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与子女之间关系自己能解除吗
父母与子女关系不会因离婚解除。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我国刑法规定了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❷ 孩子对什么都没有感情怎么办
她说没感情就真的没感情么? 见过没感情的人是什么样子么?没感情的人甚至没有心情没有必要去对其他人说,他们漠视一切,连自己都漠视,都不在乎。没感情的人不用多久就会想自杀,对他们而言生活中的任何事情都无法触动他,没有活着的必要。你觉得你孩子是这样么?显然不是。 16不过是一个人心理转变的期间,你想想你16的时候再做什么,你那时候什么日子,你孩子现在什么日子。 我16的时候不也和你女儿一样的情况。 到了这个年龄的孩子都是的,叛逆、胡思乱想。总觉得这个世界上没一个人能了解自己,觉得自己最孤独。觉得不受重视,觉得自己的能力没被发现。都怪父母、都怪社会、都怪国家、都怪社会。。。。。。这个阶段的孩子你和她说什么都没有用,因为她自己内心深处有一个自己的想法,任何说的东西她都不理,就算是她听进去的她潜在的叛逆也会专门和你对着干,不管结果如何,都会怨天尤人,都把责任推在别人的身上。因为她没吃过苦,她学不会什么叫体谅,学不会什么叫付出和回报。 偏偏在这个阶段,每个青少年都对新鲜的事物感兴趣。而我国的教育就不用再多做鄙视了,填鸭式教育,全世界最累的学生就是中国学生。中国孩子中天才不少,有奇思妙想的也不少,但是长大之后你会发现杂一个像外国那样敢想敢做的都没有,就是在小学、中学的时候就已经全给扼杀掉了。孩子在学校里找不到乐趣,她自然就不会喜欢学校,就不会喜欢学习。你女儿说什么不喜欢这个学校、或者说学校不好、老师不好、同学不好不过是一个理由,一个表达自己不满的一个借口。 如果没说错,你女儿的朋友绝对很少,说的深入点,能和你女儿交心的朋友很少。在学校不合群,有可能是不屑,看不起别人,觉得别人不能理解自己,不是和自己一个档次的。也有可能是不受重视,觉得别人不关注自己是别人的不对,自己也不主动和别人说,就等别人迁就自己。而喜欢上网、上学迟到,最大的可能就是你对她的太迁就,让她觉得,这样下去也不错,反正迟到也没关系,反正现在这个样子也没人会怪你,错都是别人的。你还不能说她什么,你要是一动手,一骂她,她还会觉得你不喜欢她,会觉得你们不好,直接就忘掉了你们对她16年的养育之恩做出一些离奇的事情,离家出走的多数都是这个年龄段的人。 说真的,你孩子跟我之前真的好像。以前喜欢画画,后来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兴趣爱好。然后也是迟到、不爱学习、不和人交流、对任何事物都很冷淡,后来自己出去工作了一次,就知道了父母的不容易,自己的不孝顺。这个除了你们和她慢慢沟通,真的没办法,等她长大了才能明白父母的艰辛。你女儿在这个青春期,心理波动很大,你只能相信你女儿,相信你之前的教育成功,相信你们夫妻的DNF遗传。要掌握好度,不能太放从她,也不能太约束她,说的容易做的难啊,这个期间孩子的内心实在敏感,任何事情她都会胡思乱想。只要在这个阶段,不让她犯什么大错,等到了成年之后,心理成熟了,就都懂事了。 顺便一说,不要以为自己的猜测就是孩子的所想,我就不敢说我的感想就一定和她的内心世界一样。丰富的感情并非一定要从表情上体现,所以不要你的孩子太早就下结论,有时候你的结论被她听到,她就直接变成你说的结论了,然后报复性的会觉得自己是如你所愿的。 艺术这东西不是你逼着,她就能学,不是有丰富感情,就能学好。那么多学艺术的,有几个学出本事的?为什么?因为很多并非自己所愿,学的东西不是自己所爱的,所以他们学的不开心,不愿意学,自然就不会用心,也就学不好。你女儿与其说需要培养丰富感情,我看最需要的不过是一个目标,而艺术什么的,不过是你们自以为是给孩子强加上去的。我小时候因为一时兴起就临摹过几幅画,我妈看到了就觉得我有这方面天赋,老师看了觉得我确实画的不错就说值得培养。小时候没有自己的想法,老师家长说什么就做什么,家里就觉得我喜欢,长大之后对画画一点兴趣都没有,家里逼着学也不愿意去碰。 平时偶尔和你女儿聊聊天,说点心里话,拉近批次间的心理距离,让她觉得你们是可以交心的人,不单单是父母关系,也能是最好的朋友。有些事情也问问你女儿的意思,让她知道你们也尊重她的意见,她也是家里的一员,她也可以有自己的想法。节假日了就和她一起多出去走走瞧瞧,平时自己没时间就算了,有时间的时候就别让她觉得自己被忽视,要让她知道,除了上网还可以有其他更好玩的事情,开心的孩子才是会想着未来的孩子。
❸ 父母特别恩爱的家庭,子女一定过得好吗
