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产继承比例是多少
首先要看房子是不是你父亲和你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子的一半是你母亲,不涉及继承问题,只有你父亲的那一半属于遗产,会涉及继承的问题。
你父亲的继承人是:配偶(你母亲),父母(你奶奶),子女(你)。根据法律规定,你父亲的那一半房产的所有权,由这三人平均分配。
由于,你父亲先于你奶奶去世。那么你奶奶就有权和你及你母亲参与分配你父亲的那部分遗产。既,房产的1/2(房产另一半是你母亲的)的1/3(你奶奶是三个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的一人)。如果把房产化作钱的话会更好理解点。比如,这房子价值12万,并且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首先要析产,夫妻一人一半,6万是你母亲的,剩下的6万才是你父亲的遗产,你母亲分得2万,你奶奶分得2万,你分得2万。
现在,你奶奶也去世了,那2万已经是你奶奶的财产了,她的继承人同样是:配偶,父母,子女,根据你的描述好像没有爷爷,父母估计也不在了吧,只有他的子女了(你的叔叔大爷和姑姑)。你的父亲已经去世了,但是你作为孙子,在父亲去世情况下享有代位继承权,可以跟你的叔叔他们5人平均分配你奶奶的财产!
B. 继承法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房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是怎样的
房产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1、先将一方的房屋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然后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C. 父母的房产子女怎么继承
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父母的房产子女可以直接继承,只不过如果爷爷奶奶以及外公外婆还健在的话,那么老人家也是有继承权的,因此子女可以继承全部房产或者部分房产,而具体的继承比例需要看到时候有多少继承人才能确定!
D. 配偶,子女,父母,兄弟继承(房产)的比例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方过世后,过世方的只有一半房产属于遗产。在第一顺序人既配偶、子女、父母之间均等分配。兄弟不属于是第一顺序人,不能参与分配。
E. 房产证子女有比例 还要继承
你问的是父母房屋子女继承分配比例是多少对吗。等额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1)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2)不尽扶养义务,(3)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F. 兄妹怎样继承父母房产,关于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兄妹继承父母的房产,可以遵照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方式。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法定继承,遵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兄妹都是父母的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分配原则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拓展资料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G. 父母过世房产如何继承比例
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也就是小儿子小女儿一人一半。当然,一家人感情好的话,协商一下也是可以的啊。
H. 配偶,父母,子女继承房产比例
法律分析: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I. 遗产继承法配偶、子女、父母各占多少比例
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版活有特殊权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9)子女对父母房产的继承比例扩展阅读: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J. 房产继承顺序及比例
法律分析:1、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先行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对被继承人的个人房产份额进行分配;
2、如果夫妻一方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他们都有权平均分配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房屋份额;如果有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等情况、可以多分;
3、直接过户到一个继承人名下,需要的手续是所有继承人在办理现场;
继承房产过户流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如存在遗嘱,按遗嘱内容办理相应继承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