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独生子女是不是就没必要立遗嘱了
适用法定继承时,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
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十条)。
②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继承法》第十三条)。
第一继承人:
1 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须注意:
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2 父母
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3 子女
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须注意:
①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②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根据《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须办理收养登记,未办理登记的,收养无效。)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 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代自己的父母参与继承,当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5 胎儿
胎儿的父亲死亡,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B. 我是独生子女,父母有必要立遗嘱吗
你是独生子女父母没必要李总,除非父母不想把所有的财务留给你,她想有其他安排的话,需要李总否则的话不需要。
C. 独生子女有必要立遗嘱吗
明天和意外不一定哪个先来,先写清楚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D. 独生子女的父母有没有写遗嘱的必要
律师认为与多子女的父母相比,独身子女的父母立遗嘱的理由似乎少了一个,但是只要有一个理由存在,就有立下遗嘱的全部需要。
首先,从家族财富传承角度考虑,若无遗嘱,配偶、子女、父母均可共同继承遗产,而独生子女仅能按份继承;另外,如果子女已成家,更不可无遗嘱,特别是夫妻双方未对财产进行约定或约定采取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制的情况,否则子女婚后继承的遗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独生子女发生婚变时,家族财富不可避免被外族人分割。
另外,从继承的实际情况考虑,父母均立遗嘱有效避免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并存时的不必要的诉累。如父亲在先去世时立遗嘱指定将房屋给配偶(即独生子女之母)继承,母亲未过户即去世又未留遗嘱,发生法定继承时,独生子女要想作为单独继承人通过二次继承来继承父母遗产,就会发生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并存的问题。这时候如果自书遗嘱继承无法出证,则其无法通过民事继承诉讼来实现继承权,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起诉房和城乡建设局。母亲生前办理过户立有遗嘱就可避免诉讼发生。
E. 独生子女家庭也要立遗嘱吗
自己和老伴就一个女儿,以前认为根本没有立遗嘱的必要,现在却面临着辛辛苦苦一辈子攒的房产,要被女婿分走一份的危险。这件事情让家住邯郸的刘女士十分气愤和懊悔。
刘女士说:我和老伴有一个独生女儿,女儿已经结婚生子。老伴几年前去世,留下的几套房产一直由我对外出租。今年,女婿与女儿因感情不合,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女婿在法庭上提出,要求分割我丈夫留下的遗产。我觉得,这几套房产是我和老伴打拼一辈子,辛辛苦苦积攒的财产,将来我去世后,这些都是留给我女儿的,凭什么女婿要求分割这些房产?请问律师:女婿是否有权利分割岳父的遗产?
另外,立遗嘱还可以起到一个财产清单的作用。现在,父母或考虑自身养老的问题,或因与成年子女分开居住沟通较少,都不会提前将自己的全部财产详尽地告知独生子女。如果能有一份遗嘱,既可以保证子女不会窥探自己的财产,保障养老,又可以在自己去世后,将剩余的财产顺利地让子女继承。
F. 独生子女家庭还有必要立遗嘱吗
立遗嘱的主要目的是财产的继承问题,作为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百年以后,财产自然是子女独享的。但是你也要考虑到独生子女以后会结婚生子,跟另外一半是否和谐的问题,所以立遗嘱还是有必要的。
根据《民法典》,子女通过法定继承得到的财产,属于子女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设立遗嘱,指定财产由子女个人继承,则子女得到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实践中,很多独生子女的父母早早立下了遗嘱,这就是原因之一。
G. 独生子女有必要立遗嘱吗
法律分析:是否需要立遗嘱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当事人可以以自己的意愿来决定自己的遗产如何继承。独生子女并非遗产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若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则其遗产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而并非是由独生子女单独继承,死亡的先后顺序不同,可能会涉及转继承。子女继承的的难度会非常大,而且继承份额也会相应减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