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关于独生子女遗产继承问题
如果没有遗嘱,就只能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继承。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所以即便是独生子女,父母的遗产也要在其配偶、祖父母和子女之间平分,不是社会上所说的独生子女就“当然继承”父母所有的遗产。
『贰』 独生子女遗产继承问题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时,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假设其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先于父母去世,那么房产的归属则毫无争议属于子女。但是若父亲或母亲比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更早去世,则情况就复杂得多。因为按照法定继承关系,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也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父辈无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叁』 独生子女怎么继承父母遗产 继承法规定看仔细
没必要说的那么邪乎,独生子女怎么继承父母遗产,只要弄明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的含义即可。
也就是说,仅凭独生子女证,不能认定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
在法定继承时,独生子女并不因为是父母的独苗,而必然全盘继承父母的遗产,爷爷奶奶、姥爷姥姥也有权继承属于他们的部分遗产,且假如爷爷奶奶、姥爷姥姥还有其他子女,则被他们继承的遗产份额,将同样依据《继承法》第十条的上述规定,由其子女共同继承,结果是独生子女可继承的份额相应减少。
所以,独生子女要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需要父母生前立下遗嘱,明确在他们百年后财产全部由独生子女继承,若再细化成为独生子女的个人财产时,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的财产“的规定办理。同时,将遗嘱进行公证,以确保法律效力最高。
『肆』 独生子女的遗产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发生这种死亡事件,应该先报案。
至于遗产,没有遗嘱应该由死者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该子肯定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果他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还在世,也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由于他未成年,得先确定他的监护人,由监护人代为办理继承手续,或者再等几个月成年后再自行处理遗产继承也可以。
『伍』 案例:独生子女难继承房产 建议父母早做公证
近日,有常州市民咨询关于房产继承的事情。父母过世,原本以为属于自己的房子,却无法继承。具体应该怎么办,我们看看律师的解答,也给其他类似情况的朋友一些提醒。
案例回顾:
李小姐家住西安市锦江区,她的父母2016年先后过世,本是独生子女的她心想继承家里的房产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事。
然而事实却没那么简单,据李小姐说,公证处要求她把父母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
“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儿去找他们?”李小姐一下子就懵了。
据了解,李小姐家里的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母过世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早已去世,想着这房子肯定该是唯一的女儿了,哪知拿着房产证和父母死亡证明到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她办过户手续。
李小姐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然而,到了公证处,又遇到要求找全亲戚的麻烦,李小姐感觉继承之路遥遥无期。
律师解答:只需证明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即可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李小姐能够证明她是唯一合法的继承人即可。
办理这类公证应当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街道办等基层组织)开具的法定继承人证明(须详列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以及他们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人已经死亡的,要写明死亡时间、地点,并提供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的证明)。
因此,李小姐应当补充提供能够证明其与被继承人关系的法定继承人的证明。另外,司法部已于2016年7月5日废止了关于继承房产必须办理强制公证的《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但具体还要看各地的落实情况。
建议:父母生前应办理遗嘱公证
如果是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此外,遗嘱受益人办理遗产继承手续,不仅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父母生前的“遗嘱公证书”,在父母去世后还得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当然,在已经设立“遗嘱公证书”前提下,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应提供的材料和程序更简便。
所以,建议独生子女的父母在生前应当办理遗嘱公证,避免将来子女陷入继承遗产障碍。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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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独生子女的遗产继承怎么做公证
独生子女遗产继承公证手续是:
1、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办理继承公证的相关手续,如: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其他材料;
2、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柒』 独生子女怎么继承遗产
独生子女遗产继承手续:1、向公证处申请公证;2、取得公证证书之后,向银行申请财产转移,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过户;3、申报通过之后,依法办理财产转移。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中遗产继承是有一定的顺序的,这个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个顺序中只有子女的情况下,子女是可以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的。但是这个顺序中,还有其他两者中的任何一个的时候,子女将无法继承全部的遗产,在这个顺序里面的人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来进行遗产的分割。第一顺序继承人除了子女外还有父母、配偶,健在的情况下独生子女也不会享有父母的全部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捌』 父母去世 杭州独生女却无法继承房产,为啥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