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子女父母 > 简述父母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简述父母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发布时间:2020-12-02 15:30:19

⑴ 请解释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就是说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收养登记完成后自然消除。在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和其生父母之间只是有血缘上的关系,不再有法律上的关系,也就是说生父母无需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养子女也不需要对生父母尽赡养义务。但养子女需要对养父母尽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间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1)简述父母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扩展阅读

收养依据

收养的法律依据有很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是规定中国收养制度的最主要法律。

中国于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颁布了建国以来的第一部收养法,该法于1992年4月1日起实施。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修正案),修改后的收养法自1999年4月1日起实行。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收养的规定,《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族自治地方对收养法的变通或补充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有关收养内容的司法解释、意见,以及中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收养问题的国际条约等,都完善了中国的收养制度,规范了公民的收养行为,都是收养的法律依据。

⑵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我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根据该条款的规定,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形成了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养子女取得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产生了与亲父母子女间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具体如下:

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养父母应当从物质生活上对养子女进行抚育和照料,从思想品德和知识上对养子女全面培育和正确引导,直到养子女独立生活为止。如果养父母未履行其应尽的抚养义务,养子女有权要求养父母给付抚养费。该义务不因养父母的离婚而解除,即使双方离婚,不抚养子女的一方也要依法给付抚养费。

养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养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养父母既要依照法律和道德的要求对养子女进行管理、教育和必要的约束,又要保护养子女免受他人的不法侵害。如果未成年的养子女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国家、集体和他人造成损害时,养父母须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已独立生活的成年养子女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的和生活困难的养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资料与扶助和照料,直至养父母死亡时为止。对养子女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的,养父母有要求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必要时,可以通过起诉,强制养子女给付。

养父母与养子女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养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都是养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双方享有同等的继承权。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千方百计阻挠养子女继承养父母的遗产,或随意减少养子女的继承份额,这些都是违法的。同样,养父母对养子女的遗产也享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权。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形成拟制直系或旁系血亲关系

依照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形成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范围,包括孙子女、外孙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以及兄弟姐妹之间。因此,养子女与养父母的父母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养祖孙、养外祖孙的近亲属关系,他们产生了附加条件的抚养、赡养义务。养子女死亡时,养(外)祖父母可作为其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如果养父母先于养(外)祖父母去世,当养(外)祖父母逝世时,养(外)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养(外)祖父母的遗产。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婚生子女及其他养子女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养兄弟姐妹的近亲属关系,产生了附直条件的扶养义务。养兄弟姐妹之间可互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⑶ 父母子女间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监护权。
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
所享有的权利,就是与义务相对的,比如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要求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⑷ 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着哪些义务和权利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的权利义务有:在人身方面,有抚养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法定代理;在财产方面,主要表现为对子女财产的管理;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父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子女的权利义务有: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有义务给付赡养费,并且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子女有义务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案例】【案情介绍】小方5岁时,父母就离婚了,小方被判给了爸爸。可是不负责任的爸爸将她推给了年老的奶奶,对她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妈妈开始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两年后,妈妈下岗了,没有了生活来源。小方只好和奶奶相依为命。小方初中毕业时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当地的师范学校,但无法筹到学费,无奈之下,小方将父亲告上了法庭,迫索抚养费和教育费。【审判结果】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基于此,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小方的父亲承担抚养费和教育费。【案件评析】《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⑸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

所谓婚生子女是指在夫妻关系合法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是指未取得夫妻合法关系时所生育的子女。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养子女同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从收养关系成立时起,双方应相互承担义务并享有权利;而继子女同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由于继母或继父对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才互相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
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婚姻法》和《收养法》的有关规定,主要有:(1)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对婚生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但对于养子女的姓氏,《收养法》规定可以随养父或养母的姓,经过协商同意可以保留原姓; (2)养子女和养父母的其他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子女和其他亲属之间权利义务的有关规定; (3)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暂停,在收养关系解除后生父母与生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
继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而消除。继子女成年时,生父母和继父或继母对他都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样,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生父母和继父母或继母有着双重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继父或继母将继子女收养为养子女,只要收养关系一成立,继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消除了,而与养父或养母建立起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样,继子女双重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存在了。

⑹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怎样的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回女的权答利和义务。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⑺ 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内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⑻ 法律为什么要规定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1、如果法律没有规定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一旦发生父母子女之间的违法事情,一方向执法部门投诉,执法部门就会因为无法可依而无法处理。2、只有有法可依了,父母和子女才能依据法律规定去做好自己应当履行的权利的义务。3、只有有法可依了,执法部门才能对违反法的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阅读全文

与简述父母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老年人播放机大全 浏览:955
老年人购房 浏览:887
温州周天养生馆制服什么样 浏览:541
汉口到长寿北一等高铁多少钱 浏览:137
直肠癌80岁以上 浏览:211
爱心道养生核桃如何查看生产日期 浏览:339
高级工程师退休后返聘工资多少 浏览:306
计生重阳节的简报 浏览:504
长寿花树树皮怎么种 浏览:19
养老金交在外地 浏览:823
四川省泸州市中颐敬老院 浏览:418
社保退休后不长寿 浏览:313
江门养老金可异地年审 浏览:828
养老机构需要什么样的技术人员 浏览:662
老年人跟婴儿 浏览:775
想给父母打电话问哪些问题 浏览:746
秀孝顺的赞同结尾 浏览:128
给90岁的老人按摩 浏览:955
现阶段有什么养老金保险 浏览:50
社保养老金交多少一年 浏览: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