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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论父母和子女

发布时间:2022-04-06 07:38:01

1. 培根随笔 人物分析

内容介绍从“论真理”、“论死亡”、“论人的天性”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热爱哲学的培根。从“论高官”、“论王权”、“论野心”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热衷于政治,深谙官场运作的培根。从“论爱情”、“论友情”、“论婚姻与独身”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富有生活情趣的培根。从“论逆境”、“论幸运”、“论残疾”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培根。从“论作伪与掩饰”、“论言谈”绕�轮校�梢钥吹揭桓龉び谛募啤⒗嫌谑拦实呐喔�D柯家胄虻谝徽?论真理第二章 论死亡第三章 谈宗教统一第四章 论复仇第五章 论厄运第六章 论伪装与掩饰第七章 谈父母与子女第八章 谈结婚与独身第九章 论嫉妒第十章 论爱情第十一章 论高位第十二章 说胆大第十三章 论善与性善第十四章 谈贵族第十五章 论叛乱与骚动第十六章 谈无神论第十七章 说迷信第十八章 论远游第十九章 论帝王第二十章 论进言与纳谏第二十一章 说时机第二十二章 论狡诈第二十三章 谈利已之聪明第二十四章 谈革新第二十五章 谈求速第二十六章 谈貌似聪明第二十七章 论友谊第二十八章 谈消费第二十九章 论国家之真正强盛 ……
名人姓名:培根
出生年代:1561~1626
名人职称:散作家、哲学家
名人国家:英国

相关介绍:

弗兰西斯 ·培根(1561~1626),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散作家、哲学家。他不但在文学、哲学上多有建树,在自然科学领域里,也取得了重大成就。培根是一位经历了诸多磨难的贵族子弟,复杂多变的生活经历丰富了他的阅历,随之而来的,使他的思想成熟,言论深邃,富含哲理。 《新工具》是培根的主要哲学著作之一,首次发表于1620年。培根本计划写一部大书,名为《伟大的复兴》,分为六个部分,《新工具》是其中的第二部,但未能完成。 [www.365zn.com,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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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培根随笔集》的 “论真理”、“论死亡”、“论人的天性”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热爱哲学的培根。从“论高官”、“论王权”、“论野心”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热衷于政治,深谙官场运作的培根。从“论爱情”、“论友情”、“论婚姻与独身”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富有生活情趣的培根。从“论逆境”、“论幸运”、“论残疾”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培根。从“论作伪与掩饰”、“论言谈”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
培根于1561年出生于伦敦,是伊丽莎白女王手下一位高级政府官员的次子。他十二岁进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但是三年后中途辍学,未获得学位。他从十六岁开始给英国驻巴黎大使当一个时期的官员。但是当培根十八岁时,他的父亲猝死,未能给他留下什么钱财。因此他开始攻读法律,二十一岁时找到一个律师的职业。

他的政治生涯就是在此后不久开始的。二十三岁时他被选为下议院议员。虽然他有高朋贵亲和显赫的才华,但是伊丽莎白女王拒绝委任他任何要职,或有利可图之职。其理由之一是他在议会中果敢地反对女王坚决支持的某项税务法案。他生活奢侈,挥霍无度,“借”债累累,无所顾忌。(实际上他曾一次因欠债而被捕)。

培根成为一位踌躇满志、深得民心的青年贵族埃塞克斯伯爵的朋友和顾问,而埃塞克斯也成了培根的朋友和慷慨的捐助人。但是当埃塞克斯野心膨胀,阴谋发动一场推翻伊丽莎白女王的政变时,是培根告诫他,要把忠实女王放在首位。尽管如此,埃塞克斯还是发动了政变,但却未遂。培根在起诉伯爵犯有叛国罪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埃塞克斯被斩首。整个事件,使许多人都对培根产生了恶感。

伊丽莎白女王于1603年去世,培根成为她的继承人詹姆斯一世国王的顾问。虽然詹姆斯拒不采纳培根的劝告,但是他却赏识培根,在詹姆斯统治期间,培根在政府步步高升。1607年培根成为法务次长,1618年被任为英国大法官,一个与美国法院院长大体相等的职务;同年被封为男爵;1621年被封为子爵。

但是乐极生悲,培根随后便大难临头。作为一个法官,培根当面接受诉讼当事人的“礼物”,虽然此事非常普遍,但是却显然违反法律。他在议会中的政敌正想抓住这个机会把他赶下台去。培根招供了,被判了徒刑,关押在伦敦塔,终身不得担任任何公职,同时,还被罚了一笔巨款。国王不久就将培根从狱中释放出来,免除了对他的罚款,但是他的政治生涯已告终结。

