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一次性补贴
依据国家独生子女政策:退休职工男满60岁,女满55岁可分别领取,独生子女费一次性补贴5000元。
Ⅱ 退职人员退休后可以一次性领独生子女费吗
退职也是退休的一种方式,职工一旦退职,就不能再办理退休,当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不到50周岁,女不到45周岁,可以办理退职,只有退休的人员才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的奖励。
Ⅲ 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规定如下:夫妻双方均为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时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内计1万元的容补助,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年满60岁后,双方均可领到每年720元的补助,但是一方为农村户口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家庭,则只能领到5000元补助。以上条件必须为父母双方年满60岁,不过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Ⅳ 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一次性补偿政策
法律分析:1、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可享受奖励扶助金每人每年720元,直至亡故为止;农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放弃二胎生育的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的50%由当地财政承担;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年满45周岁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以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贴,最高补贴年限为15年。
2、山东、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湖北、新疆等省(区)规定,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退休职工按月加发一定数额退休金或者一次性养老补助;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区)规定,为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退休职工按月加发一定数额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北京、上海、广东、河北、山西、甘肃6个省(市)规定为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退休职工给予一次性养老补助;辽宁省可一次性补助2000元;黑龙江省一次性补助不低于3000元;湖南省可一次性补助5000元;上海市可一次性补助5000元;广东省每月最低80元;青海省每人每年加100元;河南省每人每年补助96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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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济南退休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费的标准多少
得看你问哪一年的标准了,每年不一样。2011年退休的,领9328.8元。2012年退休的,领10630.5元。
政策: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附:
《关于公布2011年济南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济人社发[2012]6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业:
2011年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5435元。特此通知。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统计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Ⅵ 到了退休年龄,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去哪里领
对于退休年龄独生子女费想要一次性补贴,可以到社保里去领的,那里将会办理这项业务。
Ⅶ 父母退休后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费需要哪些手续
1、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一份,并在《光荣证》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工号、所在单位、联系电话。
2、将《光荣证》复印件交到人事处薪酬管理办公室。
3、每月20日前交《光荣证》复印件的老师,在其下月6号工资中的“独生费”栏目发放该月独生子女费30元;独生子女费补发部分放在工资中的“补贴3”栏目中。
4、每月20日后交《光荣证》复印件的老师,独生子女费(及补发)在其隔月6号工资中发放。
5、独生子女费发放期限:从发放《光荣证》之月起,至小孩16周岁止。
(7)职工亡故或退休一次性领独生子女费扩展阅读:
持证退休人员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加发5%养老金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口计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填写《常州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金申领表》,提交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职工退休养老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持证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与领取养老金的社保经办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到市人口计生部门设在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号)的窗口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Ⅷ 合肥市职工退休后一次性独生子女费怎么领取
一般企业是每年发放,到孩子14周岁为止。通常在退休之前就发放完了。
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标准和发放对象。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
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责任单位。
夫妻双方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工作单位,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工作单位发放全部。单位聘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工,有单位按月发放一半。下岗未再就业职工由原单位发放。解除人事关系的职工,其独生保健费由原单位发放到子女十四周岁止。劳动合同未到期的职工,单位提前解除关系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到合同期止。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或城镇未从业.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单方领证的对象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持证人单位发放,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