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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淫邪子女

发布时间:2022-04-02 05:35:07

① 听说古代有个理论叫做:“父母与子女无恩论”谁能确切的解释下

这是源自三国时代那个三岁让梨的孔融的一种说法,他把生育的过程比喻成一件东西装在盒子里,瓜熟蒂落,大自然再生的过程,一切都无比的和谐完美,不存在什么恩情。
当我在无法理解古人思想的同时知道了当代有钱钟书、胡适、李敖等人也是持这种观点的。
他们指出孩子的出世是父母之间的私欲和一些动力产生的,而并不是孩子自己要求的。从心而论谁希望来到这个多灾多难,恶心的世界呢?
在一个和谐的社会里,应该是父母不以恩人自居,而子女不忘父母之恩。
我从来都没有否定过父母的养育之恩,但我并不认为父母是我的恩人。我爱我的父母是因为他们也同样的爱我,百善孝为先,这是做人最基本的准则。
无论父母对我们有没有生育之恩,但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是大家永远应该铭记在心的!

******以下详细解释

二到三世纪的孔融(一五三——二○八),字文举,山东曲阜人。他是孔子第二十世孙子,他“幼有异才”,十岁时就登门见李膺,《后汉书》写这段故事,说:
融幼有导才。年十岁,随父诣京师。时河南尹李膺以简重自居,不妄接士宾客,敕外自非当世名人及与通家,皆不得白。融欲观其人,故造膺门。语门者曰:“我是李君通家子弟。”门者言之。膺请融,问曰:“高明祖父尝与仆有恩旧乎仰融口:“然,先君孔于与君先人李老君同德比义,而相师友,则融与君累世通家。”众坐莫不叹息。太中大夫陈炜后至,坐中以告炜。炜曰:“夫人小而聪了,大未必奇。”融应声曰:“观君所言,将不早惠乎?”膺大笑曰:“高明必为伟器。”
孔融十六岁就坐了牢,为的是通辑犯张俭到孔家来避难,孔融替哥哥孔褒做主,收留了张俭。事发后孔融说他该负责,孔褒说“彼来求我,非弟之过”。他们母亲说她是家长,她该负责。“—门争死”,侠义感人。后来皇帝决定由孔褒负责,孔融就出了狱。
孔融做青州刺史,被袁谭围攻,自春至夏,守城的只剩下几百人了,危在旦夕,但是他“隐几读书,谈笑自若”。城陷之夜,他妻子被俘,他得以逃出。
孔融反对恢复肉刑、反对曹丕私纳袁绍儿媳妇、反对曹操禁酒。……跟曹操不合。小人郗虑从中搞鬼,最后由路粹罗织孔融罪名,说他“招合徒众,欲规不轨”,说他“谤讪朝廷”、“不遵朝仪”、“大逆不道”。于是孔融又第二次入狱,最后全家被杀,年五十六岁。《后汉书》记这一惨剧始末如下:
曹操既积嫌忌,而郗虑复构成其罪,遂令丞相军谋祭酒路粹枉状奏融曰:“少府孔融,昔在北海,见王室不静,而招合徒众,欲规不轨,云‘我大圣之后,而见灭于宋,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及与孙权使语,谤讪朝廷。又融为九列,不遵朝仪,秃巾微行,唐突宫掖。又前与白衣祢衡跌荡放言,云‘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 缻中,出则离矣!’既而与衡更相赞扬。衡谓融曰:‘仲尼不死。’融答曰:‘颜回复生。’大逆不道,宜极重诛。”书奏,下狱弃市,时年五十六,妻子皆被诛。
初,女年七岁,男年九岁,以其幼弱得全,寄它舍。二子方弈棋,融被收而不动。左右曰:“父执而不起,何也?”答曰:“安有巢毁而卵不破乎!”主人有遗肉汁,男渴而饮之。女曰:“今日之祸,岂得久活,何赖知肉味平?”兄号泣而止。或言于曹操,遂尽杀之。及收至,谓兄曰:“若死者有知,得见父母,岂非至愿!”乃延颈就刑,颜色不变,莫不伤之。
孔融是东汉末年的大名士,又是“建安七子”的龙头老大,在政治见解上,他不脱名士气,“理不胜词”,并不怎么高明;但在哲学见解上,他的“父母于子无恩论”,倒是最有气派的,他最后殉道而死,主要罪名也就在此。在路粹检举孔融罪状后,曹操“宣示孔融罪状令”中下结论:“此州人说,平原祢衡受融传论,以为父母与人无亲,譬如 缻器,寄盛其中。……融违天反道,败伦乱理。”结论这样一下,就杀人了。
在孔融的“父母于子无恩论”之前,王充《论衡》中就有了先声。王充说:
儒者论曰:天地故生人,此言妄也!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且夫妇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
就正因为王充相信夫妇不是有意生子女,而只是“情欲动而合”(性欲冲动性交)的产物,所以他这种开明观念.也最能引动其他开明人士 的看法。果然到了孔融的时候,这位孔夫子的二十代孙子,居 然提出了青出于蓝的惊人议论,他说:“父之于子,当有何亲? 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了之于母,亦夏奚为?譬如物寄缻 中,出则离矣!”的话,是更进一步,把母子关系,看成了把东西 寄放在瓶子里的关系,说得更露骨了。
在王充、孔融以后,文献中这类议论,钱钟书《管锥编》的 举例如下:
《朱子语类》卷一二六:释氏以生为寄,故要见得父 母未生时面目。黄蘖一僧有偈与其母云:“先时寄宿此婆 家”;止以父母之身为寄宿处,其无情义、灭绝天性可知! 盖不知孔丘家儿早有“寄物”、“寄盛”之喻,较“寄宿”更簿 情也。古希腊诗人亦谓:“汝曷不思汝父何以得汝乎!汝 身不过来自情欲一饷、不净一滴耳”(If thou rememberest, O man how thy father sowed thee……Thou art sprung from incontinent lust and a filthy drop)①。后世诗文中,习 见不鲜,举数例以概。十七世纪英国名作:“汝子被诃,倘不服而反唇曰:‘何故生我?我初未乞求诞生也!’汝将奚 如?”(what if thy son/prove disobedient, and, reproved, retort, /“Wherefore didst thou beget me?I sought it not!”)②;又一剧二角色相语 ,甲云:“若翁生汝,汝则杀之,足以报施,”(Cutting his throat was a very gund return for his begetting you)乙答:“老革初未尝计及生我,渠只自述快意耳。”(, Twas for his own sake, he ne''er thought of me in the business)③《海外轩渠录 》言小人国法令谓父母生子女出于情欲(by the motives of concupiscence),故子女 于亲不必有恩义(obligation)④。当世波兰小说中母诫未 嫁女毋外遇致有孕,曰“吾不欲家中忽添婴儿”(But I don''t want a kid here),女怫然答:“汝之生我,几 会先事询我愿不乎!”(You didn''t ask me if I wanted to be born)⑤;一意大利小说中母 责女曰:“汝对阿父语,不得如此。”(Guarda che non dovresti ripondere cosi a tuo padre) 女藐之(alzava le spalle)曰:“我初未求出世,汝二人专擅,遽使我生。”(Io non avevo chiesto di venire al mondo. Mi ci avete fatta vemire)⑥吾国旧号“孝治”,故率言如孔融者 不多耳⑦。