现在到处都有高级政客因受贿或以其它手段来践踏公众的信任而被捕的例子。当这样的人被捕时,他们往往起诉为自己辩护,声称每个其他人也都在行骗。如果认真对待这种辩护,看来那就意味着行骗的政客会逍遥法外,除非惩罚事有先例。培根服罪的话却与众不同:“我是这五十年来英国最正义的法官,但给我的定罪却是这两百年来议会所做的最正义的谴责”。

有这样一种积极而充实的政治生涯,似乎就无暇去做任何其它事情。但是培根不朽的名气和在本册中占有的名次皆因他的哲学著作,而不是他的政治活动。他的第一部重要著作《随笔》最初发表于1597年,以后又逐年增补。该书文笔言简意赅、智睿夺目,它包含许多洞察秋毫的经验之谈,其中不仅论及政治而且还探讨许多人生哲理。以下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话:

青年人更适之发明而非为判断,更适之实干而非为商议,更适之创新之举而非为既定之业……老年人否定之多,磋商 之久,冒险之少……若青老两结合,必将受益匪浅,……因为彼此可以取长补短……

2. 读《论父母与子女》有感 培根随笔

嗯,LZ接着说,你有什么感触?

3. 什么是父母子女

做了父亲和做了母亲,这是人的第二次降生。

——〔前苏联〕苏霍姆林斯基《家长教育学》

享受着天伦之乐的父亲母亲们,就连无子无女的天使也在羡慕你们。

——〔英〕拜伦《该隐》

父母的爱应当是这样的:它能激起孩子对周围世界、对人所创造的一切的关心,激起他为人服务的热情。

——〔前苏联〕苏霍姆林斯基《家长教育学》

觉醒的父母,完全应该是义务的,利他的,牺牲的。

——〔中〕鲁迅《坟》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中〕刘向等《战国策·赵策四》

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作远忧。

——〔中〕关汉卿《包待制三勘蝴蝶梦》

亲子关系上的专横是最最疏忽不得和最最普遍的一种专横。在爱的名义下它播下了仇恨和挫败的种子。

——〔美〕莫里斯《开放的自我》

父母威信的主要基础只能建立在父母的生活和工作上,建立在父母的公民面貌和父母的行为上。

——〔前苏联〕马卡连柯《马卡连柯全集》

父母的美德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古罗马〕贺拉斯《颂诗集》

如果父母有威信,对人诚恳,行为高尚,那么儿童就能从他们的榜样中获得最起码的关于忠实的道德观念。

——〔前苏联〕苏霍姆林斯基《关心孩子的成长》

父母之间道德高尚的爱情是孩子们健康的、生气勃勃的、丰富的精神生活的保证。

——〔前苏联〕苏霍姆林斯基《论爱情》

如果想让孩子长成一个快乐、大度、无畏的人,那这孩子就需要从他周围的环境中得到温暖,而这种温暖只能来自父母的爱情。

——〔英〕罗素《婚姻革命》

只要父母之间没有亲热的感情,只要一家人的聚会不再使人感到生活的甜蜜,不良的道德就势必来填补这些空缺了。

——〔法〕卢梭《爱弥儿》

有理智的爱,大概是父母与儿女之间根互关系的基础。

——〔俄〕别林斯基《新年的礼物》

水平高的父母明了自己难以强迫孩子成功,而只能鼓励他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努力争取达到目标。

——〔科威特〕穆尼尔·纳素夫

对于孩子来说,有如营养般重要的是双亲的爱。有时,苦似良药的严格和无限宽宏的理解都能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日〕池田大作《女性箴言》

将来的命运,早在现在决定,故父母的缺点,便是子孙灭亡的伏线,生命的危机。

——〔中〕鲁迅《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

在子女面前,父母要善于隐藏他们的一切快乐、烦恼与恐惧。

——〔英〕培根《论家庭》

尊重是一道栅栏,既保护着父母,也保护着子女,使父母不用忧思,使子女不用悔恨。

——〔法〕巴尔扎克《家属复仇》

我不赞成父母对子女的决定施加影响,因为子女的决定对他们的生活状态是起决定作用的,这类问题必须由他们自己来解决。

——〔德〕爱因斯坦《人的一面》

家长可以有自己的理想,但如果干涉孩子有各自的理想,那就等于不承认孩子的人格。

——〔日〕池田大作《女性箴言》

4. 培根+论父母与子女对现在处理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意义

摘要 父母与子女,两者不仅仅是血缘关系的连接,更是情感的流露。下面是随笔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培根随笔谈父母与子女摘句”,希望你们喜欢!谢谢!

