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些什么证件
1、申办人到女方单位领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简称《申请书》,档案在本单位的,到本单位领取;档案不在本单位的,到户籍地社区居委会领取,也可到人口计生委或西城区人口计生委网站上下载;单胎一式三份,双胞胎或多胞胎一式四份;)
2、双方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档案在本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档案在职介、人才的,由职介、人才出具;档案在街道社保所的,由户籍地居委会出具)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注明“初婚一胎”或“再婚一胎”,经办人签名)并盖章(档案在本单位的,盖本单位计划生育章或人事章;档案在职介、人才的,盖职介、人才计划生育章或人事章;档案在街道社保所的,盖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公章);男(女)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出具户籍地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两级婚育情况证明,《申请书》上不用盖章);
3、女方户籍地(女方外地的,可到男方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注明“同意办理”,经办人签名)盖章并登记;
4、申办人持盖章齐整的《申请书》和其他必备材料,到女方户籍地(女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可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审批发证;《申请书》由申请人代转双方存档单位存档
一方为外省市户籍居民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北京的相关规定,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子女在18周岁以内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一对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孩子后自愿不再生育的
2婚后符合政策生育两个孩子,一个孩子在18周岁前死亡,现只有一个孩子
3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一方系未育,又不再生育的
4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判决或调解给原配偶抚养,一方未育,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的
5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或丧偶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再婚的
6再婚夫妻的双方均只生育一个孩子,其中一方的孩子已判决、调解给原配偶,而又不再生育的
7婚后5年未育,按法定手续收养一个孩子的
办理材料
申请书《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
户口本原件
身份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
婚育情况证明外省市一方到户籍地街道(乡镇)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出具(在本市办理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并在一年内生育的不需再出具)
生育服务证原件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
1填写:申请人到女方(一方为外省市户籍居民的在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
2盖章:双方存档单位(或村居委会)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上注明婚育情况并盖章。
3核发:到女方(或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下(镇)人口计生部门进行核准,填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盖章。
收费标准:不收费
②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1、符合条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需双方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村、居)核实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村、居填写《申请书》。《申请书》需本人填写,不得代替。
2、《申请书》一式三份,由夫妻双方单位(户口所在地村、居)分别盖章后,送女方户籍街乡计生办,符合条件的,为其填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将申请书交双方单位、街乡计生办各保存一份。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街乡统一编号并加盖街、乡计生办的公章。
二、其他相关事项
(一)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是:
1、夫妻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
2、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
3、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独生子女父亲或者母亲,单独提出办理申请的。
(二)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要的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2、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因离婚或丧偶单独申领的,提交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或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明;
4、夫妻免冠一寸照片三张(离婚、丧偶的提供免冠单人一寸照片两张)。
③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那些条件及材料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
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5、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④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手续
独生子女补办可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居委会写出介绍信、表格盖章。带上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 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 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现在婚育状况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何时由原单位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需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⑤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独生子女补办可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居委会写出介绍信、表格盖章。带上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
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
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现在婚育状况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何时由原单位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需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⑥ 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独生子女证一、应该提交的资料: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版居民户口簿权》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二、办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办理条件的,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二)、由申领人单位、户籍地(如申领人夫妻户籍地不在同一个乡镇的,可分别在其户籍地申请领取),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夫妻双方各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发证之月起凭证享受规定的奖励和优待。
⑦ 给孩子办独生子女证要哪些证件和手续
一、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子女未满十八周岁或者子女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但女方年龄未满四十九周岁的,可以申请办理《光荣证》。 (一)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只有一个子女存活并不再生育的; (三)只有一个依法收养子女并不再生育的; (四)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或者丧偶后尚未再婚的。 (五)违反《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或者违法收养一个子女已做出结论的。 二、应提交的证件证材 (一)在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时夫妻双方或一方单位出具了《婚育状况证明》的,产后一年内申请办理《光荣证》的只提交《医学出生证明》;一年以后申请办理《光荣证》的,应提交夫妻双方或一方管理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和《医学出生证明》。 (二)通过承诺形式办理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的夫妻,申请办理《光荣证》时,应提交夫妻双方或一方管理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和《医学出生证明》。 (三)未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的夫妻申请办理《光荣证》的,应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管理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和《医学出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