另一方面,以父母立场发言的,钱钟书也别有举例:
十八世纪英国才妇(Lady Mary Wortley Montagu)致其女(the Countess of Bute)书曰:“汝不必感我诞育为人, 正如我不谢汝惠临出世。俗见多妄,每以孝思绳子女,吾生平绝口未尝道之。”(You are no more obliged to me for bringing you into the world, than I am to you for coming into it, and I never, never made use of that commonplace(and like most commonplace, false)argument, as exacting any return of affection-Letters.“Everyman''s Library”, 400)母久劬劳,而持此论,尤罕事也。
这种以父母立场发言,在二十世纪的中国,曾有过一番讨论, 这是由汪长禄引起的,汪长禄写信给胡适,说:
大作(《我的儿子》)说,“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恩于 你。”这和孔融所说的“父之于子当有何亲!……”“子之于 母亦复奚为!……”差不多同一样的口气。我且不去管他。 下文说的,“但是你既来了,我不能不养你教你,那是我对 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你的恩谊。”这就是做父母一方面 的说法。换一方面说,做儿子的也可模仿同样的口气说 道:“但是我既然来了,你不能不养我教我,那是你对人道 的义务,并不是待我的恩谊。”那么两方面凑泊起来,简直 是亲子的关系,一方面变成了跛行的义务者,他一方面变 成了跛行的权利者,实在未免太不平等了。平心而论、旧 时代的见解,好端端生在社会一个人,前途何等遥远,责 任何等重大,为父母的单希望他俩的儿子,固然不对。但 是照先生的主张,竟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 “白吃不还帐”的主顾,那又未免太“矫枉过正”罢。
现在我且丢却亲子的关系不谈,先设一个譬喻来说。 假如有位朋友留我在他家里住上若干年,并且供给我的 本食,后来又帮助我的学费,一直到我能够独立生活,他 才放手。虽然这位朋友发了一个大愿,立心做个大施主, 并不希望我些须报答,难道我自问良心能够就是这么拱 拱手同他离开便算了吗?我以为亲子的关系,无论怎样 改革,总比朋友较深一层。就是同朋友一样平等看待,果 然有个鲍叔再世,把我看做管仲一般,也不能够说“不是待我的恩谊”罢。
大作结尾说道:“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这话我倒并不十分反对。但是我以为应 该加上一个字,可以这么说:“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单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为甚么要加上这一个字呢?因为儿子孝顺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种信条,和那“悌弟”“信 友”“爱群”等等是同样重要的。旧时代学说把一切善行 都归纳在“孝”字里面,诚然流弊百出。但一定要把“孝”字“驱逐出境”,划在做人事业范围以外,好像人做了孝子,便不能够做一个堂堂的人。换一句话,就是人若要做 一个堂堂的人,便非打定主意做一个不孝之子不可。总而言之,先生把“孝”字看得与做人的信条立在相反的地 位。我以为“孝”字虽然没有“万能”的本领,但总还够得 上和那做人的信条揍在一起,何必如此“雷厉风行”硬要 把他“驱逐出境”呢?
前月我在一个地方谈起北京的新思潮,便联想到先 生个人身上。有一位是先生的贵同乡,当时插嘴说道: “现在一般人都把胡适之看做洪水猛兽一样,其实适之这 个人旧道德并不坏。”说罢,并且引起事实为证。我自然 是很相信的。照这位贵同乡说话推测起来,先生平日对 于父母当然不肯做那“孝”字反面的行为,是决无疑议了。 我怕的是一般根柢浅薄的音年,动辄钞袭名人一两句话, 敢于扯起幌子,便“肆无忌惮”起来。打个比方,有人昨天 看见每周评论上先生的大作,也便可以说道:“胡先生教 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毋的孝顺儿子。”久而久 之,社会上布满了这种议论,那么任凭父母老病冻饿以至 于死,都可以不去管他了。我也知道先生的本意无非看 见旧式家庭过于“束缚驰骤”,急急地要替他调换空气,不 知不觉言之太过,那也难怪。从前朱晦庵说得好,“教学 者如扶醉人”,现有的中国人真算是大多数醉倒了。先生 可怜他们,当下令奋勇,使一股大劲,把他从东边扶起。我怕是用力太猛,保不住又要跌向西边去。那不是和没有扶起一样吗?万一不幸,连性命都要送掉,那又向谁叫冤呢?
胡适的答复如下:
“父母于子无恩”的话,从王充、孔融以来,也很久了。从前有人说我曾提倡这话,我实在不能承认。直到今年 我自己生了一个儿子,我才想到这个问题上去。我想这 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的不征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地给了他一条生命。况且我们也并不曾有意送给他这条生命。我们即无意,如何能 居功?如何能自以为有恩于他?他既无意求生,我们生了他,我们对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们糊里糊 涂地替社会上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说得偏激一点,我们生一个儿子,就好比替他种下了祸 根,又替社会种下了祸根。他也许养成坏习惯,做一个短 命浪子;他也许更堕落下去,做一个军阀派的走狗。所以我们“教他养他”,只是我们自己减轻罪过的法子,只是我 们种下祸根之后自己补过弥缝的法子。这可以说是恩典吗?
我所说的,是从做父母的一方面设想的,是从我个人 对于我自己的儿子设想的,所以我的题目是“我的儿子”。 我的意思是要我这个儿子晓得我对他只有抱歉,决不居 功,决不市恩。至于我的儿子将来怎样待我,那是他自己 的事。我决不期望他报答我的恩,因为我已宣言无恩于他。
先生说我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白吃 不还帐”的主顾。这是先生误会我的地方。我的意思恰 同这个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来,叫他们不 要把自已看做一种“放高利债”的债主。
先生又怪我把“孝”字驱逐出境。我要问先生,现在 “孝子”两个字究免还有什么意义?现在的人死了父母都称“孝子”。孝子就是居父母丧的儿子(古书称为“主人”),无论怎样忤逆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带上高粱冠, 拿着哭丧棒,人家就称他作“孝子”。

