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给婚后子女名义全额买房,父母有权收回吗
父母可以凭借出资购房的凭证要求全额补偿。
㈡ 父母限购,可以以孩子名义买房吗
一、父母申请贷款,以孩子房产做抵押
孩子如果还是未成年人是不能够贷款的,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了18岁,就可将房产抵押用父母的名义做抵押贷款,这种方式有着很强的操作性可是会产生较高的成本。就目前来说,抵押贷款的申请期限一般可以是十至十五年,且最高可以贷到抵押物的七成,可是由于额度紧张,银行的抵押贷款一般利率都需要上浮30%-50%,这样的话成本就会高很多,并且还款压力也大很多。
二、与孩子联名购房,还完贷款后除名
孩子正在上学,没有任何的收入,可是父母又想以孩子的名义买一套房子,这时应该怎么办?父母可以选择与孩子联名购房,等到还完贷款后再除名,这种方式的适用面比较广,但是比较费时,也会产生较高的税费。
此外,这种操作方式会挤占父母的一个购房名额,且只能按照二套房的方式贷款,对孩子来说,也仅仅只是获得了一部分的房屋产权,即使是将来还完了贷款,也要按照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负担相应的房产份额转移的税费,至于具体税费是多少,要依照届时的政策规定而定。
三、孩子已有收入,父母做担保人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孩子虽然还在上学但是已经找到了相对固定的兼职单位,能够拥有一份收入证明,并有一定的银行流水,这个时候如果父母想以孩子的名义买一套房的话,就只需要同时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相关资料,一样可以办理贷款,以这种方式办理贷款所产生的成本较低,但是并不适用于大多数人。
利用这种方式购房的话,因为孩子已经满十八周岁,所以可以按照首套房的贷款成数和利率进行计算,产生的成本相对较低,不过,这种贷款方式仅适合孩子已经有自己收入的情况,如果父母本身的收入不高且已经负有房贷,那么获批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小。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㈢ 父母以子女名义买房给他们自己,子女以后自己买房怎么办
父母以子女名义买房给他们自己,子女以后自己买房就属于二套房。版
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权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㈣ 婚后父母以子女名义买房属于共同财产么
父母以子女名义买房(实际上是赠与)分为两种情形: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父母在赠与合同中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㈤ 父母用孩子的名义买房房子归谁
按照现在最新的法律规定的话,父母如果用孩子的名义买房,如果能够证实自己的财产来源的话,以及提供相映的购买证明鞍马房子,实际上父母是拥有一定的产权的,但是房子在名义上还是属于孩子的。
㈥ 父母以已婚子女名义买房怎么保证父母的权益
办个房屋的赠与。赠给父母。
㈦ 父母以子女名义贷款买房,房子归谁
不管谁出钱或以谁的名义贷款买的房,只要房产证上写了谁的名字,那么房子就归谁所有。
㈧ 父母以子女名义购房,如何规避纠纷
这位知友,父母以子女名义购房,请看案例来了解如何规避纠纷。
案例一
吴女士从吉林老家的工作岗位退休后,想来大连养老。女儿在大连已经成家并定居多年,吴女士也想在大连市内购买一套产权房,但因为没有在大连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无法购买产权房。所以她想以女儿的名义购房,但女儿已婚,所购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吴女士担心以后万一女儿婚姻出现变故,会带来房产纠纷。吴女士问能不能同女儿女婿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只是以他们的名义购房,房屋所有权归吴女士所有?
律师解答
吴女士所说的这个协议是不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只要双方自愿签字就有效。另外还有一种方式可供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即吴女士如果以女儿的名义购房并且房屋只登记在女儿名下,该房屋可认为是女儿个人财产。但此处需要注意,吴女士出资购房的款项要明确,最好通过转账方式直接转入女儿购房账户,以免产生纠纷。
案例二(延伸)
李先生与女朋友婚前买房,买房首付男方付60%,女方付40%,两人组合贷款,用男方公积金还一部分房贷,剩下一部分两人共同还商贷,离婚后房子应该如何分配?
律师解答
如果该房屋是登记在双方名下,则需要看房产证对房屋共有方式的约定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如果是共同共有则应该平均分配;如果是按份共有,则应该按照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该房屋是登记在一方名下,倾向认为应该属于双方按份共有,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㈨ 父母用子女的名字买房应该怎样签协议
如果是自己的亲生父母
正常是不会签的
父母都是为了孩子好的
但是如果你怕以后的儿媳妇不好,之类的也没关系
房子钱是你出的
房子就是你的
这个属于你孩子的婚前财产
别人分不走
㈩ 父母以子女名义买房 离婚房子归谁 关键在这
离婚时最复杂的莫过于房产的分割,其中涉及到婚前买房、婚后买房,全款还是首付,何时获得产权,写的谁的名字,不同情况下产权归属差别非常大,这也就衍生了很多问题,比如说: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就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吗?”
“万一出现意外,这些钱能不能要回来?”
“怎么操作,才能保障出资父母的合法权益?”
今天“律师说”就来和大家说说:婚后一方父母以子女名字买房,离婚时房产的归属问题!
三、最高院倾向性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对婚姻类案件的部分倾向性意见:
夫妻一方父母以子女名义购置房屋,应认定赠与的是房屋还是购房款
父母出全资以其已婚子女的名义购买并已向子女作出赠与之意思表示的房屋,应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
在房屋未交付使用且产权登记尚未完成前,作为赠与人的父母有权撤销该项赠与。
在尚未付清该房屋的全部款项、房屋产权登记尚未完成,父母即表示撤销赠与的情况下,子女因离婚或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进行的诉讼中,不宜认定父母赠与的只是已经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进而将上述购房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8-0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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