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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生子女放弃指定分摊

发布时间:2022-03-15 05:39:22

㈠ 新税法子女分摊协议怎么写(指定分摊、约定分摊等)

专项附源加个税扣除(赡养老人)分摊协议书

被赡养人: XXX 身份证号 : XXX XXX

赡养人:XXX 身份证号 : XXX XXX 与被赡养人关系:

赡养人:XXX 身份证号 : XXX XXX 与被赡养人关系:

根据目前新个税政策的规定,为了专项附加扣除抵扣个税,现通过赡养人与被赡养人共同商议,拟定以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抵扣个税分摊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赡养人:XXX 通过协商后分摊比例为:50% ,抵扣金额为:1000元

赡养人:XXX 通过协商后分摊比例为:50% ,抵扣金额为:1000元

本协议自签定后,便需按照约定进行执行,xx年度内不得发生变更,如果中途有需要修改可经过赡养人、被赡养人协商同意后,重新进行签订,重新签订专项附加个税扣除(赡养老人)分摊协议书后,此协议即可作废。

赡养人签字:

被赡养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㈡ 如果为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项目与兄弟姐妹应如何分摊扣除

纳税复人为非独生子女制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㈢ 非独生子女,其中一人为残疾,无工作无收入,无法尽赡养义务,可否指定一人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如兄长不具备能力,可选择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且只能享受1000元标准

㈣ 非独生子女,如父母同意,指定分摊能抵扣2000吗

不能。。。。

㈤ 赡养老人的个人所得税减免非独生子女的可以指定一方扣除吗

可以由老人指定分摊扣除,但非独生的,每个子女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赡养老人的个税扣除规定: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非独生子女放弃指定分摊扩展阅读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而言,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的,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多个孩子的家庭而言,如果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没有赡养父母能力,也不能由余下那名子女享受2000元的扣除标准。按照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2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同时,双胞胎也不可以按照独生子女享受赡养老人扣除,双方需要共同赡养父母,每个子女都不能独自享受2000元的扣除额度。

而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非独生子女纳税人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2000元/月的标准扣除。

㈥ 新个税,非独生子女约定或指定分摊全额2000元可以么

不可以的,只有独生子女才可以填写2000元金额。
你是非独生子女,无论你们是采取协商,均摊,还是指定,一方的最高抵扣金额最高就是1000元。所以就是指定你是赡养人,那你也只能填1000元,不能填写2000元。
新的个税附加税政策网上都有明确解释和解答,你可以具体看一看

㈦ 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能否不分摊

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不能不分摊。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㈧ 个税抵扣赡养老人非独生子女可以只由一个人分摊吗

个税抵扣赡养老人非独生子女不可以只由一个人全额分摊,每个子女的扣除额不能高于12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分摊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如平均分摊、约定分摊等情况,分摊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此外,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赡养两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例如一位老人有三个子女赡养,每个孩子可以平均分摊每年24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年8000元;也可以经老人指定或者子女约定,每个子女分别享受6000、6000、12000的扣除额,但每个子女的扣除额不能高于12000元。

(8)非独生子女放弃指定分摊扩展阅读

个税赡养抵扣知识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㈨ 2019年个税申报系统共同赡养老人,比如兄弟俩,为何最多填1000一人放弃,另一人2000也合理

共同赡养老人免税部分是弹性的,如果两人以上赡养老人,最多填1000,但是允许一个子女放弃,另一个就可以填2000,但是这种情况需要提供一个放弃赡养老人的书面协议,有了书面协议,容易弄假成真。

㈩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是不是可以不与兄弟姐妹分摊

根据《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因此纳税人可以协商,约定由其中两名子女均摊,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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