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贵州省独生子女补贴
2018年3月30日《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后的内容明确,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按照规定退休的,按本人退休当月基本工资的5%加发退休补贴,但加发后的计发比例不得超过100%,退休补贴可以一次性发放,企业职工按照规定退休的,按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的5%加发养老金”。
Ⅱ 贵州省人双方农村户口单独一方独生子女的单独二孩政策哪年放开的
2014年我国部分省、市启动“单独两孩”(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育生两个孩子)政策。“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将:选D 1延缓人口老龄化的进程 2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 3保持合理的劳动力数量 4改变我国人口负增长现状 A 1 2 B 2 4 C 2 3 D 1 3出生率将有所上升,可以延缓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和保持合理的劳动力数量,1、3对;出生率上升,教育等费用上升,对提高人口素质不利,2错;我国人口是正增长,不是负增长,4错。答案:D 1 3
Ⅲ 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有奖励从哪年开始到哪年结束
背景资料:2004年2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1号,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
该《意见》分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的必要性;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原则;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切实做好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试点工作3部分。
从2004年起,首先在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和重庆市,以及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江西、安徽、河南、湖南、湖北省各1个地(州、市),贵州省遵义市进行试点,同时鼓励东部省份自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国推开。
计划生育奖励的相关政策,全国的政策并不完全统一,即便是一个省的,各市也会有所区别,这主要跟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以下是江苏省徐州市的一些规定,供你参考:
1、晚婚晚育奖励:
《徐州市实施<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 符合晚婚年龄依法登记结婚且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初婚夫妻,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10日。符合计划生育法定条件晚育的初育者,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2个月,给予男方护理假10日。
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徐州市实施<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第三十二条:持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从领证当年起至孩子14周岁止,每年各领取30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或者按照上述标准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3、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对市区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徐政办发〔2009〕181号)规定:对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市区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给予一次性奖励2400元。
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徐州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偿办法》第五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起(只有一个女孩的从年满五十周岁起)每人每月领取不低于六十元的奖励扶助金,至死亡为止。
5、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徐州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偿办法》第六条: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现无存活子女的,从其母年满四十九周岁起,其父母每人每月领取不低于一百五十元的特别扶助金,至死亡为止。独生子女被鉴定为残疾,且伤、病残等级达到三级(含)以上,其父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其母年满四十九周岁起,其父母每人每月领取不低于一百二十元的特别扶助金,至死亡为止。领取特别扶助金者不再按本办法第五条领取奖励扶助金。
办理指南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人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他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向其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生办提出申请。
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请人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孩子的死亡(伤残)证明、其他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向其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生办提出申请。
建议:中央的政策是统一,但各地的具体政策,因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可能在补助时间、金额上会有所差异。最好还是向本地的计划生育和卫生委员会、民政部门咨询一下。
Ⅳ 贵州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你好。
根据有关规定,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或当事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收养证)及复印件;
3、当事人及子女二寸合影相片一张;
4、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落实节育措施的证明和只有且自愿只要一个子女的证明;
5、统一格式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
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Ⅳ 请帮我看一下,独生子女奖励从哪年开始的,从哪年结束
从有独生子女证开始就一直发放的,一直到孩子成人,然后一方到60岁的时候可以去社区居委会办理登记,一个月有80补助。
Ⅵ 贵州省独生子女补贴2021年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Ⅶ 贵州省独生子女证停办日期
是的。2016年1月1日出生的小孩,就已经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了。如果是之前出生的,有些省不补办,有些省可以补办。
Ⅷ 贵州省独生子女费的发放
贵阳市不断加快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待遇的进程,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的生存与发展,率先在全省建立流动人口利益导向政策,实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教育、同管理、同服务”工作目标。贵阳市明确从2009年起,对流入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独生子女户家庭,每年发放不低于6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直至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为止。目前,首批共有186户流入人口独生子女户家庭领到了11160元保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