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子女父母 > 父母可以和子女断绝法律关系吗

父母可以和子女断绝法律关系吗

发布时间:2022-04-14 13:47:18

A. 孩子可以母亲能和自己断绝法律关系吗

孩子不能跟父母断绝法律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律规定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等相关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等相关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B. 父母自愿和子女断绝关系,法律上可以吗

不可以。因为血缘关系属于自然形成的亲属关系,是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解除的,包括法律也不能解除。

C. 在法律上能断绝父子关系吗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不允许断绝父子关系,只说这种断绝在法律上不被承认,不能引起法律上的效果。这种在法律上的无用与法律上的禁止概念不同。
1、对于亲生父子关系。
父子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不过虽然血缘关系无法解除,但是基于法律义务的父亲对于子女的监护义务,在子女年满18周岁以后可以自动解除。如果已经年满18周岁,在法律上就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任何行为只要不触犯法律法规,完全自由,在法律上不受父母的干预。
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养,则依据《收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对于继父子关系。
对于继父子关系,学理方面认为继父子双方承认明示解除后,可以断绝继父子关系。
3、对于养父子关系。
对于养父子关系,在养父子关系成立后,其关系的解除在《收养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十九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D. 根据法律,孩子能和父亲断绝关系吗

根据法律,孩子不能和父亲断绝关系。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是不会因双方口头或者协议断绝就能断绝的。我国法律不保护父母与子女断绝关系,也不允许断绝关系。
血缘关系,由婚姻或生育而产生的人际关系,是人先天的与生俱来的关系,在人类社会产生之初就已存在,是最早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马克思说:“家庭起初是唯一的社会关系。”血亲,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是以具有共同祖先为特征的亲属关系。血亲又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两种,直系血亲是指有直系关系的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 孩子和父母的法律关系能断吗

根据法律规定,不能与父母断绝关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天然的、法律强制性的关系,不能由双方协议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F. 法律上如何父母与孩子断绝关系

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建立有两种,一是具有血缘关系,一种是通过抚养关系建立。18岁以后,就是一位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有民事行为都与家庭成员无关,也没有法律规定可以断绝关系。想要通过法律来解除儿女与血缘父母的关系是不行的。
法律没有规定具有血缘关系的父母与成年子女可以断绝关系,收养关系可以断绝父母与子女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十九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因此,如果是纯血缘关系,且生父母没有送养子女,是不能解除父母子女关系的。如果生父母送养,成年子女长大后,解除与养父母子女关系后,是否恢复原生父母的关系,可以协商确定。如果只是抚养的父母子女关系,抚养父母和成年子女可以解除关系。
(6)父母可以和子女断绝法律关系吗扩展阅读:
亲子关系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又称亲子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具有广泛、深刻的权利义务关系。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抚养,是指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这种义务对未成年子女是无条件的,对成年子女则是有条件的,即当其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仍应承担抚养义务。
如果子女已年满18 周岁,能够独立生活,父母就不再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了。抚养义务是父母最重要的义务,即使父母已经离婚,抚养义务也不会随之消失。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只要要求合法,法院就会根据子女的需要和父母的抚养能力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如果父母拒不给付,恶意遗弃未成年子女已经构成犯罪的,还应该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父母,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是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扶助”强调子女还应该在精神上、感情上给予父母关心和体贴。
(3)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4)父母子女互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非婚生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同样受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父母子女关系

G. 父母想和子女断绝子女关系,请问有何法律支持,怎么办理

法律没有对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协议父母子女关系没有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而具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是无法解除父母子女关系的。
法律分析
断绝父女关系违背伦理道德,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即便双方均同意也是无效行为。在法律没有规定可以断绝父女关系一说,子女年未满18周岁,父母是法定监护人,父母年老时子女是法定赡养人,均是法定义务人,法律不准许一方断绝关系。年满18周岁后是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一切民事行为与家庭成员无关联,法律也没有规定,也无须断绝关系。因此,想要通过法律程序断绝父女关系是走不通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分为两种,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即通常所说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H. 法律上子女可以和父母断绝关系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目前我国法律并不支持断绝父母和子女的关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是不会因双方口头或者协议断绝就能断绝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I. 法律上能断绝母子关系吗

法律能否断绝母子关系要分具体情况,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但是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法律分析
法律上没有断绝母子关系的规定,母子关系是法定的,不能随意断绝。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法律上没有断绝血亲关系一说,但可以以对方没有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为由,拒绝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父母子女这一类血亲关系,当事人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变动,即子女被合法的别人收养,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余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而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关系。这种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如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J. 父母可以与子女断绝关系吗

法律分析:亲生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而这种关系是无法改变的,所以我国法律对断绝亲生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行为是不支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阅读全文

与父母可以和子女断绝法律关系吗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养生堂电视观众有多少 浏览:848
80多岁老人家脑干出血 浏览:712
北京通州养老院在什么地方 浏览:747
父母的职业司机怎么填 浏览:207
毕业出去旅行如何和父母交流 浏览:831
田园生态养生汤怎么做 浏览:250
90后小伙爱上46岁姐姐图片 浏览:772
一年之内走了两个老人有什么讲究 浏览:296
慰问敬老院党委书记发言稿 浏览:26
脸色苍白练什么养生功 浏览:382
老人手上出现瘀血是什么情况 浏览:802
农民一般能领多少养老金 浏览:951
老年人腰重是为什么 浏览:325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 浏览:30
男性吃什么能延长寿命 浏览:852
养生堂维生素a多少钱一盒 浏览:730
县级入额女副检察长退休年龄 浏览:200
老年痴呆症自己难受吗 浏览:217
失业养老医疗住房保险怎么查 浏览:282
湖北退休养老金基数 浏览: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