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失独家庭补贴最新消息2022
失独家庭补助政策是怎样的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2. 独生子女死亡父母有什么政策
这位知友,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现行补助政策有两项:一是国家特别扶助。对回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答女或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的对象,从女方年满49周岁起,每人每年发放3240元(子女死亡)或2640元(子女三级以上伤残)特别扶助金;二是本市特困救助。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对象,从年满50周岁起,每人每年发放800元(子女死亡或一级伤残)或600元(二级以下伤残)特困救助金。每年的1月15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子女死亡证明或残疾证,经乡级审核、县级确认后,当年度可领取补助金。具体可联系所在本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科
3. 福建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有补助吗
父母也是独生的话,有。
4. 独生子女死亡父母有什么政策
独生子女去世父母健在国家有补助,叫失独家庭扶助金。中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版妻扶助制度,是权国家对于是失独家庭老人提供的补偿金。2013年12月国家提高城镇失独家庭扶助金标准,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自2014年起实施。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除了提高补助标准,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还可按照规定获得参保缴费补贴
5. 福州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官方文件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新政策是怎样的?
答:2009年1月1日后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
2、新的奖励政策与旧的奖励政策有何区别?
答:一是改退休时奖励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奖励;二是改给予一次性奖励为每月兑现150元,直止本人亡故止;三是改有所在单位单位支付为各级财政支付;四是新政策不覆盖无子女人员;五是兑现旧政策奖励时无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政策则需提供。
3、享受每月15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对象是哪些人?
答:该夫妇所生育的子女属无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的均属于奖励对象。
4、如何认定抚养关系?
答:以再婚时带进现家庭的子女是否达到18周岁来界定:超过18周岁(含18周岁)视为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没有达到18周岁视为形成抚养关系。
5、个别到退休年龄但未达到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奖励年限的,认为旧政策退休时就能拿奖励金,现政策还要等5年,提出异议。
答:新旧政策奖励方式有所不同,旧政策是一次性奖励,退休时兑现奖励较合理,但新政策是每月领取奖励金,由于退休时间存在差异,如企业女职工50岁退休,退休时就按月领奖励金的话,算下来就比55岁退休的女职工多拿9000元,同样是独生子女父母,同样是公共财政兑现奖励,享受的奖励政策也应当是一致的。因此新奖励政策按年龄时间划定,为的就是体现政策的公平合理性。
6、某夫妇生育了一个子女,小孩9岁因车祸死亡,该夫妇一直未再生育,能否领取奖励?
答:独生子女死亡后没有再生育或收养的,可以享受独生子女死亡扶助政策,此政策省正在制定中。在扶助政策未确定前,可按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扶助政策确定后按其执行。
7、某夫妇咨询他们一直没要孩子,也算是为国家作出了贡献,能否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答:奖励是一种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国家没有倡导不生育,实际上不生育对国家和家庭并不一定是有利的。因此新政策只奖励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的人员不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8、“城中村”转制居民转制前领取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转制后享受何种奖励?
答:属独生子女父母的,转制前领取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转制后可依申请享受每月150元的奖励金,但原享受的待遇要同时终止;属纯二女家庭的,原奖励政策不变。
9、某人咨询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终身没有结婚,能否享受奖励?
答:不能享受奖励。因非婚生育是违法行为。
10、为什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奖励政策覆盖了无子女人员,而新政策没有覆盖,是否政策前后不一致?
答:政策的变化是以省条例为依据,原省的奖励政策包含了对无子女的补助,但新修订的《省条例》修改了原奖励办法,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只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广州市遵循上位法的规定,明确适用原政策的人群仍按原政策执行,新的人群按新政策执行,也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11、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后户籍发生同城迁移,在迁移期间如何发放奖励金?
答:户籍迁出后当月办理迁入手续的,迁出当月仍由迁出地发放,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如迁出后未及时办理迁入手续的,迁出当月由迁出地发放,迁入当月由迁入地发放,期间户籍空档期无法发放奖励金的责任由其本人负担。
6. 福州独生子女父母补贴政策规定是什么
1、农村只生一个男孩或两个女孩的夫妻,年满60周岁的,每人每年可领取720元;只生育一个女孩的每人每年840元,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每人每年1440元。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子女的,女方年满49周岁的,每人每年可领取1200元,独生女死亡的1320元;独生子女存活现被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每人每年960元。3、独生子女户主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自领证之日起,每月发给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4、农村两女户主动落实绝育措施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5、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独女户和两女绝育户女孩考上中等职业学校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考上高等教育院校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6、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独女户和农村两女绝育户,其家庭成员(仅限父母、女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交纳部分由县财政统一负担。7、农村两女绝育户家庭产妇在住院分娩时,其医药费由新农合报销,平产最高报销800元,剖宫产最高报销1800元。8、对以前主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县属关闭破产国有、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终身无子女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退休职工,一次性补助4000元。9、对三等及以上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进行补偿扶助。补偿扶助标准为:三等每人每年960元,二等及以上每人每年1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7. 福建省独生子女政策奖励什么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章 优待与奖励
第三十三条
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推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制度。奖励和扶助标准应当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逐步提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多渠道筹措资金,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用于对实行计划生育公民的奖励,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四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以前,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一次性领取不低于一千元的奖励费 ,并享受相关的优待与奖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一方属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工作人员一方所在单位发给全数;双方均属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支付。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财政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五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 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 ,享受下列奖励与优惠:
(一)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增加一人份额;
(二)在培训、就业、就医、住房以及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
(三)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照顾;
(四)实行退休金或者生育补助费制度的地方,增加退休金或生育补助费;(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六)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第三十六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 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夫妻 ,除享受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奖励与优惠外,还领取 不低于三千元 的奖励费,费用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支付。
第三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 生育独生子女和农村生育两个女孩的夫妻 ,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 的夫妻,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发放 特别扶助金 。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适当提高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夫妻和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的人员,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本省有关规定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第三十八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生育独生子女和农村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遭遇家庭成员死亡、伤残或者重大疾病的,按照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第三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费、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国家规定的标准高于本省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从生育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有关优待和奖励。
第四十一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 婚假十五日 ;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 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 。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8. 国家对独生子女死亡有哪些政策
9. 独生子女失独父母还要养活他的儿子因为还子太小对这样的家庭国家有什么相关补
没有政策。达到低保的,给予低保补助。义务教育申请学费减免。
10. 福建省独生子女优惠政策
回答不足之处望请见亮:
目前您的父母可以享受农村医疗保险,也就是每人每年好象要交10元还是30元的。
如果您父母有土地的话,最近国家还有土地补贴。
您已经是独生子女,可以叫您的父母去办理独生子女证,刚开始办理时会有220元给您的父母,以后每个月会给5元。
还有别的要优惠政策要看国家的经济,有些不是固定的。就如前阵子国家有给猪肉补贴,后来就没了。
希望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