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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父母付首付为子女买房赠予协议

发布时间:2020-12-02 01:43:02

❶ 一方父母付首付,产权在夫妻共同名下,离婚怎么分割

当夫妻之间买房涉及到一方或者双方父母出资的情况,这个时候房产的归属会出现一内定的纠纷,不容过这些一般在离婚的时候突显,一方父母出资首付,一般来说是视为是对其子女的赠与。在婚后按揭购房时,情形就不同,首先要明确按揭,是指不能或不愿意一次性支付房款的购房者即商品房买受人向提供贷款的银行即按揭银行提出申请,由购房者将其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的合同权益质押(经常被叫做抵押)于按揭银行,或将其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取得的商品房抵押于按揭银行,按揭银行将一定数额的借款贷给购房者并以购房者的名义将借款交由开发商用于支付房款的行为。不论期房还是现房,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按照《物权法》第17条规定,该房屋应该是出首付款父母的子女个人所有,而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这种按揭购房属于婚后购置,并且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这实质上是夫妻双方以婚后共同财产来偿还该按揭所购房屋的债务,即夫妻共同房产,但是对于该类的房产离婚时分割的情况下,因考虑父母出资的情形,公平的分割。

❷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但又写了赠与协议给男方,女方还有份吗

一、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但又写了赠与协议给男方,这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回没有份;
二、法律依据答:《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❸ 婚后一方父母付首付,以夫妻名义按揭,贷款也是一方父母还,房产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解读: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有两层意思,其中第一层意思是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的问题,第二层意思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如何分割的问题。律师认为要想使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关于房产的出资款上不能掺杂夫妻共同财产或对方父母的出资,否则就是共同出资了。在购房出资的问题上即使另一方或另一方父母只出过一分钱,也应认定为共同出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仅仅是双方出资多少的问题。当然,“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事实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如果证据不充分无法认定,那么夫妻一方主张婚后由其父母全额出资购房的事实就不能成立,房产就会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二,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一人名下。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起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一人名下后来又把对方的名字也追加进去了,总之,只要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人的名字,或干脆只有对方一人的名字而没有出资人子女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❹ 您说的高院的解释是哪年的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予吗

婚姻法解释三,2011年,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回记在出资人子答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三说的,应该是全付款。
父母只是付首付的,按揭还款是用夫妻财产还贷,不算个人财产。

❺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贷款买房只写其子女名字是否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来法司法解释二源和解释三,父母出资赠与个人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而且该购房时间在婚前,属于个人婚前财产无疑。而且房产证登记了男方姓名,这是三重保险,绝对是个人财产。而且贷款属于男方个人债务。
婚后夫妻共同还款部分,若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对婚内配偶共同参与还款部分进行适度补偿。这块不影响房产的产权。
一下是援引的解释条文: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❻ 子女买房父母出钱 是赠与还是借贷

算是赠与。

一、赠与过户

1、费用 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增加

⑴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⑶契税的征收 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

其他费用和正常过户都一样

2、所需材料

⑴公证处需要卖方夫妻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套、买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产权 证复印件一套

⑵不需要经过地税局直接可以过户。

⑶房管局需要材料同正常过户基本一样只不过还需要公证书原件一份。

二、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一方父母付首付为子女买房赠予协议扩展阅读: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❼ 子女买房父母付首付款赠与一方协议怎么写才有

只要写清楚事实经过就可以生效,但主要是不仅有协议,还要保存有关事实方面如何转款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等,这样几个证据结合起来才有效。

❽ 新婚姻法 由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并还贷款

1、若是按揭仍为男方父母出资,那么这属于指定赠与,是男方个人财产
2、若按揭由男方或男女双方共同还,那么首付部分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还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增值部分和未还贷部分属于双方要协商的

❾ 婚后父母出首付款为子女买房,房产证是出资父母子女个人的名字,属个人财产吗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夫妻 一方或者双方还贷,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一)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四)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9)一方父母付首付为子女买房赠予协议扩展阅读:

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具体如下:

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

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遵循《婚姻法》以及《婚姻法》解释的规定。

第一:法律规定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具体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二:《婚姻法》解释规定

1、《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以上几种情形基本上归纳了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但是现实生活是丰富多变的,不可能全部归纳在上述五种情形,具体的情形还需要仔细的分析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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