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儿子婚后.父母为儿子买房,想让此房只属于儿子,应该如何操作.(如需签署协议该怎么写是否要公证)谢谢!!!!
万全方法:
1、因结婚了,婚后以儿子名字买房,不论怎么做,只要房产证在结婚证后面出来,也是有儿媳的一半的,是婚后共同财产
2、 只能买房以父母名字,办下证来,做一份公证,赠与给儿子,要写明,只给儿子,不写,也有儿媳的份,写明了只给儿子就没有儿媳妇的份了,
3、但这事,只能晚办,在老人身体觉得要不好时再办,要是让儿媳妇见到这个,感情好的也会弄不好了,但也别到了不能动,(说事啊,无它意)不能说话,写字时,这样就不能做公证了。切记!!!!!
4、悄悄做此公证,但不一定能瞒很久啊,纸是包不住火的嘛。
呵呵,等父母老了,儿子也结婚20多年了,儿媳妇很好,就别这样做了,毕竟和儿子风雨中过了这么多年了,到时就是你孙子的了,怕什么啊,母亲都一心为儿子嘛,她也是啊。
㈡ 父母为婚后子女出资购房,写份协议该怎么写
要写明赠予给自己的子女,否则容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㈢ 父母为女儿买房的约定书怎样写
父母为女儿买房,应该是父母出钱,以女儿名义购房,由女儿签订购房合同,房产证上写的也是女儿的名字吧。这样的话,我不知道要写什么约定书?我国的房屋产权归属是登记类的,只要一经产权登记,房产证是女儿的名字,那这房子就是女儿的,不可更改。
我想,题主的约定书,应该是为了避免房产被女婿分走,就是想把房子给女儿个人所有,不能成为共同财产。
那么,如果是在婚前女儿买的房子,婚前财产,写不写约定书都没问题,如果有按揭,一定要保存好父母给女儿支付首付款的付款转账的相关凭证记录。
如果是婚后,婚后购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只是做出了一个资金赠与女儿的行为。这时,需要的不是约定书,是有条件的赠与协议。必须在协议中写明:该笔钱款仅赠与女儿个人,与女婿无关不得占用;该笔钱款必须用于购买房产不得用于其他;该笔钱款所购房产归女儿个人所有,女婿无任何权利。如违反上述任一条件的行为发生,赠与无效,女儿女婿均有义务无条件即时归还该笔钱款,同时支付从签订之日起的利息二分,并从违约之日起至归还之日止按本息总额按日加收千一的违约金……之类的。女婿也要签字,最好公证一下,找律师备案一下也好。
㈣ 父母给婚后女儿买房子协议怎么写
最好是写个家庭协议,让女婿签字。次一点,你们办个公证,言明只赠予女儿个人,并且证只落女儿一个人名字。
如果落两人名字,那就必须要女婿写承诺或签协议了。
㈤ 父母出资给婚后的子女买房需要补加一份什么合合同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㈥ 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如何声明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予声明怎样写
不用写,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内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容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你父母只需要一次性付款,把房子写你的名字就行了。不用写协议了。
㈦ 夫妻婚后买房,父母双方都出钱,为了保证父母的资金安全,想签订协议,怎么写
如果想保证父母的资金安全,你就拟定的协议上写着父母出了多少钱。或者是直接打个借条就行了。以后你们特别和睦,父母也不会要这个钱,如果有什么问题的话,父母可以随时拿着借儿,要回他们钱。
㈧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协议怎么写
新婚姻法规定复: 婚后由一制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有鉴于此,建议写清楚父母出资情况的事实,明确是给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
可以委托律师代书
㈨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赠与合同怎么写
一家人不认一家人吗?明明是父母为家庭发展壮大做贡献,怎么就改变性质了呢。物权法、房产证没有灭失家庭的目的,不要歪曲、误会各个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