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独生子女奖励会计分录
1、企业计提员工独生子女奖励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根据员工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2、企业发放奖励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3、期末结转福利费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根据员工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企业计提员工独生子女奖励,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进行核算。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等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等发放给在职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B.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账面金额能下独生子女费吗
可以,为职工支付的独生子女费事走这个科目。
C. 职工独生子女费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独生子女费属于应付职工薪酬中的职工福利费。
发放独生子女费财务做账会计分录回:
借:应付职工薪酬答-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3)独生子女费应付职工薪酬扩展阅读:
职工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D. 独生子女费属于工资福利吗
独生子女费不属于工资福利。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独生子女费属于国家对独生子女的夫妻的奖励,是根据国家的政策取得的。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全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 独生子女补贴应该计入哪个负债科目是其他应付款还是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如果贵公司是执行新会计准则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如果是执行会计制度是计入“应付工资”
F. 请教:独生子女补贴是否应该在工资表中核算,计入工资总额。
不属于。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四项。 第十一条 下列各专项不列入工资总属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G. 请问原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里的福利费,比如说独生子女费,现要调出来不计入福利费,凭证怎做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负数
贷:原入账科目 负数
借:上级要求的科目
贷:原入账科目
H. 独生子女费算工资收入吗
独生子女费不属于工资收入,理由如下:
工资属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而独生子女费属于国家对独生子女的夫妻的奖励,是根据国家的政策取得的,不属于工资性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十一条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