5. 从佛教的角度来看,父母和子女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济群法师答:从中国传统的伦理来看,父母对子女具有绝对权威。这种权威从哪里来?其实是建立在强烈的贪著和占有之上。换言之,很多父母是把子女纳入自我的一部分,而不是将之作为独立个体看待。从而造成一种扭曲、失衡的关系,痛苦也就在所难免。 而从佛教的角度来看,父母和儿女只是因为缘分走到一起,并没有必然的从属关系。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力来主宰另一方。父母不能要求子女绝对服从,子女也不能要求父母满足自己的一切要求。双方都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虽然有亲情,有血缘,但也应该彼此尊重,而不是以这种亲情和血缘作为占有对方的砝码。 在尊重的同时,佛教也提倡惜缘。佛教认为,在父母和儿女之间,必然有着特别深厚的缘分。有道是:“儿女是债,有讨债,有还债,无债不来。”不论来的是什么,终归是有它的缘由,有它千丝万缕的宿世纠葛,所以要安然接受。如果是顺缘,固然要心存感恩。如果是逆缘,同样要心存感恩,因为当下就是化解往昔恶业的机会。把握这个机会,才能转逆缘为顺缘,而不是让这种不良关系带入未来生命,生生世世地互相缠绕。 所以说,佛教在看待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时,是以彼此尊重为前提,以珍惜缘分为原则,以心存感恩为重点。

6. 听说古代有个理论叫做:“父母与子女无恩论”谁能确切的解释下

这是源自三国时代那个三岁让梨的孔融的一种说法,他把生育的过程比喻成一件东西装在盒子里,瓜熟蒂落,大自然再生的过程,一切都无比的和谐完美,不存在什么恩情。
当我在无法理解古人思想的同时知道了当代有钱钟书、胡适、李敖等人也是持这种观点的。
他们指出孩子的出世是父母之间的私欲和一些动力产生的,而并不是孩子自己要求的。从心而论谁希望来到这个多灾多难,恶心的世界呢?
在一个和谐的社会里,应该是父母不以恩人自居,而子女不忘父母之恩。
我从来都没有否定过父母的养育之恩,但我并不认为父母是我的恩人。我爱我的父母是因为他们也同样的爱我,百善孝为先,这是做人最基本的准则。
无论父母对我们有没有生育之恩,但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是大家永远应该铭记在心的!