父母特别恩爱的家庭,不管这对父母对自己的孩子是怎样的,我觉得孩子的生活体验,都会比那些父母关系冷漠的家庭生活的孩子要好。因为孩子从小的成长环境都是温馨的,不需要去面临一些不好的事情,比如父母吵架打架,家庭关系僵硬冷漠之类的,这对孩子来说,总归是对成长有影响的。
我爸妈是青梅竹马,对方的初恋,两个人很恩爱。我从小就跟人说,不管我爸妈怎么样,不管我和他们怎么疏远,在这方面,我对他们总是感恩的。我感恩于他们给了我一个稳定的家庭,不用去操心父母的关系和家庭会破裂等等一系列悲剧性问题。
我有个朋友,隔壁邻居的那种。他爸妈是相亲结的婚,生了她之后,爸爸就一直在外地工作,妈妈是个医生,工作很忙,很少有时间照顾她,平时都是阿姨给做饭吃。小时候我们关系特别好,她就经常来我家蹭饭,有一次我们两一块儿睡觉,她跟我说她真的很羡慕我,就因为我父母的关系很好,家庭看上去很稳定。那个时候我身在福中不知福,经常跟他抱怨父母跟自己的关系,然后得到了“只要一家人能在一起我无所谓”的回应。
我和她都是属于跟爷爷奶奶比较亲的那种孩子,我是因为爸妈的工作问题,聚少离多善生了隔阂,但是她就只是觉得跟爷爷奶奶在一起比较温暖,下意识的在寻找一个家的温馨的感觉。但是爷爷奶奶对我们再好,跟父母总也是不一样的,这两者在孩子的成长环境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孩子得到的爱也不同。
如果两个人在一起很恩爱,那对孩子来说一定是一件幸事,这是我在生活中得到的例子。
❹ 成年子女可以和父母断绝关系吗法律允许吗
法律不允许。从法律角度上,亲子关系不能自认而解除。
我国关于自认的规定集中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其第一款为:“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分关系的案件除外。”该款明确规定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追求客观真实而不适用自认。
目前我国《民法》和《婚姻法》以及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声明继绝父子关系没有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
(4)子女会妨父母感情吗扩展阅读
第一、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最近的直系血亲,是自然血亲,其亲属关系是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的,因死亡而消灭。
所谓消灭,是指法律上终止了权利、义务关系。由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因血亲联系而存在的,因此,除因一方死亡而自然终止外,不能人为的解除。
即使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都不能消除与子女的关系,那么,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也就自然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人为地予以解除,更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消灭。但是,现实中的确存在着所谓断绝父子关系的情况,但这种行为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但是法律规定有一种除外情况,即子女在未成年阶段依法被他人收养。我国《收养法》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目前我国《民法》和《婚姻法》以及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声明继绝父子关系没有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
第三、不能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是由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决定的。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是法定的义务;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
