产权仍属于原房主,则不利于您维护权益。您可以向出售单位确定相关事宜,或者仔细查看您所签订的购房协议。
G. 父母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只写一个子女,其他子女有继承权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继承的法律,你是有继承权的。但是,依照现行法律,你的继承权只有在你的父母过世后,才能实际行使。现在你的父亲仍健在,你母亲去世后属于她的财产部分现在由你的父亲一并管理,实际上目前你们做子女的仍无法继承。所以,你现在只有等待。但同时,你可以向你的父亲提出,拆迁后新分配的房子,只写你姐的名字是不对的,你也有继承权。听听你父亲的意见。你要明白,子女有权继承父母亲的财产,但是,父母亲同样也有权将属于自己的财产,赠与自己的亲人或其它人。这是他们的权利,如果你的父亲想将属于他的财产全部赠与你的姐姐,因你和你姐均已成人,并独立成家,父亲不再对你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所以,你是无权干涉你父亲的赠与决定的。但是,对于遗产中属于你母亲的部分,你是有权继承属于自己的那部分的。所以,你可以通过与你的父亲沟通,听他的意见。如果他同意在你去世后,你和姐均分继承,那现在最好有个说法。不能由你姐一人取得房产权。如果他想将全部财产给你姐你可以理直气壮地争取属于你自己的、你母亲留给你的那一份。
H. 一下父母的房子,拆迁安置房可以直接写子女的名字吗
1、不抄可以的。 2、要等房子安置后,房产证上的名字可以写上父亲和所有儿女的名字,直接写儿子和儿媳是不可以的。 3、要是父亲有多个子女,每个子女都要写上的,要不就一个都不写,只写一个是不可以的,或者等父亲拿到房产证后,再过户或赠与给儿子儿媳是可以的。
I. 父母拆迁安置房写儿子的名字儿媳有所有权没有
如果是父母的拆迁安置房,那么所有权房屋的所有权理所应当是归父母所有,包括父母将房子的名字写成,儿子和儿媳妇,那么就理解为父母赠与该套房子,所有权给儿子和儿媳妇,成为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所谓的共同财产就是夫妻期间取得的财产,然后的,如果一旦有任何的变故,会按照法律规定分配。
认真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