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独生子女证2020年新规定是什么
独生子女政策已取消,现在实行的是二胎政策。2016年以后生育的孩子不给办独生子女证,但在这之前只生育一孩的情况还是可以补办,具体要到当地计生办询问。之前办理的独生子女证符合条件的家庭每月发10元奖励费、增加休假以及医药费的报销和一次性1000元奖励。
㈡ 独生子女证新规定是什么
到2020年,独生子女的政策已经废除,现在开始实行二孩的政策。符合条件的一方需要到所在单位领取一根《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经过单位初审同意后,送到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常住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该要在十五日内完成审核,上报给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㈢ 青岛关于独生子女证的规定是什么
领取独生子女证首先您得有符合办独生子女正的条件。是农村户口的,考虑好不要二胎专了.这两个问题大家都想清楚属了.在办理。就拿着结婚证,户口本,准生证。出生证到计生办去就行了。提前到街道或居委会申请。办理独生子女正的每年还有补贴全年120.好像是孩子满16岁的不能办理。再婚的双方有孩子的不准备生二胎的,符合生二胎条件的不想生了,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双方夫妻生育了两个孩子,起一个死亡的,不准备要二胎的。可能要书面写不要二胎的保证。才能办理申请。办理只需带着上述的东西就可以了。不能或不想要二胎的办理独生子女证还是有好多好处的。
㈣ 《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几条规定可以颁发独生子女证
《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夫妻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㈤ 独生子女证可以证明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吗
不可以证明,也无法证明。 比如一对夫妻先生育了一个孩子,然后按要求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几年后,他又违法生育了,在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理时又谎称上述证件丢失了。 试想,这《证》能证明该夫妻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吗?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㈥ 关于独生子女证
哥哥11岁时才走的
则曾经同时存在过两小孩
应该领不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吧
但既然发这个证
就应该可以享受待遇
具体看当地计生条例规定
一般是有多35天的产假
每个月有10元的保健费至小孩14周岁
退休后有奖励金
单位好的还有儿童节奖金之类的
㈦ 2016独生子女证新规定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16:
第一点:每个月的时候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十元钱的补助,只要在你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后开始领取一直到领取到你的子女十八岁的时候。
第二点:还享受产假的增加,在经单位的批准后,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三个月的产假,但是在享受这三个月的产假的时候,要减少三年的是、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送。
第三点:独生子女上幼儿园和十八岁之前的医药费,可以在相关的单位进行报销。
第四点:获得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岁的时候和男方在六十周岁的时候,两个人要享受过不少于一次性奖励的一千元整。
第五点:当前的养老制度已经推往农村,办理养老保险的时候应该独生子女父母的优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