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子女贷款无力偿还,父母有义务帮其偿还么
父母没有法定义务帮子女还钱,信用社也无权起诉其父母,除非他父母是担保人。
不还钱,信用社只能向法院起诉欠钱的人,只是民事问题,不是刑事案件是不会坐牢的。
Ⅱ 子女的债务父母有义务偿还吗
子女的债务父母是否有义务偿还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1、儿子已满十八岁欠的债务不需要父母偿还;
2、如果儿子是未成年人,那么父母就应当替其还债,因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
父母有义务归还子女债款的情况,如果有债务的子女死亡,父母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也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是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时,即智力或者精神上有缺陷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债务也由父母承担。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人也就是通常叫的债主,债主是指借出钱财收取利息的人即放债的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Ⅲ 子女欠债父母有义务还吗
子女欠债父母是没有义务还的。鉴于是父子母子关系,如果父母有钱的话,当然,可以为子女还部分债务;如果父母没有钱的话,子女只有自己承担了。
Ⅳ 18岁以上成年人了如果欠债还不上父母有义务替他还吗,法律怎么规定的
十八岁以上成年人,如果欠债还不上,父母没有义务替其还,十八岁以上是有民事形为能力的人。儿子对外有欠债,而其没有还债能力,如果儿子是成年人,那父母就不用偿还。如果儿子是未成年人,那么父母就应当替其还债,因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
法律分析
十八岁以上属于完全行为人,如果其没有抵押物或者是可执行的债权,父母是没有义务的。法律规定,一个年满十八周岁,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就是一个独立的成年人,对于自己所做的任何事情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要子女有能力且年满十八周岁,父母没有给子女做过担保人的,子女都应该自己偿还,父母没有义务替其偿还。父母愿意替子女偿还债务,那就必须获得子女的债权人的同意,可以将债务转移由父母来偿还。债务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务人将合同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父母为子女做担保的,当子女要求父母为自己的借贷行为进行担保时,老年人要量力而为。担保人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当子女因欠债被债权人起诉到法院,经过法院执行程序,子女依然还不出钱时,为子女进行一般担保的父母就要替子女还债。连带担保则是虽然钱是子女借的,如果父母为其做了连带担保,那么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子女偿还,也可以直接要求父母偿还,或者要求子女和父母一起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Ⅳ 儿子做生意欠债,从法律上说父母一定要帮还钱吗
一般来说 儿子成年之后,其个人债务应该由其自己承担
但是如果儿子的生意是带有家庭生意的性质,比如出资时家庭出资,或者收益也是家庭共同消费使用,甚至父母也参与经营,那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债务自然也是共同债务。
只要证明是个人生意,给父母的钱也只是一般的生活费,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Ⅵ 父母的父母有义务为子女还债务吗
子女一般没有义务替父母还钱。父母一般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承担责任;但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的,则子女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父母所欠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Ⅶ 子女欠贷,无力偿还,父母有义务替其还款吗
债务自己承担
父母自愿除外
Ⅷ 已经成年儿子在外欠债,父母有义务替他偿还债务吗
父母没有这个义务替已经成年的子女还赌债,本来赌债是不合法的,法院都不会支持,所以父母更没有义务替儿子还赌债了。
Ⅸ 儿子欠下银行贷款,父母有责任偿还吗
1、一方面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可以独立生活,那么他们欠下银行贷款, 这些银行贷款没有用于父母消费的,原则上父母没有义务为其偿还银行的欠款,但是如果父母有偿还能力的,建议为其偿还否则银行会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子女是未成年人,父母作为她的法定监护人,就有替她归还债务的义务。
2、子女借银行贷款时,父母有没有作为子女的担保人,如果没有的话,父母则是没有责任偿还的。
拓展资料: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抵押加保证。
参考资料:贷款担保人网络
Ⅹ 儿子欠钱父母有义务还吗
子女所负债务属于子女个人债务,原则上与其父母无关;但是如果该笔债务中,父母是保证人或担保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有权主张父母偿还债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付的债务,如果该子女没有独立的个人财产可以偿还或者不足以全部偿还;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亦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