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在按揭的房子子女可以贷款吗
可以公积金贷款,根椐《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职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职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父母贷款的房子,子女有负责还贷,那房子子女有份吗
子女可以分割或者继承房产的,不过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明
3. 以父母的名义买房子,子女可以还贷款吗
你好,很高兴能为你解答,以她的名义贷款买房首先她要的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才可以批准,何况16岁未成年,是不可以的。望采纳,祝生活愉快。
4. 父亲贷款,子女需要偿还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子女是不需要偿还父母的债务的(父亲在世时),在父亲百年以后,需要继承人来偿还,优先使用遗产,放弃继承权的,不需要偿还。
5. 父母买房,子女可以替还贷款吗
子女可来以做为共同还款人源。借款人也就是债务人,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
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6. 父母的房子可以为子女买房做抵押贷款吗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版能力,权无不良信用记录;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7. 父母名义买房,子女可以替还贷款吗
这个是可以的。其实,用父母的名义贷款,子女还款,有一个专业术语,叫做“接力贷”。这种贷款方式一直都有,买房者用父母的名额买房,房产证写父母的名字,以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主贷人,子女作为他们的共同还款人(或叫担保人)向银行申请房贷。如果子女已婚,其配偶也作为共同还款人。
接力贷,简单来说,就是“父贷子还”。这看起来很完美。尤其对那些无购房名额或者无贷款额度的子女来说,利用父母“清白”的身份购房、贷款,似乎是继“假离婚”之后唯一的“好桥”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接力贷”也有诸多限制。
一、有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65周岁。父母的年龄不能太大,否则已经失去做贷款人的资格。
二、最多只能贷五成。无论借款人有没有房子,只要是“接力贷”,全都当做已有一套房子执行。假如父母已经有过贷款记录(在异地的也算),则首付七成。
三、贷款年限与父母年龄没关系。可以贷款年限的计算方法如下:
1.贷款年限+楼龄不大于50年。
2.贷款年限+共同借款人年龄不大于70年。
从这两个公式来看,贷款年限多少,楼龄的决定因素更大。
四、不是所有的银行都能做“接力贷”。这里还需要特别提醒:由于信贷政策变化大,目前广州并非所有的银行都会承接“接力贷”业务。所以,假如你真的决定要去“坑妈坑爹”看看选择哪一家银行为好,并且尽量预留一定的灵活预算空间,以防政策可能发生变动。
8. 父母的房子子女能用来抵押贷款吗
可以,但是需要父母出面同意。房屋抵押贷款最长可贷款年限为1-30年。
9. 比如我父母亲有套房子,还有房贷没还完,他们想离婚,离婚过后的房贷和儿女有关系吗,需要儿女还贷款吗
没有!
既然知道是他父母买的,房贷是他们还的,你最好不要提房子了事了,给自己留一下尊严,也给他们留一些后悔!
相信自己能找个更好的!
加油!你一定能找到更好的!
10. 父母银行贷款,没有能力偿还,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如果没有给贷款做担保的话,父母欠下的银行贷款,子女没有义务偿还。如果做了担保版就需要偿还权。
其实不管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债父偿”,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父”或“子”都没有这样的偿还义务,除非有一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清偿的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是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