即使亲生父母和子女“断绝父子关系”,如果该子女是未成年子女或是婚姻法中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能被免除的。同样,成年子女以与亲生父母“断绝关系”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也是没有根据的,赡养父母作为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所谓的“断绝关系"而被免除。
综上所述,亲生父母和子女“断绝父子关系"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因为“断绝关系"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或是子女不承担赡养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或赡养费。同时若子女不孝,父母不希望遗产由其继承,也可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处理。
相对地,若父母未尽到抚养的义务,遗弃子女,依据公平正义的法律原则,也可以减轻甚至免除子女的赡养之责。
❺ 父母感情出问题甚至要离婚,作为子女你会怎么做
我会选择尽量去了解他们之间的问题,做好两者之间的沟通,比如,转移话题。比如,调节气氛等等,弥补他们之间感情的裂痕。
❻ 父母应该干涉儿女感情吗
首先,你的这个问题可以直接回答你:父母不应该干涉儿女的感情!这个是肯定的,估计你提这个问题也就是要这个肯定的答案。
但是在父母对待儿女个人感情这个问题上,不能一概而论,情况也较复杂,如果是儿女自己找的对象,对方人品素质和个人修养各方面都很好的话,我认为没有哪对父母会反对儿女的这段感情,一般父母反对的都是觉得对方在某些方面存在问题而且是重大问题而儿女却没发现或视而不见或受对方蒙蔽而看不见,担心儿女入坑或上当受骗,更担心儿女以后一生的幸福,这种情况下父母给出的建议是要引起做儿女的重视的,要相信父母的眼光和看问题的能力一定比我们当事人强,更要相信一点,父母在儿女恋爱婚姻这个问题上是永远不会害子女的,有时看同一个人,站的位置和角度不同,可能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是有道理的.总之我对父母干预儿女感情这件事上,我的建议是,要重视父母的意见,但要有自己的判断和主见,如果父母意见是对的就要听从,如果是错的,要跟父母沟通做好思想工作,如果不能一时判断父母的意见是对是错,不妨先缓缓,看事情的进展再决定下一步行动.
❼ 在美国,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怎么样的
有时候看美国朋友对待孩子的教育方式,更像是对待一个小实习生,往高端版点说,是像对待权一个实习期公民。因为在他们眼里,孩子无论多小,首先都是一个在人格上与自己平等的人,所以享有基本的人权,然后是一个还不清楚社会规则,尚未具有独立判断力的实习期公民,所以需要在他们的监护之下慢慢训练掌握社会规则和履行社会义务。最终在父母指导下,在生活实习中,慢慢成长为一个独立思考的公民。因为这样的教育目标设定,父母是鼓励孩子自我思考和做出判断决定的。因为不断练习,才是掌握规则和学会思考最快的途径。通常十八岁后,孩子们已经有了足够的经验去做出自己的判断了。但这里有个先决条件,就是在美国,从家庭到学校再到社会,与人相处的规则边界是非常清晰明确稳定的。
❽ 父母离婚后,孩子怎么平衡两边的感情
不知道怎么去平衡,但是我会偏于父亲。因为在父母分居后,父亲给我的照顾并不亲来的多。知道他们可能分居,有的时候他们各有各的难处。但是这些难处都不可能强加在孩子身上。孩子做错了什么,还要想着怎样去平衡父母双方的感情。在这个阶段谁给的照顾多,当然就会选择谁了。
以德报怨。以什么来报德呢?你选择一个人出去潇潇洒洒闯荡世界的时候,还是想一想怎么加强一下联系孩子情感而不是问孩子怎么不和自己亲近。
❾ 父母与子女可以依法解除父母与子女关系吗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故父母与子女关系并不会因离婚解除。我国刑法规定了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❿ 父母爱子女总是会大过爱自己,邱晓霞为不拖累女儿被骗,反映了什么问题
无论父母身处何种境地总会优先考虑子女的需求和利益,在此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幺蛾子”。子女要做的不是横加指责,而是和邱东娜一样陪着母亲解决问题,可很少有人能做到这一点。
父母对子女的爱总是大过自己,并且大多数情况下是无偿的,但作为子女不能认为父母的爱理所应当。我们应该给予正面反馈,要主动感受点点滴滴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