******以下详细解释

二到三世纪的孔融(一五三——二○八),字文举,山东曲阜人。他是孔子第二十世孙子,他“幼有异才”,十岁时就登门见李膺,《后汉书》写这段故事,说:
融幼有导才。年十岁,随父诣京师。时河南尹李膺以简重自居,不妄接士宾客,敕外自非当世名人及与通家,皆不得白。融欲观其人,故造膺门。语门者曰:“我是李君通家子弟。”门者言之。膺请融,问曰:“高明祖父尝与仆有恩旧乎仰融口:“然,先君孔于与君先人李老君同德比义,而相师友,则融与君累世通家。”众坐莫不叹息。太中大夫陈炜后至,坐中以告炜。炜曰:“夫人小而聪了,大未必奇。”融应声曰:“观君所言,将不早惠乎?”膺大笑曰:“高明必为伟器。”
孔融十六岁就坐了牢,为的是通辑犯张俭到孔家来避难,孔融替哥哥孔褒做主,收留了张俭。事发后孔融说他该负责,孔褒说“彼来求我,非弟之过”。他们母亲说她是家长,她该负责。“—门争死”,侠义感人。后来皇帝决定由孔褒负责,孔融就出了狱。
孔融做青州刺史,被袁谭围攻,自春至夏,守城的只剩下几百人了,危在旦夕,但是他“隐几读书,谈笑自若”。城陷之夜,他妻子被俘,他得以逃出。
孔融反对恢复肉刑、反对曹丕私纳袁绍儿媳妇、反对曹操禁酒。……跟曹操不合。小人郗虑从中搞鬼,最后由路粹罗织孔融罪名,说他“招合徒众,欲规不轨”,说他“谤讪朝廷”、“不遵朝仪”、“大逆不道”。于是孔融又第二次入狱,最后全家被杀,年五十六岁。《后汉书》记这一惨剧始末如下:
曹操既积嫌忌,而郗虑复构成其罪,遂令丞相军谋祭酒路粹枉状奏融曰:“少府孔融,昔在北海,见王室不静,而招合徒众,欲规不轨,云‘我大圣之后,而见灭于宋,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及与孙权使语,谤讪朝廷。又融为九列,不遵朝仪,秃巾微行,唐突宫掖。又前与白衣祢衡跌荡放言,云‘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 缻中,出则离矣!’既而与衡更相赞扬。衡谓融曰:‘仲尼不死。’融答曰:‘颜回复生。’大逆不道,宜极重诛。”书奏,下狱弃市,时年五十六,妻子皆被诛。
初,女年七岁,男年九岁,以其幼弱得全,寄它舍。二子方弈棋,融被收而不动。左右曰:“父执而不起,何也?”答曰:“安有巢毁而卵不破乎!”主人有遗肉汁,男渴而饮之。女曰:“今日之祸,岂得久活,何赖知肉味平?”兄号泣而止。或言于曹操,遂尽杀之。及收至,谓兄曰:“若死者有知,得见父母,岂非至愿!”乃延颈就刑,颜色不变,莫不伤之。
孔融是东汉末年的大名士,又是“建安七子”的龙头老大,在政治见解上,他不脱名士气,“理不胜词”,并不怎么高明;但在哲学见解上,他的“父母于子无恩论”,倒是最有气派的,他最后殉道而死,主要罪名也就在此。在路粹检举孔融罪状后,曹操“宣示孔融罪状令”中下结论:“此州人说,平原祢衡受融传论,以为父母与人无亲,譬如 缻器,寄盛其中。……融违天反道,败伦乱理。”结论这样一下,就杀人了。
在孔融的“父母于子无恩论”之前,王充《论衡》中就有了先声。王充说:
儒者论曰:天地故生人,此言妄也!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且夫妇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
就正因为王充相信夫妇不是有意生子女,而只是“情欲动而合”(性欲冲动性交)的产物,所以他这种开明观念.也最能引动其他开明人士 的看法。果然到了孔融的时候,这位孔夫子的二十代孙子,居 然提出了青出于蓝的惊人议论,他说:“父之于子,当有何亲? 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了之于母,亦夏奚为?譬如物寄缻 中,出则离矣!”的话,是更进一步,把母子关系,看成了把东西 寄放在瓶子里的关系,说得更露骨了。
在王充、孔融以后,文献中这类议论,钱钟书《管锥编》的 举例如下:
《朱子语类》卷一二六:释氏以生为寄,故要见得父 母未生时面目。黄蘖一僧有偈与其母云:“先时寄宿此婆 家”;止以父母之身为寄宿处,其无情义、灭绝天性可知! 盖不知孔丘家儿早有“寄物”、“寄盛”之喻,较“寄宿”更簿 情也。古希腊诗人亦谓:“汝曷不思汝父何以得汝乎!汝 身不过来自情欲一饷、不净一滴耳”(If thou rememberest, O man how thy father sowed thee……Thou art sprung from incontinent lust and a filthy drop)①。后世诗文中,习 见不鲜,举数例以概。十七世纪英国名作:“汝子被诃,倘不服而反唇曰:‘何故生我?我初未乞求诞生也!’汝将奚 如?”(what if thy son/prove disobedient, and, reproved, retort, /“Wherefore didst thou beget me?I sought it not!”)②;又一剧二角色相语 ,甲云:“若翁生汝,汝则杀之,足以报施,”(Cutting his throat was a very gund return for his begetting you)乙答:“老革初未尝计及生我,渠只自述快意耳。”(, Twas for his own sake, he ne''er thought of me in the business)③《海外轩渠录 》言小人国法令谓父母生子女出于情欲(by the motives of concupiscence),故子女 于亲不必有恩义(obligation)④。当世波兰小说中母诫未 嫁女毋外遇致有孕,曰“吾不欲家中忽添婴儿”(But I don''t want a kid here),女怫然答:“汝之生我,几 会先事询我愿不乎!”(You didn''t ask me if I wanted to be born)⑤;一意大利小说中母 责女曰:“汝对阿父语,不得如此。”(Guarda che non dovresti ripondere cosi a tuo padre) 女藐之(alzava le spalle)曰:“我初未求出世,汝二人专擅,遽使我生。”(Io non avevo chiesto di venire al mondo. Mi ci avete fatta vemire)⑥吾国旧号“孝治”,故率言如孔融者 不多耳⑦。
另一方面,以父母立场发言的,钱钟书也别有举例:
十八世纪英国才妇(Lady Mary Wortley Montagu)致其女(the Countess of Bute)书曰:“汝不必感我诞育为人, 正如我不谢汝惠临出世。俗见多妄,每以孝思绳子女,吾生平绝口未尝道之。”(You are no more obliged to me for bringing you into the world, than I am to you for coming into it, and I never, never made use of that commonplace(and like most commonplace, false)argument, as exacting any return of affection-Letters.“Everyman''s Library”, 400)母久劬劳,而持此论,尤罕事也。
这种以父母立场发言,在二十世纪的中国,曾有过一番讨论, 这是由汪长禄引起的,汪长禄写信给胡适,说:
大作(《我的儿子》)说,“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恩于 你。”这和孔融所说的“父之于子当有何亲!……”“子之于 母亦复奚为!……”差不多同一样的口气。我且不去管他。 下文说的,“但是你既来了,我不能不养你教你,那是我对 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你的恩谊。”这就是做父母一方面 的说法。换一方面说,做儿子的也可模仿同样的口气说 道:“但是我既然来了,你不能不养我教我,那是你对人道 的义务,并不是待我的恩谊。”那么两方面凑泊起来,简直 是亲子的关系,一方面变成了跛行的义务者,他一方面变 成了跛行的权利者,实在未免太不平等了。平心而论、旧 时代的见解,好端端生在社会一个人,前途何等遥远,责 任何等重大,为父母的单希望他俩的儿子,固然不对。但 是照先生的主张,竟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 “白吃不还帐”的主顾,那又未免太“矫枉过正”罢。
现在我且丢却亲子的关系不谈,先设一个譬喻来说。 假如有位朋友留我在他家里住上若干年,并且供给我的 本食,后来又帮助我的学费,一直到我能够独立生活,他 才放手。虽然这位朋友发了一个大愿,立心做个大施主, 并不希望我些须报答,难道我自问良心能够就是这么拱 拱手同他离开便算了吗?我以为亲子的关系,无论怎样 改革,总比朋友较深一层。就是同朋友一样平等看待,果 然有个鲍叔再世,把我看做管仲一般,也不能够说“不是待我的恩谊”罢。
大作结尾说道:“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这话我倒并不十分反对。但是我以为应 该加上一个字,可以这么说:“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单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为甚么要加上这一个字呢?因为儿子孝顺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种信条,和那“悌弟”“信 友”“爱群”等等是同样重要的。旧时代学说把一切善行 都归纳在“孝”字里面,诚然流弊百出。但一定要把“孝”字“驱逐出境”,划在做人事业范围以外,好像人做了孝子,便不能够做一个堂堂的人。换一句话,就是人若要做 一个堂堂的人,便非打定主意做一个不孝之子不可。总而言之,先生把“孝”字看得与做人的信条立在相反的地 位。我以为“孝”字虽然没有“万能”的本领,但总还够得 上和那做人的信条揍在一起,何必如此“雷厉风行”硬要 把他“驱逐出境”呢?
前月我在一个地方谈起北京的新思潮,便联想到先 生个人身上。有一位是先生的贵同乡,当时插嘴说道: “现在一般人都把胡适之看做洪水猛兽一样,其实适之这 个人旧道德并不坏。”说罢,并且引起事实为证。我自然 是很相信的。照这位贵同乡说话推测起来,先生平日对 于父母当然不肯做那“孝”字反面的行为,是决无疑议了。 我怕的是一般根柢浅薄的音年,动辄钞袭名人一两句话, 敢于扯起幌子,便“肆无忌惮”起来。打个比方,有人昨天 看见每周评论上先生的大作,也便可以说道:“胡先生教 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毋的孝顺儿子。”久而久 之,社会上布满了这种议论,那么任凭父母老病冻饿以至 于死,都可以不去管他了。我也知道先生的本意无非看 见旧式家庭过于“束缚驰骤”,急急地要替他调换空气,不 知不觉言之太过,那也难怪。从前朱晦庵说得好,“教学 者如扶醉人”,现有的中国人真算是大多数醉倒了。先生 可怜他们,当下令奋勇,使一股大劲,把他从东边扶起。我怕是用力太猛,保不住又要跌向西边去。那不是和没有扶起一样吗?万一不幸,连性命都要送掉,那又向谁叫冤呢?
胡适的答复如下:
“父母于子无恩”的话,从王充、孔融以来,也很久了。从前有人说我曾提倡这话,我实在不能承认。直到今年 我自己生了一个儿子,我才想到这个问题上去。我想这 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的不征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地给了他一条生命。况且我们也并不曾有意送给他这条生命。我们即无意,如何能 居功?如何能自以为有恩于他?他既无意求生,我们生了他,我们对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们糊里糊 涂地替社会上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说得偏激一点,我们生一个儿子,就好比替他种下了祸 根,又替社会种下了祸根。他也许养成坏习惯,做一个短 命浪子;他也许更堕落下去,做一个军阀派的走狗。所以我们“教他养他”,只是我们自己减轻罪过的法子,只是我 们种下祸根之后自己补过弥缝的法子。这可以说是恩典吗?
我所说的,是从做父母的一方面设想的,是从我个人 对于我自己的儿子设想的,所以我的题目是“我的儿子”。 我的意思是要我这个儿子晓得我对他只有抱歉,决不居 功,决不市恩。至于我的儿子将来怎样待我,那是他自己 的事。我决不期望他报答我的恩,因为我已宣言无恩于他。
先生说我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白吃 不还帐”的主顾。这是先生误会我的地方。我的意思恰 同这个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来,叫他们不 要把自已看做一种“放高利债”的债主。
先生又怪我把“孝”字驱逐出境。我要问先生,现在 “孝子”两个字究免还有什么意义?现在的人死了父母都称“孝子”。孝子就是居父母丧的儿子(古书称为“主人”),无论怎样忤逆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带上高粱冠, 拿着哭丧棒,人家就称他作“孝子”。

