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怎么领取
独生子女补贴在哪里领,怎么领?写回答
独生子女补贴在哪里领,怎么领?
我母亲没有工作,我是独生子女,只有独生子女光荣证。我是85年的,独生子女证很早了,一直没人通知,请问独生子女补贴在哪里领,需要什么手续?今天去县上问了,说优惠证今年取消了?以前不清楚,还能领补贴吗?应该在哪里领?还需要哪些手续要办?
我父亲有工作,主要是母亲的补贴,母亲没有单位,又是城镇户口。今天去县上,县上说没有优惠证了,我母亲应该怎么领补贴,必须有优惠证才能领补贴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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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粉答主
2019-09-05 繁杂信息太多,你要学会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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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补贴金,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具体如下:
想要领取相关的补贴津贴,首先要领取相关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这样才能领取相关的父母奖励金,而对于独生子女的津贴奖励每个省份都会有所不同,一般补贴的方式以及补贴金额各不相同。而一般女方年满55岁、男方年满60岁,这样就可以一次性领取1000元以上的补贴金。
当然如果有工作单位,一般企业会发放这笔补贴,而如果是没有工作的情况下则是由街道办和村集体进行发放。在领取的时候就可以凭着相关的身份证明、单位证明或村集体街道办证明,带着自己的婚姻证明,同时拿着《独生子女证》可以进行申请。
Ⅱ 福建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有补助吗
父母也是独生的话,有。
Ⅲ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能领取多少补贴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具体的金额为基本养老金的3%,但根据当地具体规定也有所不同,独生子女的父母是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增发待遇的,这个待遇是方法在每个月的养老金里面。并不是按年领取。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3)福建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扩展阅读: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可以享受补贴:拥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996年1月1日之前参加了工作;领取的为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退休后独生子女补贴费发放方式
1、有工作单位的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你独生子女补贴费。
2、如果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会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你独生子女补贴费;如果属于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你独生子女补贴费。
3、如果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但是是无业人员,将由街道办事处发给你独生子女补贴费。
4、如果是农村居民,携带好相关证明,乡镇人民政府会发给你独生子女补贴费。
Ⅳ 福建省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
(一)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增加一人份额;
(二)在培训、就业、就医、住房以及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
(三)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予照顾;
(四)实行退休金或者生育补助费制度的地方,增加退休金或生育补助费;
(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
(六)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 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Ⅳ 福建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2021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政策在全国各省市都是非常普遍的,很多独生子女家庭应该都听说过这项政策。以前国家为了鼓励一个家庭只生育一个孩子,对于独生子女父母会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般从独生子女父母领取该证当月起就可以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费,一直可以领取到独生子女满18周岁为止(有些地区是14岁或16岁为止)。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金额从5元-30元每月不等,具体标准以当地政策为准。据了解,有些地区是每月发放,有些则可能是一次性发放。
2、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贴。很多地区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时可以申请领取退休补贴,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贴一般都是在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单位发放的。如果独生子女父母只有一方有工作单位的,那么可能就只有一方可以领取退休补贴;若独生子女父母双方都没有单位,那么则需要满足一定年龄后(比如有些地区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去所在社区申请领取补贴。不同地区补贴标准不同,发放形式也可能不一样,有发放一次性补贴的,也有按年发放补贴的,另外有些地区可能是增发一定比例的养老金,具体情况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 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Ⅵ 福州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官方文件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新政策是怎样的?
答:2009年1月1日后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
2、新的奖励政策与旧的奖励政策有何区别?
答:一是改退休时奖励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奖励;二是改给予一次性奖励为每月兑现150元,直止本人亡故止;三是改有所在单位单位支付为各级财政支付;四是新政策不覆盖无子女人员;五是兑现旧政策奖励时无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政策则需提供。
3、享受每月15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对象是哪些人?
答:该夫妇所生育的子女属无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的均属于奖励对象。
4、如何认定抚养关系?
