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的财产父母有继承权吗
法律分析:有的,子女先去世的,父母有权继承子女遗产。同时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对于被继承人的财产,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相同比例继承,也就是按照人头平均分配。分割遗产,应当先将被继承人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㈡ 子女是否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在农村家庭中这种观念尤其根深蒂固,版女儿一旦出嫁权,就不再被视为父母家的一分子,父母去世后的财产也往往只由儿子继承,女儿是得不到遗产的。但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男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女儿不管是否出嫁都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以出嫁为理由否认女儿继承权做法是违背法律规定的。
㈢ 子女是否对其继父母的财产拥有继承权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继子是由另一方承担抚养监护权的。
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或法律上的合法手续就可以继承其遗产。
㈣ 父母是否有子女遗产的继承权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回国继承法》第十条 (法答定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因而作为父母有权继承自己的遗产。
祝福!
㈤ 对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子女是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对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子女是哪些。对父母遗产享有继承权的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因对继子女的实际抚养,而形成拟制的血亲关系,从而具有了法律上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对父母遗产所具有继承权。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㈥ 离异家庭的子女对父母哪一方的财产具有继承权
父母离异子女继承权是不会受到影响的。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父母回与子女之间的继承关系答有几种情况:
1. 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
2.养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则可以因养父与养母的离婚,子女归养父或养母一方单独扶养,而使不尽抚养义务的养父或养母的一方与原养子女之间关系解除,从而导致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消灭。
3.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也可因继父和继母的离婚,子女归继父或继母一方单方扶养,另一方因其不继续承担扶养责任而使原扶养关系终止,从而导致相互继承权的消灭。
另外,如果养父母或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基本上已将养子女、继子女扶养长大成年,或接近成年或能够独立谋生,此后,即使出现了其养父母或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离婚的情况,均不影响他们之间的收养关系或扶养关系,并且也不影响他们之间的相互继承权。
㈦ 子女的财产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子女的财产父母是可以继承的。
㈧ 女儿有对父母的财产实现继承权的权利吗
女儿对父母的财产享有继承权,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儿子女儿继承权一样,都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并且都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能够平等的分得遗产;如果有遗嘱的,由遗嘱约定的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㈨ 关于配偶和子女对父亲的遗产继承权
这个复是你朋友姥爷的财制产我就不再给你引法条了。但是问题我有一个,那就是这个房子是在什么时候买的。是在他跟配偶的婚姻持续期间买的吗?同时他们买房子时是否已经退休了?听你这么说好像,你朋友的姥爷是再婚的,所以这个涉及到的有很多问题。不是给你引几个法条就能说清楚的。
因为如果确实能够证明这个房子是你朋友姥爷个人出钱买的。而且当时你姥爷和他的配偶都已经,退休那么可以认定这个房子只是你姥爷一个人的个人财产,如果能的话,而是在他们年轻的时候买的,虽然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当然应当算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你朋友姥爷的配偶是有一半的所有权的。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也就是适用 上面这一条。
如果是共有的话,当然先要析产也就是先析出你朋友姥爷配偶的一半,再继承人平均分配(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你朋友的姥爷也是继承人。
㈩ 父母财产继承权
父母的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权。包括父母的父母、子女等。
《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