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2020年新政
1、 我国的遗产处理主要分为有争议的遗产诉讼和无争议的遗产公证。独回生子女家庭只有少数处答于被继承人第一行的合法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在实体法的适用和继承处理程序上没有什么特别。独生子女家庭可以采用以上两种方式来处理继承等事务。
2、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中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因遗产分割发生纠纷,无法调解的,被继承人自然会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法定继承人先于其死亡,确定独生子女为唯一法定继承人的,可以通过遗产公证的非诉讼渠道办理继承。
(1)2019年4月1日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扩展阅读:
财产转让给近亲,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公告:对于无偿赠送的房地产,受赠人因无偿赠送的住房所得为“偶然所得”,按20%的税率纳税。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依法继承的,或者父母将财产赠与子女的,子女与父母双方均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事实上相关通知财政部2009年,只是今年的声明进一步确定了“房产所有权转移应征收个人所得税”项目,从最初的“其他所得税”“新闻或有所得税”,并将其添加到收件人房屋赠与亲人之间应当支付所得税依照“偶然所得,按照20%的税率缴纳。
2. 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不能继承父母财产是真的吗
无稽之谈。依法继承,不容置疑
3. 独生子女怎样继承父母房产
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父母的遗产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 独生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
子女对父母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对于父母的遗产(房产),当然有继承权。为什么会有如此一问?有什么特殊情况吗?
5. 四月一日起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房产吗吗
不是,没有这样的说法。
我国《继承法》规定: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6. 独生子女怎么继承父母房产房产继承需注意
父母渐渐老去,孩子奔向不惑之年,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问题就显现出来了。在子女多的家庭里,房产继承总会引起这样那样的纠纷,而在独生子女的家庭里,有的独生子女却无法继承父母遗产,究竟是为什么?继承房产过户要注意什么?下面,本文为您一一解答。
一、独生子女房产继承受阻的4个解决技巧
据了解,一些法院确实碰到不少这类难题。随着“80后”已经奔向不惑,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问题渐渐显现出来。一些银行和房管部门在落实遗产继承时需要独生子女为唯一继承人的公证证明或法院判决书,而独生子女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没有兄弟姐妹当“被告”,无法立案,导致继承遗产的权利受阻。那么,碰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法官、律师为你支招
1、在《民事诉讼法》中增设特别程序解决
如果在《民事诉讼法》中增设特别程序解决,会解决实际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和法院审判人员的困扰。对于此类案件,可参照认定财产无主类案件,增设认定财产所有权类案件的特别程序。
首先,应明确该类案件的范围,即申请人仅限于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有一人的确认继承类、遗赠类财产的权属案件。其次,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财产所有权时,应当提交关于其是唯一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据。最后,申请人认定财产的所有权,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确认财产所有权的根据。
法院受理案件后,应认真核实,如果查明继承人为两人以上,则裁定驳回申请,让申请人以普通程序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查明继承人、受遗赠人确实是唯一的,则做出确认财产所有权的确权判决。
2、遗嘱公证
独生子女父母若在生前就准备好遗嘱,而且对遗嘱进行公证,则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独生子女继承遗产难这一问题。
3、吿银行、房管局
法律上来讲,其实房管部门和银行应该依照他们的职权,为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办理银行存款义务,他们有审查合法继承人的义务,如果他们不作为,这时可以将其告上法庭,如果是房管部门,可以诉其行政不作为,如果是银行可以诉其民事侵权。
法院最后可以在“本院查明”里也就是最后的判决主文里,写进“某某是唯一继承人”,身份确认了,这样房管部门本身责任也小了,房管部门最后也会很愿意为独生子或独生女的原告办理房本。
4、到派出所开具相关亲属证明
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到派出所出具个证明:继承人本人没有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证明。只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亲属关系的户口证明情况,就能证明这个孩子是唯一合法继承人,然后到法院打个确认之诉,确认房子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归继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确认出判决书,到房管局就可以顺利过户了。
有了以上4个锦囊妙计,身为独身子女便不再害怕无法继承遗产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1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点击查看更全面,更及时,更准确的新房信息
7. 4月1日起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是真的吗
错。网上所传的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的说法其实只是标题党,不能继承的原因有以下几种:(1)父母一般不是同时去世,在此种情况下因为健在的一方有房产的份额,还有权继承配偶的遗产。健在一方还可能会再婚,或将自己的份额赠与他人,可能不同意房产全部给子女。(2)父亲去世时可能祖父/母仍然健在,此时祖父/母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母亲去世时,可能外祖父/母仍然健在,外祖父./母有权继承母亲的遗产,在此种情况,往往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
8. 2021年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
您好,新规明确规定了,子女不尽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父母可以不分遗产给他们。
一、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新政是什么?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新规定是,独生子女不一定可以继承到父母的房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法定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在我们国家,独生子女并不一定会继承到父母的房产,应当是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比如说有遗嘱的情况之下,那么就需要按照合法有效的遗嘱来执行房屋的继承方面的问题,之后才按照法定继承来完成。
9. 独生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
我国继承遗产的方式有两种: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按照继承顺序专进行属继承,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因此在法定继承的方式中,可能存在独生子女无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的情况。为了使独生子女全额继承父母房产,律师建议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通过遗嘱处分自己的房产,将其全额赠与给独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