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后父母赠与房子给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赠与房子给了儿子,当然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如果是结婚前的话,那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B. 父母赠予已婚子女一方房产,如何确定
法律分析:父母赠予已婚子女一方房产,可以这样确定:1、可以签订赠与协议,注明将房款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另一方无需签订即可;2、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如登记在双方名下,需要夫妻之前签订协议,否则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3、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C.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这样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了吗
父母把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的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如果父母有书面协议或者是明确的表明,这个房子是父母赠与已婚子女个人的房产,这个房子在办完过户手续后就属于父母孩子的个人财产,如果父母没有明确的表示过或出示书面协议的话,过户后这套房子就属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了。
房子是花钱买的话于是婚后共同财产,如果是赠与,也没有强调赠于谁也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明确赠与个人的话就属于个人财产。当初小张父母说是给你们住着,并没有明确赠与小张,所以房子自然就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两个人感情不和离婚的话房子就是一人一半了。
D. 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2,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4,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 结婚后父母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正常来说,如果父母把房产过户给结婚后的子女,在没有什么特别说明的情况下,这会成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有特别说明则另说,例如做一份公证说明仅赠与子女个人,不做共同财产的。
F. 父母的房子赠与已婚子女
我认为父母的房子如果赠与已婚子女,并且有合法手续的,如果子女没有赡养父母,父母依旧可以追回房产使用权的。
G. 父亲把房子过户给 已婚的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男方父亲把其个人的房屋过户给儿子,若登记在儿子儿媳两个人的名下,如果离婚了,女方是有权利分得一部分房屋折价款的。
根据现行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 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若是男方父亲将其名下个人房产过户给儿子,房产仅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房产将视为男方父母对男方个人的赠与,女方无法在离婚时分得相应的份额或折价款;若是登记在双方名下,则离婚时女方可适当分得相应的份额。
根据本问题所描述的情况,房产虽然由男方父亲出全款购买,但登记在男方和女方两个人的名下,并不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之规定。因此,女方也可享有该房产相应的份额,在双方离婚时可以分得相应的财产权利。
H.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就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吗
如果是明确约定赠与给子女的,那么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I. 婚后父母赠予给女儿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你好!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建议在赠与前,父母可以写一份赠与协议,明确房产赠与给子女个人,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因此,赠与一方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被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父母赠与时候,一定要出具赠与协议,否则会有潜在的法律风险。另外,如果赠与一方的房产,另一方加名,则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3条__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J. 父母如何赠与房产给已婚子女
法律分析:父母如何赠与房产给已婚子女方法为:1、签署房产赠与确认书,明确表示赠与一方;2、对所赠予的房屋进行价格评估;3、办理房产赠与公证;4、缴纳相关税费;5、更换新房产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