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0年以前独生子女有何优惠政策
按规定孩子18岁以前和父母60周岁可以带有关证件手续到户籍地社区居委会申报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其它优惠政策到当地计生办咨询。
2. 想咨询一下:我于09年12月份领到独生子女光荣证,可是于2010年7月只领到100元,按国家规定每月100元,为什
不知道你是到哪来里领的什么名目的自费用?据我了解,如果是“独保费”(独生子女保育费)的话,国家的规定是父母双方每月领取2.50元,幼儿入托后凭托费发票父母双方单位每月分别报销50元。而且这笔费用需要父母双方各自凭独生子女光荣证向所在单位登记后发放,通常事业单位、国企和大型外企都发这笔费用的,但很多小的私企和个体老板都不给的。
3. 请问小孩出生日期2005.04,独生子女证是2010.03办,我老婆小孩的户口都在镇居委,独生子女费用怎么领取
领独生子女费在你户口所在地办理,农村户口,在乡镇可办理,你妻子孩子的户口在哪就去那办理,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独生子女证,过60周岁都可以领。
4. 我女儿2010年的办独生子女证有什么优惠吗
夫妻终身自愿只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或者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请领取《光荣证》的,原则上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女方户籍为铁西区、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的,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办理。
一、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步骤
第一步:申请的夫妻可以到村(社区)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领取或者由“沈阳人口网”下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一式四份),填写申请理由。
第二步:申请人填表后,由夫妻单位予以初审确认,没有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委员会初审确认。
第三步:由社区或本人将审批表送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
第四步:报区、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要件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婚姻证书或者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的出具合法的收养证明、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居民身份证的,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陕西2010年的独生子女证的政策
独生子来女证办理是到自母49以下(没母的则父60以下)
和子女多大没有关系
现在已经没有这个说法,所以不能补办。
对于年轻人自然不能享受待遇。
而对于老年人,及时以前没有办理,凭借计划生育证明也是可以享受待遇的。
6. 去年一孩国家补助2010年出生的小孩补贴几年
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对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不落实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有关当事人可以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举报;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督促落实,并对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予以支持。 若帮到请采纳,谢谢
7. 鲁政发独生子女文 2010年独生子女年满14岁,独生子女父母1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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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10年辽宁省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补贴标准是多少
不知道你们那里补多少我们安微就就几千块哦
9. 2010年唐山市独生子女费是每人每月10元吗
是啊!这个维持了很长一段时间了,从五元到十元,这就是独生子女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