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名下房产子女一方放弃,因为某种原因暂不愿过户给继承方怎么办
父母房产是由所有子女共同继承,若有子女要放弃,那就去公证处签协议书,要不不算,法律是不承认的。
㈡ 父母的房产如遗赠,需其他子女签字放弃吗
不需要子复女签字,因为你父母的房制产,他们具有完全的处理权力;但是,如果你的父母中有一个已经先过世,还活着的这个没有完全的权力处置,需要你们签字,因为过世那个的财产有你们的一份。
如:你们有三姐弟,母亲已过世,父亲还在,因为这栋房子,你们有你母亲的50%X3/4=37.5%,也就是你们兄弟姐妹每个人有12.5%的所有权。
㈢ 从父母继承的房产儿子放弃了继承权配偶还有权继承吗
您好,按照我国法律对于继承的规定,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有:父母、配偶和子女。父母、配偶和子女第一顺位共同、平等的享有继承份额。无论儿子是否放弃继承,儿子的配偶始终是没有继承权的。当然从实际利益上考量,如果儿子放弃了继承权,儿子则不再享有其父母房产的份额,那么在百年之后,儿子配偶如果可以作为儿子的继承人的话,确实会因此缺失一笔财产。
相反,如果儿子不放弃继承,且该房产份额如果并未在遗嘱中明确规定只归儿子一个人,那么该房产份额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我们还需要考查是否还存在其他具有继承效力的法定文件。
在婚姻家庭关系中,有关婚姻、继承方面的事项需要提早准备,早做安排,方可更为及时、合理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㈣ 子女可以放弃继承老人的房子吗
放弃继承房子也不可以不赡养老人,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的子女的强制性义务,具体条件有:子女已成年且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子女具有负担能力;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㈤ 父亲去世,子女放弃一半房子继承权。公正后归母亲所有。请问将来子女还能继承全套房子吗
如果是这种情况,我觉得可以一起来学生一般二元是母亲半点占50%,其他的由子女分配。
㈥ 房子是父母的,但是父亲已经去世,现在我们几个子女都放弃继承把房子归属于我母亲。母亲再卖给我可以吗
这个是可以的,但就这件事也必须把兄弟姐妹召在一起开个会,要以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来认购房产,并让律师一起见证整个过程,到时候当着兄弟姐妹的面把房款付给母亲。俗话说得好,独生子女父母的东西是你的,而兄弟多的家庭,父母的东西是属于大家的,你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值得大家借鉴。
㈦ 房产为父母名字,有多个子女,房子由一个孩子出资购买,其它子女同意放弃继承,想写个协议怎样写
父母房产以买卖过户给孩子,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也不需要写个协议。如果是父母不在了,房产只能继承,就不存在出资购买,只能继承。其他子女必须通过房产所辖区公证处公证放弃继承权,由一个子女过户拥有,同时给其他几个子女经济补偿。放弃继承权公证协议由公证处书写。
㈧ 父母活着写了一个纸条说房子给儿子的,其他子女签字放弃对这个房子继承权。这个字条有没有法律郊益
父母亲笔书写,其他子女已经签字,均属表达真实意愿,自然有效。
㈨ 父母房产办理到一个子女名下其他子女放弃协议怎样写
这个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放弃房产的子女需到场签字放弃。
或者可以由父母直接赠予,具体流程及所需的材料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