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家现在有没有对独生子女户一次性奖励3000元的政策
国家没有具体规定,但有些地方有相关奖励,国家的福利是:
第二十一条 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第二十二条 已婚育龄夫妻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并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二十三条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第二十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
本市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以工代赈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六条 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推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惠政策。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规定的奖励费发放和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⑵ 独生子女的父母,哪里发得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奖。
2018年独生子女父母可享这2项补贴,符合条件的别忘记主动申领!
众所周知,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曾经,国家实施这项政策的初衷是为了限制人口的过快式增长,并且规定超生的家庭要接受罚款的处罚。在当时,不少的农村家庭为了响应国家的这一政策,就只生了一个孩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独生子女家庭。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物价的上涨,这些独生子女家庭所面临的养老、生活、教育等多方面的问题也接踵而至,其中,父母的养老便成了独生子女的头等难题。因此,为了缓解独生子女养老难的问题,国家也出台了独生子女家庭的相关优惠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独生子女的养老难题。可是,随着二胎的全面放开,有消息称,独生子女享受的补助也将随之取消,对此,不少独生子女家庭也都开始担心。
其实,农民的这种担心是比较多余的,因为在此之前国家就发表过相关声明,明确表示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将继续享受优待政策,并且规定将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么,在2018年,农村的独生子女家庭有哪些补贴可以享受呢?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国家为鼓励个人参加计划生育并为计划生育者设立的奖金,补贴是从孩子出生一直到18周岁为止。独生子女父母凭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便可以每人每月领取10元的奖励金,每年累计是240元。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此项奖励费大多是由地方政府制定,标准并不统一,这一点农民朋友们一定要清楚。
2、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
现如今,大多数省份的独生子女父母在年满60岁之后均可以领取到一定的养老补助。当然了,想要领取这项补贴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第一点首先是农村户口,第二点是必须要年满60岁,第三点是没有违反计划生意相关规定,第四点是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女的家庭。只有同时满足上述这几个条件才可以领取养老补助,每人每年720元,直到去世
当然了,除此之外,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年满45周岁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还可以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贴,最高补贴年限为15年。而且,不同省份在此补贴的基础之上,额外增加的还有补助金。比如,黑龙江省:一次性补助不低于3000元;湖南省:可一次性补助5000元等等。
通过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以领取的补贴还是不少的,凡是符合条件的农民,别忘记主动申请领取。如果不主动申请的话,那么是领取不到这些补贴款的,这点农民朋友们也一定要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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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领取一次性奖励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可以领取一次性奖励。关于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规定,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目前退休老人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主要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奖励,还有一种是按月发放的养老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⑷ 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金
独生子女夫妻双方在退休后各可以领到200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金。
⑸ 退休一次性独生子女费
法律分析:退休后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按新政策,夫妻双方均为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时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计1万元的补助,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年满60岁后双方均可领到每年720元的补助,但是一方为农村户口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家庭则只能领到5000元补助。以上条件必须为父母双方年满60岁。各地的标准也不一样。
法律依据:《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⑹ 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金
都是按月,
或者按年的,
好像没有一次性的,
按月都是80块左右的。
⑺ 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政策
法律分析:(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