我的意思以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都包在孝字 里,故战阵无勇,莅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这种学说,先生也承认他流弊百出。所以我要我的儿子做一个堂堂的 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顺儿子。我的意想以为“一个堂堂的 人”决不至于做打爹骂娘的事,决不至于对他的父母毫无 感情。
但是我不赞成把“儿子孝顺父母”列为一种“信条”。易卜生的群鬼里有一段话很可研究(《新潮》第五号页八五一):
(孟代牧师)你忘了没有,一个孩予应该爱敬他的父母?
(阿尔文夫人)我们不要讲得这样宽泛。应该 说:“欧士华应该爱敬阿尔文先生(欧土华之父)吗?”
这是说,“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是耶教一种 信条,但是有时未必适用。即如阿尔文一生纵淫,死于花 柳毒,还把遗毒传给他的儿予欧士华,后来欧士华毒发而 死。请问欧士华应该孝顺阿尔文吗?若照中国古代的伦 理观念自然不成问题。但是在今日可不能不成问题了。假如我染着花柳毒,生下儿子又聋又瞎,终身残废,他应 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把我的儿子应得的遗产都拿去赌 输了,使他衣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着,他应该爱敬我 吗?又假如我卖国卖主义,做了一国一世的大罪人,他应该爱敬我吗?
至于先生说,恐怕有人扯起幌子,说,“胡先生教我做 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母的孝顺儿子。”这是他自己 错了。我的诗是发表我生平第一次做老子的感想,我并 不曾教训人家的儿子!
总之,我只说了我自己承认对儿子无恩,至于儿子将 来对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已的事,我不管了。
上面这些文献,都是“父母于子无恩论”引发出来的或不谋而 合出来的,我把它们集合在一起,以见古今中外智者的几个断 片。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四日