我的意思以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都包在孝字 里,故战阵无勇,莅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这种学说,先生也承认他流弊百出。所以我要我的儿子做一个堂堂的 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顺儿子。我的意想以为“一个堂堂的 人”决不至于做打爹骂娘的事,决不至于对他的父母毫无 感情。
但是我不赞成把“儿子孝顺父母”列为一种“信条”。易卜生的群鬼里有一段话很可研究(《新潮》第五号页八五一):
(孟代牧师)你忘了没有,一个孩予应该爱敬他的父母?
(阿尔文夫人)我们不要讲得这样宽泛。应该 说:“欧士华应该爱敬阿尔文先生(欧土华之父)吗?”
这是说,“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是耶教一种 信条,但是有时未必适用。即如阿尔文一生纵淫,死于花 柳毒,还把遗毒传给他的儿予欧士华,后来欧士华毒发而 死。请问欧士华应该孝顺阿尔文吗?若照中国古代的伦 理观念自然不成问题。但是在今日可不能不成问题了。假如我染着花柳毒,生下儿子又聋又瞎,终身残废,他应 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把我的儿子应得的遗产都拿去赌 输了,使他衣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着,他应该爱敬我 吗?又假如我卖国卖主义,做了一国一世的大罪人,他应该爱敬我吗?
至于先生说,恐怕有人扯起幌子,说,“胡先生教我做 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母的孝顺儿子。”这是他自己 错了。我的诗是发表我生平第一次做老子的感想,我并 不曾教训人家的儿子!
总之,我只说了我自己承认对儿子无恩,至于儿子将 来对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已的事,我不管了。
上面这些文献,都是“父母于子无恩论”引发出来的或不谋而 合出来的,我把它们集合在一起,以见古今中外智者的几个断 片。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四日

