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领独生子女费到当地的社区去领,一般来说独生子女到了16岁以后就不能再领了。
B. 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如何发放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
C. 退休一次性独生子女费
退休时的一次性独生子女费,是我们国家针对独生子女父母的一种褒奖。国家一般规定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对无业或者失业人员有的地区是规定由县区和乡镇街道财政承担。
目前,北京市的标准是1000元,河北省标准3000元,上海市标准5000元,已经多年没有调整了。
与时俱进的省份是山东,是退休上年度30%的社会平均工资。从这个标准上来讲,跟我们的退休年龄相挂钩。退休时间越晚,相应的标准越高。
退休后独生子女补贴发放标准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
(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帮助。退休时增加的百分之5和这次月增加106元应该不会矛盾。
(3)2016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扩展阅读:
退休后独生子女补贴发放规定
(一)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二)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三)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D. 退休人员领取独生子女费需要什么证件才能办理
独生子女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你当地卫:计委,去办理。
E. 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费是多少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发放标准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F. 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怎么领取。退休10多年了,还不知道有这个独生子女费用怎么领
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费应该由所在单位在职工退休时一次性支付给退休人员的,他的发放标准一般是按照所在省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的,具体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部门,或者咨询一下退休时原来公司的人事部门。
G. 退休人员在哪里领独生子女费
按规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或无退休金的60周岁都必须带有关证件手续去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费,所以是去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H. 父母退休后怎样领取独生子女费
领取方式由社保经办机构代发。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内子女实容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
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I. 退休后怎样领取独生子女费
一次性奖励对象为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在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退休时未享受加发5%养老金待遇的持证退休人员。符合以上奖励条件、已死亡的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予以补发。
关于领取《光荣证》的退(离)休职工,享受奖励金的条件有哪些?
1、退(离)休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金分别计发,即夫妻一方退休,一方享受;
2、未到退休年龄,但在国家政策性规定范围内提前退休(不含提前离岗、假休、内退人员)、退职、病退的夫妻;
3、领取了《光荣证》,但子女死亡,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退(离)休夫妻;
4、离异、丧偶前按规定领取了《光荣证》,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退(离)休职工;
5、再婚后新组成的家庭持有《光荣证》,并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退(离)休夫妻,双方一方持证,一方享受。
(一)本人申请
持证退休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和《职工退休养老证》,向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部省属企业提出申请,填写《某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人员一次性奖励金申请表》;已死亡的由配偶或子女凭有效证明及相关材料代为申请。退休后居住在外地的人员,到原退休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一次性奖励登记手续。
(二)资格确认
1、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审核《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等证明的有效性,并将人员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企业退休人员身份及退休时间、生存状态、养老金待遇发放情况等事项,在曾属企业负责审核本企业人员资格。
2、经审核的名单在提出申请登记的所在社区(村)或在曾部属企业张榜公示10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将有关申报材料报市一次性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符合享受一次性奖励通知书》,并由社区、村或企业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