①原注Palladas, Greek Anthology, X. 44, “Loeb”, IV, 25。

②原注Paradisc Lost, X. 760-2。

③原注Thomas Shadwell, The Libertine, Complete Works, ed. M. Summers. III, 27(Jacomo and Don John)。

④原注Gulliver''s Travels, Pt I, ch. 6, Oxford, 67。

⑤原注Marek Hlasco, The Eighth Day of the Week, tr. N. Guteman, 13(Agnieszka)。

⑥原注A. Moravia, Noovi racconti romani:“Lasciami perdere,”Opere complete, Bompiani, XI 251-2(Marcella)。

⑦钱钟书没有看过琼瑶的《窗外》,我为他补一条。《窗外》页四十四:“妈,你别这样不满意我,我并没有向你要求这一条生命,你该对创造我负责任,在我,生命中全是痛苦,假如你不满意我,你最好把我这条生命收回去!”

② 父母对子女进行道德绑架怎么办

冷静来,先不要去管其他的想法源,仔细思考一下自己有没有错误,标准是自己有没有对自己与社会负责,如果有错误,那就认真道歉并改正,但是如果检讨过后发觉没有,那就可以按自己的想法来,时代在变化,你的三观是你的三观,不是你父母三观的复制品,你不是你父母的私人财产,只要你自己无愧于心就行,否则屈从自己不理解的行为会让你自己怄一股气,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在道德上只要觉得自己对自己以及社会负担了应有的责任就行了,当然如果能跟父母沟通好当然好,但是如果谈不拢也要有坚持自我的觉悟就好啦。

③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 犯法吗

一、婚姻自由的原则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所谓的婚姻自由是保证个人在专婚姻中决属定选择自己的配偶,而不是被动的被人决定,包括是否结婚、何时结婚、与谁结婚等都是自主决定的。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胁迫对方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限制他人人生自由的,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二、禁止包办买卖婚姻所谓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无视婚姻当事人的意志,强迫他人的婚姻。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包办、买卖的婚姻都属于可撤销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对于包办、买卖婚姻的第三者,应分情况而论,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况严重的,构成犯罪,应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予以刑事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④ 经常贬低子女的父母

经常贬低子女的父母,是腊裤最没素养的父母。经常贬低子女,不仅会让子女丧搏闷失自尊,而且还自基局弯卑,长大后这种心理很可能会扭曲,会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所以做父母的在教育孩子时,一定不要肆意训斥,要讲究方法,循序渐进。