答:以再婚时带进现家庭的子女是否达到18周岁来界定:超过18周岁(含18周岁)视为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没有达到18周岁视为形成抚养关系。
5、个别到退休年龄但未达到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奖励年限的,认为旧政策退休时就能拿奖励金,现政策还要等5年,提出异议。
答:新旧政策奖励方式有所不同,旧政策是一次性奖励,退休时兑现奖励较合理,但新政策是每月领取奖励金,由于退休时间存在差异,如企业女职工50岁退休,退休时就按月领奖励金的话,算下来就比55岁退休的女职工多拿9000元,同样是独生子女父母,同样是公共财政兑现奖励,享受的奖励政策也应当是一致的。因此新奖励政策按年龄时间划定,为的就是体现政策的公平合理性。
6、某夫妇生育了一个子女,小孩9岁因车祸死亡,该夫妇一直未再生育,能否领取奖励?
答:独生子女死亡后没有再生育或收养的,可以享受独生子女死亡扶助政策,此政策省正在制定中。在扶助政策未确定前,可按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扶助政策确定后按其执行。
7、某夫妇咨询他们一直没要孩子,也算是为国家作出了贡献,能否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答:奖励是一种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国家没有倡导不生育,实际上不生育对国家和家庭并不一定是有利的。因此新政策只奖励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的人员不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8、“城中村”转制居民转制前领取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转制后享受何种奖励?
答:属独生子女父母的,转制前领取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转制后可依申请享受每月150元的奖励金,但原享受的待遇要同时终止;属纯二女家庭的,原奖励政策不变。
9、某人咨询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终身没有结婚,能否享受奖励?
答:不能享受奖励。因非婚生育是违法行为。
10、为什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奖励政策覆盖了无子女人员,而新政策没有覆盖,是否政策前后不一致?
答:政策的变化是以省条例为依据,原省的奖励政策包含了对无子女的补助,但新修订的《省条例》修改了原奖励办法,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只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广州市遵循上位法的规定,明确适用原政策的人群仍按原政策执行,新的人群按新政策执行,也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11、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后户籍发生同城迁移,在迁移期间如何发放奖励金?
答:户籍迁出后当月办理迁入手续的,迁出当月仍由迁出地发放,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如迁出后未及时办理迁入手续的,迁出当月由迁出地发放,迁入当月由迁入地发放,期间户籍空档期无法发放奖励金的责任由其本人负担。
Ⅶ 福建省独生子女政策奖励什么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章 优待与奖励
第三十三条
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推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制度。奖励和扶助标准应当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逐步提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多渠道筹措资金,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用于对实行计划生育公民的奖励,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四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以前,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一次性领取不低于一千元的奖励费 ,并享受相关的优待与奖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一方属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工作人员一方所在单位发给全数;双方均属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支付。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财政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五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 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 ,享受下列奖励与优惠:
(一)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增加一人份额;
(二)在培训、就业、就医、住房以及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
(三)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照顾;
(四)实行退休金或者生育补助费制度的地方,增加退休金或生育补助费;(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六)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第三十六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 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夫妻 ,除享受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奖励与优惠外,还领取 不低于三千元 的奖励费,费用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支付。
第三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 生育独生子女和农村生育两个女孩的夫妻 ,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 的夫妻,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发放 特别扶助金 。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适当提高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夫妻和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的人员,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本省有关规定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第三十八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生育独生子女和农村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遭遇家庭成员死亡、伤残或者重大疾病的,按照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第三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费、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国家规定的标准高于本省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从生育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有关优待和奖励。
第四十一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 婚假十五日 ;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 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 。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Ⅷ 怎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一般情况父母双方如果有单位的在单位领取,如果双方无单位,并且都未领取过独生子女奖励金的情况可以问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咨询,按照当地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在社区申请,我们省这边要求必须是60岁以上符合条件的才可以在社区申请,不知道你们省市的年龄要求,所以还是要咨询户籍地,当然我说的这种情况是说无单位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费用,如果你说的是单位给未成年人独生子女每个月的奖励金,需要独生子女父母咨询自己的单位,是否有该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