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安徽省2017独生子女费标准
安徽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
【法律依据】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
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
Ⅱ 合肥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现在好像是一次性的补一个月的了吧,比生育津贴多一个月,好像是1300多吧。我也准备去办呢,要双方的盖章。
Ⅲ 合肥市独生子女津贴金额是多少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领扶助金
①农村只有 1个子女 或 2个女孩 的计划生育家庭
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国家统一奖励扶助金标准为 每人每年960元, 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每人每年另增发240元。
② 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
夫妻女方未满49周岁的,每人每年另增发600元
合肥市在国家、省统一标准基础上, 所有对象每人每年提标120元 。奖励扶助对象 从60周岁起 领取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已超过60周岁的 ,从其奖励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奖励扶助金。
③ 长效绝育措施奖励
合肥市区农业户籍,依法生育的 双女户夫妻, 在规定时间内自觉落实长效绝育措施的,每户发放一次性奖励金3500元。全市农业户籍,依法生育的 非双女户夫妻。 在规定时间内,自觉落实长效绝育措施的,每户发放一次性奖励金600元。
①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可领奖励
关闭、破产和改制重组,市属国有企业人员 独生子女父母,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退休时一次性领取3000元奖励金
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和 城市无单位居民
在退休时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一次性领取3000元奖励金
③ 终身无子女 或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 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退休人员 和城市无单位居民
在退休时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一次性领取5000元奖励金
① 失独家庭再生育费用纳入医保
对 当年度发生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 由合肥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发放3000元的紧急抚慰金
②特扶家庭慰问制度:
在重要节假日期间每年给每名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是 指子女死亡 或者 三级以上残疾 该夫妻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且女方年满49周岁)对象发放480元的抚慰金。
③对有 再生育意愿的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由指定医疗机构提供相应技术服务其基本项目的服务费用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暂定为2万元, 超出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的部分, 省人口基金在1万元限额内据实给予补助。 仍有超出的部分 由合肥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专项资金在5000元限额内据实给予补助
Ⅳ 2017安徽独生子女证补贴政策
安徽独生子女证的规定如下: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目前,我国在独生子女证方面没有新的规定,随着二胎政策的实施,国家取消了独生子女证,但是以前办理了该证件的人依然可以继续享受政策补贴。
【法律依据】
《安徽省实行计划生育若干规定》第九条
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为晚育。对实行晚婚、晚育和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给予奖励和照顾。
四、生育一个孩子后,决定不生第二个的,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核实,报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发给独生子女证书。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儿童保健费男孩五元,女孩六元,由父母双方所在单位各发一半,至独生子女十四周岁止。农村也可以采取其它可行的办法实行奖励。
五、凡分配住房或宅基地,独生子女按二人计算。由国家供应口粮的山区、经济作物区,独生子女口粮按成人标准供应。在入托、入学、就医、招工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应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
Ⅳ 请问一下,安徽省独生子女补贴政策,不满60岁是不是取消了
不是不满60岁取消独生子女补贴,而是不满60岁不享受补贴,必须年满60岁以后才享受补贴。
Ⅵ 安徽2021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Ⅶ 中国合肥独生子女户是否有2胎政策
合肥市郊区第一胎是女孩、自己男女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可以生第二胎!
Ⅷ 安徽省最新独生子女奖励政策
退休一次性独生子女奖励政何年办布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