①原注Palladas, Greek Anthology, X. 44, “Loeb”, IV, 25。

②原注Paradisc Lost, X. 760-2。

③原注Thomas Shadwell, The Libertine, Complete Works, ed. M. Summers. III, 27(Jacomo and Don John)。

④原注Gulliver''s Travels, Pt I, ch. 6, Oxford, 67。

⑤原注Marek Hlasco, The Eighth Day of the Week, tr. N. Guteman, 13(Agnieszka)。

⑥原注A. Moravia, Noovi racconti romani:“Lasciami perdere,”Opere complete, Bompiani, XI 251-2(Marcella)。

⑦钱钟书没有看过琼瑶的《窗外》,我为他补一条。《窗外》页四十四:“妈,你别这样不满意我,我并没有向你要求这一条生命,你该对创造我负责任,在我,生命中全是痛苦,假如你不满意我,你最好把我这条生命收回去!”

7. 从哲学角度论父母与儿女之间的抚养和赡养怎么理解

父母对子女叫抚养;子女对父母叫赡养;夫妻、兄弟姐妹之间叫扶养。
一、主体不同。
简单来说,抚养的主体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如父母和子女,祖和孙。而兄弟姐妹之间则是扶养关系,而非抚养关系。赡养则是父母和子女之间。
二、概念不同。
1、赡养是指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在物质和生活上给予照顾和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相互帮助。法律意义上的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
3、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

8. 父母子女与父女的区别

9. 《培根随笔》好段赏析(10段)