⑤ 什么是父母子女

做了父亲和做了母亲,这是人的第二次降生。

——〔前苏联〕苏霍姆林斯基《家长教育学》

享受着天伦之乐的父亲母亲们,就连无子无女的天使也在羡慕你们。

——〔英〕拜伦《该隐》

父母的爱应当是这样的:它能激起孩子对周围世界、对人所创造的一切的关心,激起他为人服务的热情。

——〔前苏联〕苏霍姆林斯基《家长教育学》

觉醒的父母,完全应该是义务的,利他的,牺牲的。

——〔中〕鲁迅《坟》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中〕刘向等《战国策·赵策四》

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作远忧。

——〔中〕关汉卿《包待制三勘蝴蝶梦》

亲子关系上的专横是最最疏忽不得和最最普遍的一种专横。在爱的名义下它播下了仇恨和挫败的种子。

——〔美〕莫里斯《开放的自我》

父母威信的主要基础只能建立在父母的生活和工作上,建立在父母的公民面貌和父母的行为上。

——〔前苏联〕马卡连柯《马卡连柯全集》

父母的美德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古罗马〕贺拉斯《颂诗集》

如果父母有威信,对人诚恳,行为高尚,那么儿童就能从他们的榜样中获得最起码的关于忠实的道德观念。

——〔前苏联〕苏霍姆林斯基《关心孩子的成长》

父母之间道德高尚的爱情是孩子们健康的、生气勃勃的、丰富的精神生活的保证。

——〔前苏联〕苏霍姆林斯基《论爱情》

如果想让孩子长成一个快乐、大度、无畏的人,那这孩子就需要从他周围的环境中得到温暖,而这种温暖只能来自父母的爱情。

——〔英〕罗素《婚姻革命》

只要父母之间没有亲热的感情,只要一家人的聚会不再使人感到生活的甜蜜,不良的道德就势必来填补这些空缺了。

——〔法〕卢梭《爱弥儿》

有理智的爱,大概是父母与儿女之间根互关系的基础。

——〔俄〕别林斯基《新年的礼物》

水平高的父母明了自己难以强迫孩子成功,而只能鼓励他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努力争取达到目标。

——〔科威特〕穆尼尔·纳素夫

对于孩子来说,有如营养般重要的是双亲的爱。有时,苦似良药的严格和无限宽宏的理解都能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日〕池田大作《女性箴言》

将来的命运,早在现在决定,故父母的缺点,便是子孙灭亡的伏线,生命的危机。

——〔中〕鲁迅《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

在子女面前,父母要善于隐藏他们的一切快乐、烦恼与恐惧。

——〔英〕培根《论家庭》

尊重是一道栅栏,既保护着父母,也保护着子女,使父母不用忧思,使子女不用悔恨。

——〔法〕巴尔扎克《家属复仇》

我不赞成父母对子女的决定施加影响,因为子女的决定对他们的生活状态是起决定作用的,这类问题必须由他们自己来解决。

——〔德〕爱因斯坦《人的一面》

家长可以有自己的理想,但如果干涉孩子有各自的理想,那就等于不承认孩子的人格。

——〔日〕池田大作《女性箴言》

⑥ 父母会害子女吗,说真实的

很多,就因为人人都说父母爱子女,不会害子女。所以几乎被害的所有的孩子被迫害,精神和身体的虐待,还会被诬陷诽谤践踏。得不到一个公正。除非实实在在的带着身体上严重的伤死去,否则的话不会有公正的。

⑦ 父母严重干扰子女生活怎么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这种问题就不该到这里来发,感觉也不会有人帮你。
起诉自己父母头次听说,孝之一字你对之视若罔闻,不管有什么原因,就算父母有万般不好也不欠你的,只有你偿还他们的份!

⑧ 父母抛弃子女在佛教中是什么罪,要受什么果报

“抛弃”便是不来尽父自母义务,令其孤苦,冷落,无依无靠,虽轻于“堕胎”,几乎等同.
世尊。有情短命何业所获。佛告长者子言。杀生所获。
复次杀业然有十种。一自手杀。二劝他杀三庆快杀。四随喜杀。五怀胎杀。六劝堕胎杀。七酬冤杀。八断男根杀。九方便杀。十役他杀。如是十种获短命报。
复云何业获报长命。有十种业。
何等为十。一离自手杀。二离劝他杀。三离庆快杀。四离随喜杀。五救刑狱杀。六放生命。七施他无畏。八慈恤病人。九惠施饮食。十幡灯供养。如是十种获长命报。
复云何业获报多病。有十种业。
何等为十。一自坏有情。二劝他令坏。三随喜坏。四赞叹坏。五不孝父母。六多结宿冤。七毒心行药。八悭吝饮食。九轻慢圣贤。十毁谤师法。如是十种获报多病。
复云何业获报少病。有十种业。
何等为十。一不损有情。二劝他不损。三不随喜损。四不赞叹损。五离庆快损。六孝养父母。七尊重师长。八不结宿冤。九施僧安乐。十施药饮食。如是十种获少病报。

⑨ 父母陪同未成年人看淫秽录像带是否构成猥亵罪 父母一方不阻止是否构

父母在看淫秽录像时,不避讳孩子,属于不当教育,但不构成猥亵。
如果子女报警,他们会受到警方的警告、罚款处罚。

⑩ 子女是父母的奴隶

有道是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听话只是孝的一种体现。没有不爱自己子女的父母,我想他们的出发点都是为你着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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