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家庭中父母与子女之间抚养和赡养义务的规定有哪些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② 子女之间能否订立分开赡养父母的协议
现实困惑
孙先生与老伴年近七十,两个儿子现已各自成家。由于年高体弱,孙先生与老伴失去了劳动能力及经济来源,便向儿子提出要他们尽赡养义务。两个儿子谁也不愿赡养老人,于是约定孙先生由长子赡养,孙先生的老伴由次子赡养,二老分开居住。二老想想别无他法,被迫同意。可是长子与次子在分别与父母共同生活中,并没有切实履行赡养义务,让二老承担繁重的家务劳动,并时常冷语相对。二老想要相见,也常常受到两个儿子的阻挠。子女可以订立分开赡养父母的协议吗?
律师答疑
我国《宪法》、《婚姻法》都有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而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并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但必须征得老年人同意,并保证上述赡养义务得以履行。本案中,孙先生的两个儿子与父母签订分别赡养协议,并非出于孙先生及其老伴的自愿,且孙先生的两个儿子也没有切实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因此该协议无效。孙先生可以要求两个儿子给付赡养费,也可以要求到其中一个儿子家居住,另一个儿子给付赡养费。如果儿子们仍不履行赡养义务,则孙先生可以向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们履行赡养义务。
法条链接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三款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第一款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法理荟萃
子女之间的赡养协议在合法的同时还必须合理,并应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切实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③ 父母年轻时与其同住的子女是否应多尽赡养义务
父母年轻时,与其同住的子女是否应多尽赡养义务,没有明确的规定。专法律规定,作为儿女都属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且该义务是平等的。父母年轻时,与其同住的子女可以享受很多好处,所以该子女多尽赡养义务是值得提倡的行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④ 父母同一个子女一起生活,其他子女可否不履行赡养义务
问题:我有三子一女,丈夫去世后与女儿住在一起。三个儿子均已成家,各立门户,居住回远近不一。答三个儿子以我同其姐姐住在一起,且姐姐家条件尚可为由,既不支付赡养费,也不来看望我,我非常气愤。请问题:父母同一个子女一起生活,其他子女可否不履行赡养义务?
父母同一个子女一起生活,其他子女不能免除赡养父母的义务。
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特殊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如果同一个子女生活在一起,其他子女绝不能以此为借口,拒绝法定的赡养义务,这是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基本要求。赡养父母既包括经济上的供给,也包括精神上的安慰和生活上的照顾。像你三个儿子那样既不支付赡养费,又不看望老人,生活上也不照顾老人的做法是不道德的、违法的。你可以请当地妇女权益保护机关出面协调,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⑤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5)子女与父母不同住如何赡养扩展阅读: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但子女的配偶是没有赡养义务,只有协助的义务,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⑥ 几个子女怎么赡养父母
子女多赡养父母的话,那么父母住的那一家,其实在经济上面就可以尽量少花钱,另外几个不和父母住的子女其实可以嗯给父母每个月或者每年打一些钱当作生活费。
⑦ 子女间老人的赡养关系如何确定
子女对父母均有赡来养义务自,但子女建的赡养方式的确定及费用分担,在自愿的情况下子女之间是可以协议确定的,但子女对父母的享有继承权(有遗嘱的除外),子女之间的继承权不因尽义务的多少而不同,即:某一子女不能因其他某子女尽义务少就阻碍其享有继承权,除非是要人自己以遗嘱的方式将遗产作了不同处分。
至于承担了赡养老人的证明可以由邻里证明或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⑧ 子女怎么才算尽赡养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
1、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
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2、生活上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
半个月看望一次老人算尽赡养义务
(8)子女与父母不同住如何赡养扩展阅读:
不履行法律后果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赡养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