1摘自培根随笔之《论真理》
当上帝创造宇宙的那几日中,他所创造的头一件东西就是感官底光明;他所创造的末一件东西就是理智底光明;从那以后直到如今在他工作完毕而休息的期间内,他底作为全是以他底圣灵昭示世人.最初他在物或浑沌底面上吹吐光明;然后他由人底面目中吹入光明;到如今他还在往他的选民面目之中吐射光明.有一派哲学在别的方面都不如他派,可是有一位诗人为这派哲学增光不少.这位诗人曾说:“站在岸上看船舶在海上簸荡是一件乐事;站在一座堡垒底窗前看下面的战争和它底种种经过最一件乐事;但是没有一件乐事能与站在真理底高峰(一座高出一切的山陵,在那里的空气永远是澄清而宁静的)目睹下面谷中的错误、漂泊、迷雾和风雨相比拟的”;只要看的人对这种光景永存恻隐而不要自满,那末以上的话可算是说得好极了.当然,一个人底心若能以仁爱为动机,以天意为归宿,并且以真理为地轴而动转,那这人的生活可真是地上的天堂了.
●赏析:
这段话表达了培根对真理的崇敬之情.他认为感官上可以感知的是最低级的感知,而理智上的认知则是最高级的认知,可见他对真理的推崇.在他看来,只要拥有真理和光明,世界就显得无比光明和快乐,就是人间的天堂.应该敬佩这位先哲,这个追求真理的先驱者,是指引人们走向光明的英雄.
2摘自培根随笔之《论死亡》
外斯帕显死时还说笑话;他坐在一个凳子上说:“我想我正在变神哪”.加尔巴临死作壮语说:“砍罢!假如这是有益于罗马人民的”.一边说着一边伸颈就死.塞普谛米犹斯•塞外拉斯死得爽快.他说:“假如还有什么我应该做的事,快点来吧”.诸如此类.那些画廊派的哲学家把死底价值抬得太高了,并且因为他们对于死准备过甚,遂使死在人看起来更为可怕.“他把生命底终结算做自然底恩惠之一”.说这句话的那人比较说得对的多了.死与生同其自然;也许在一个婴儿方面生与死是一般痛苦的.在某种热烈的行为中死了的人有如在血液正热的时候受伤的人一样,当时是不觉得痛楚的;所以一个坚定的,一心向善的心智是能免死底痛苦的.但是,尤要者,请你相信,最甜美的歌就是在一个人已经达到了某种有价值的目的和希望后所唱的“如今请你让你底仆人离去”.死还有这一点;就是它打开名誉之门,熄灭妒忌之心.“生时受人妒羡的人死后将受人爱”.
●赏析:
看完这段文字后心灵都不由清明了些,仿若醍醐灌顶.自从懂事后知晓死亡,就一直怀着畏惧的心理,有的时候甚至埋怨科技的发达,因为明白世界本没有天堂,也没有地狱,总觉得死后的虚无是最深刻的恐惧.但是培根早在几百年前就说到“生与死同期自然”,都是自然的恩惠,所以要平淡待之,要珍惜生命,死而无憾.
3摘自培根随笔之《论宗教一统》
宗教既是人类社会底主要维系,那末要是它本身能居于统一底真正维系之中,自然是一件很好的事.关于宗教的争执和分裂是异教徒所没有的恶事.原因是异教徒底宗教并无任何固定不移的信仰而只有仪式和典礼.他们教会中底主要宗师和长老乃是诗人,从这个就可以想到他们底宗教是什么样的一种宗教了.但是真正的上帝有这种性质,就是他是个“忌邪的神”;因此他底崇奉和宗教便决不容有混杂和伴侣.所以我们想关于教会底统一说几句话,所说的是其结果如何;其界限如何;其方法如何.统一底结果(仅次于得上帝底喜悦,而得上帝底喜悦是至善至美的)有二,一是对教会以外的人的,一是对教会以内的人的.对于前者,无疑地异端和分裂是各种丑事中之最丑者;真的,这两桩事甚至比伤风败俗还坏.因为,如同在肉体上创伤或割裂是比一时不良的体液为劣,在精神上亦复如此.所以再没有比“统一底破坏”更能使在外者不入教堂,在内者急欲出外的了.因此,到了这种情形的时候——就是,有的人说“看哪,他在旷野之中”.又有人说:“看哪,他在密室之内”.那就是说,有的人在异端的秘会里找寻基督,又有人在教堂的外表上找寻基督——在这种时候我们底耳中须常有那句话——“不要出去”.
●赏析:
我对宗教怀着一些敬畏的情绪,看到电视里朝圣的人们,看到教堂里虔诚祷告的人们,总觉得会有些东西高于三尺神明,让这个世界多了些神秘的色彩.我想宗教是一种信仰,有信仰的人们,总是会对所作所为有所顾忌,有所期待,绝望之时不忘,得意之时不忘,所以人生得以平和从容,也不枉一种恩赐.想起一个朋友去澳大利亚后就入了基督教,我虽然有时无法理解,却为她的虔诚感动.
4摘自培根随笔之《论复仇》
确信所罗门有言:“人有怨仇而不报是他底光荣”.过去的事情是已经过去了,并且是叫不回来了;明智的人留心现在和将来的事情已经够忙的了;所以那些劳劳于过去的事情的人简直是枉费心力而已.没有人是为了作恶而作恶的;而是为了要给自己取得利益、乐趣、或荣誉、或类此的事情的.因此为什么我要对着某人因为他爱自己胜于爱我而生气呢?并且即令有人纯粹因为生性本恶而作了恶,那又怎么样?也不过象荆棘一样;荆棘刺人抓人因为它们不会作别的事啊.复仇中最可原谅的一种就是为了报没有法律纠正的那一种仇的;可是在这种情形里那报仇的人也应当留神,他那报复的行为要没有法律惩罚才好;否则他底仇人仍然要占先的,因为二人之间吃亏底比例乃是二比一也.有些人在报仇底时节要对方知道这报复是从那里来的.
●赏析:
看到这段文字的第一反应是各种复仇的电视剧,现在的电视剧越来越无聊了,复仇,爱情,如是而已.也想起很多复仇名篇,比如《呼啸山庄》.最开始看《呼啸山庄》是懵懂的,对于主角希斯克利夫的形象也不置可否.读到这里时也有些唏嘘不已.若人人都知晓得如此明白,懂得放手,又何来这么多爱恨情仇呢.
5摘自培根随笔之《论困厄》
但是用平凡的话来说,幸运所生的德性是节制,厄运所生的德性是坚忍;在伦理上讲起来,后者是更为伟大的一种德性.
幸运是《旧约》中的福祉;厄运是《新约》中的福祉;而厄运所带来的福祉更大,所诏示的上帝底恩惠更为明显.然而即在《旧约》之中,如谛听大卫底琴音,就一定可以听见与欢颂一般多的哀歌;并且圣灵的画笔在形容约伯底苦难上比在形容所罗门底幸福上致力得多了.幸运并非没有许多的恐惧与烦恼;厄运也并非没有许多的安慰与希望.在针工与刺绣中,我们常见,若在一片阴沉的底子上安排一种漂亮的花样,比在一片浅色的底子上安排一种暗郁的花样悦目得多;从这眼中的乐趣上推断心中的乐趣罢.无疑地,美德有如名香,经燃烧或压榨而其香愈烈,盖幸运最能显露恶德而厄运最能显露美德也.
●赏析:
读完这段话,想起来的先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想来古往今来,人们对磨难的认识也是有规律可循的.我又想起来老师曾经讲过的小故事,只记得主题是如果不能战胜苦难,那就没有资格说苦难是财富.是啊,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磨其筋骨,但若在磨难之中孱弱得死去,又如何说苦难是一笔财富呢.所以,我们必须有面对厄运的勇气,让厄运锻炼我们,让生命更加完整.

