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入需要什么条件
1、被来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自口;
2、投靠人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
3、投靠人为退休或无业人员(父母双方均退休,一人年龄达到标准,另一人可随迁入户);
4、投靠人在原户籍地无其他子女(原本市户籍人员除外);
5、投靠人或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
② 父母户口投靠子女需要哪些条件
父母户口投靠子女 ,需要老人的身份证 户口本,先去当地居委会开证明, 然后去当地派出所 办理上户口。
③ 中山市户口迁入条件
1、申请人应在《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户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向我市公安机关提出入户申请;
2、申请人应于最近在我市连续购买社保满1年(含)以上,或于最近在我市办理《居住证》满1年(含)以上;
3、申请人申请入户地址应与申请积分制管理时所报房产地址相一致,且该房产中无登记其他人员户口(申请人父母除外)。申请人在我市无房产的,户口落到单位的集体户或镇区指定的社区集体户,其直系亲属暂缓随迁落户。
4、申请人提出积分入户家庭户申请时,其直系亲属可依据《中山市户籍迁移若干规定》(中府〔2006〕25号)中的相关投靠政策申请随迁落户。
5、申请人取得积分入户通知书,在我市有房产但未能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在提供原有的积分入户申请材料、证明基础上,提供已缴纳总房款五成(含)以上的发票、贷款银行证明以及经市国土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备案合同登记表)申请积分入户。此类申请人的户口入家庭户,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一并随迁。
(3)父母投靠子女落户中山条件扩展阅读
三大群体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开
此次《意见》提出,全省各地要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长期从事一线特殊艰苦行业人员的落户问题。要进一步放宽集体户口设置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已在本地落户的亲友搭户,通过多种方式解决流动人员落户问题。
就中山而言,《意见》要求:在中山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亦即加入中山户籍。
在人才落户方面,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定的特殊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可在除广州、深圳以外的其他城市落户,落户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可迁移到实际居住地。
除广州、深圳外,包括中山在内的其他城市将进一步放开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意见》还要求,要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畅通入户渠道、扩大积分入户规模,保障符合条件人员的正当合法权益。
④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需要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共同实际居住、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
⑤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对于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在户籍窗口领取,双方手写签名);
2、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休证或无业证明;
4、投靠人原户籍地无其他子女情况证明件(包括投靠人原单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或原本市户籍注销证明;
5、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父母同时投靠或随迁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父母子女关系不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件):
(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
(2)被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
(3)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子女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
(4)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提供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⑥ 中山落户条件
中山落户条件如下:
一、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1、在中山市连续办理3年社保3年居住证自有住房;
2、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人子女,父母均可入户中山。
二、技能型人才落户:
1、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
2、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
三、投靠入户:
1、进一步放宽共同在中山市居住生活的配偶、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投靠);
2、夫妻投靠不受婚龄限制,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年龄、身边无其他子女照顾的限制,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放宽至成年在校就读未婚学生。
四、投资入户条件:
1、企业注册实缴资金达1000万元,5个入户指标;
2、实缴资金每增加1000万元人民币,再增加5个指标;
3、属规上限上、十二行业(以市统计局的分类界定为准)且年营业额达1亿元人民币,2个指标;
4、服务型企业含基建类项目投资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万,2个入户指标。
五、纳税入户条件:
1、年度实际缴纳税款金额超过5000万元,5个入户指标;
2、年度实际缴纳税款金额1000万-5000万元,2个入户指标;
3、年度实际缴纳税款金额100万-1000万元,2个入户指标;
4、年度实际缴纳税款金额10万-100万元,1个入户指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⑦ 父母户口投靠子女需要哪些条件
父母投靠子女审批条件:
1、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或夫回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答到标准的;
2、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
需提交的材料:
1、被投靠人申请及单位或街道证明;
2、户口簿、身份证(含复印件);
3、投靠人户籍证明;
4、投靠人离、退休证明(件)、结婚证。
⑧ 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需要哪些条件
1、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投靠人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
3、投靠人为退休或无业人员(父母双方均退休,一人年龄达到标准,另一人可随迁入户);
4、投靠人在原户籍地无其他子女(原本市户籍人员除外);
5、投靠人或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