6摘自培根随笔之《论父母与子嗣》
父母底欢欣是秘而不宣的,他们底忧愁与畏惧亦是如此.他们底欢欣他们不能说,他们底忧惧他们也不肯说.子嗣使劳苦变甜,但是也使不幸更苦.他们增加人生底忧虑,但是他们减轻关于死亡的记忆.由生殖而传种是动物同有的;但是名声、德行与功业则是人类特有的;而最伟大的事业是从无后嗣的人来的这种事实也是确实可见的;这些人是在他们底躯体底影象无从表现之后努力想表现他们精神底影象的.所以,无后代的人倒是最关心后代的人了.首先树立家业的人们是对于他们底子嗣最为纵容的;他们把子嗣看做不但是本族底继嗣,而且也是自己事业底继续;因此,他们对自己底子嗣与自己所造的事物都是一样的看法.
●赏析:
觉得一些感性的东西,用哲学的语言表述出来更加的有味道,也更加合理,让人在共鸣的同时也油然产生一种启迪之感.父母的苦和甜都不曾细说,只有小孩有资格喜形于色;孩子是父母一辈子的责任,让父母甜也让父母苦.我想血脉亲情是不论历经多少年多少代都无法磨灭的,每个人都应该有面对小孩为人父母的责任感,也要有孝顺父母为人子女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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