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问二胎政策出台后,产假还有独生子女的假期吗
国家卫计委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 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本来,独生子女父母除享受一些优先...优惠政策外,本就没有什么假期。 而目前的生育延长假的男方的陪护假,远远超过原独生子女父母享受的休假待遇。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
㈡ 职工子女结婚父母有假吗
这位知友,职工子女结婚父母没有法定假期,只能请事假。
㈢ 哺乳假是不是国家规定的
哺乳假国家是如何规定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2、一般来说,哺乳期妈妈每天有一小时的授乳假,而且对产假后妈妈来说,有6个半月的哺乳假。但是哺乳假最多只有六个半月,是符合国家要求的,但是需要个人写个申请,单位同意,方可执行。
3、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4、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5、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6、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哺乳假假期及待遇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4、假期待遇:
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㈣ 如何看待「夫妻共同育儿假」, 0 至 3 岁子女父母每年可休 10 天假
丈夫和妻子共同享有育儿假的概念非常感人,想给实施这一政策的人一个大大的拥抱。打动我的不是几天的休假,而是国家的正确政策。“夫妻”共同养育责任盖章。在传统的中国价值观中,母亲的地位总是被赋予太多的责任,而父亲在抚养孩子方面似乎是一个天生的局外人。如果父亲高度参与育儿,他将受到高度赞扬,母亲的贡献将被视为机器外观的默认设置。
事实上,夫妻双方组成了一个家庭。孩子出生后,家庭有重要的责任抚养孩子并使之社会化。这一社会化过程需要个体发展微观系统中所有因素的合作。母亲主导和父亲主导都不如两者的共同努力有效。因此,我更感兴趣的是父母应该如何安排和分配新增加的共同育儿假,全面育儿的概念是否可以继续传播和深化,以及是否可以在社区中安排相应的家长学校,以便作出更多的分析和合理的建议。“为了进一步减轻家庭中儿童保育的负担,条例还鼓励和支持雇主为工作场所0至3岁的雇员提供婴儿保育服务。女雇员比例较高的雇主必须根据女雇员的需要建立设施,如女雇员保健室、孕妇休息室和哺乳室,以方便女雇员在月经、怀孕和哺乳期间使用。”
天啊,这是什么样的神仙条例?福利太多了。政策的倾向和支持都鼓励和支持了三岁以下儿童的个人发展。儿童婴儿期是他们发展过程中的关键时期,也是他们建立安全依恋和信任的重要阶段。在这个年龄组,如果父母能给予更多的陪伴和及时的关注,他们就能对良好性格的形成产生积极的影响。无论是婴儿护理服务还是企业护理室,这些无疑可以减轻产假后不得不离开孩子的母亲的焦虑和无助,并在她们自己的护理条件允许时延长母乳喂养的时间。具体而言,儿童保育服务可以使许多被迫全职工作的母亲有可能在工作时照顾自己的孩子,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其他代人抚养或留下的孩子的比例。
当然,如果真的有必要建立一个企业婴儿护理中心,仍然希望会有一个标准化的审查过程,特别是员工的道德审查,以免把护理中心从天堂变成噩梦。
㈤ 独生子女父母生病,单位应该给假吗对此你怎么看
为什么不给假?应该必须给假呀,我觉得这件事情甚至可以上升到法律层面,应该颁布法律,来保护这种行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父母生病,子女向单位请假,单位不给家,这还有天理国法人情吗?
我的看法就是这种行为必须提倡,这种行为也必须支持这种行为还应该得到法律方面的认可我国已经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社会离我们越来越近,如果这个时候我们还对年轻人因为父母生病而请不到假,去烦恼发愁的话,那么这个老龄化社会该怎样进行下去呢?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如果在这方面连人情都没有的话,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冷漠到什么程度呢?所以这个问题就应该上升到不是请不请假给不给假的问题,而是应该设立法定的假期,并且把这些假期认定为是带薪休假,这样才能够解决独生子女父母生病,独生子女照顾男的问题,我相信这个问题将来一定会有更多人去关心,也一定会有更多人去考虑这个问题该怎样解决,因为这是一个我们每个人在今后生活中都会遇到的情况。
㈥ 国家规定的独生子女假有多少天
政策内容
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当初这项政策在学术界争议很大,当初实行的“一孩”政策而言,当时就遭到一些学者的反对;然而,报刊、杂志和其他舆论工具所充斥的仅是对“一孩”政策的赞誉,不同的观点却无声无息。不同观点的学者没有机会“坚守自己的话语权”。这样就造成了这样一个结果,当初提倡一胎化的学者成了政策制订者,政策制定者又反过来掌控了学术话语权。不同意见的学者不能发表文章,探讨一胎化弊端的文章也不能面世。《人口研究》等学术刊物,千篇一律是与政策保持高度一致的文章,简直不象学术刊物。学术世界是现实社会发现与纠正错误的最后一道防线,由于政策制定者的即官即学,一开始这道防线就被摧毁了。计生的一些后果,往往不是由计生委与学术界发出警觉,反而是人大政协发出呼吁,比如性别比例严重失调,社会严重老化的压力等等。
政策风险
首先是孩子的成长风险,主要是夭折、重病的风险。据统计,每1000个出生婴儿中约有5.4%的人在25岁之前死亡,12.1%的人在55岁之前死亡。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中国农村地区曾经有过一个孩子但无后的家庭有57万之多。独生子女的生存风险直接影响着家庭的生存风险。在生命周期早期出现的生存风险可以通过补偿性生育得到消解,如果是大龄独生子女夭折或者发生严重伤病残事件,对家庭的打击几乎是毁灭性的。
其次是孩子的成才风险。"独柴难烧、独子难教"由于父母的爱过分聚焦、期望过高、养教方式不甚科学等原因,相当数量的独生子女家庭深深受到成才问题的困扰。一旦独生子女父母重病、死亡或离婚,对独生子女的生活、学习、工作都将带来严重不利的影响。
第三是家庭的养老风险。如果前两个风险发生,养老风险必然发生;如果避免了前面的风险,养老风险依然存在。子女家庭的经济状况、两代人的关系、居住安排等诸多因素,依然可能使老年父母发生生活照料风险、精神赡养风险甚至经济供养风险。
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功能比多子女家庭弱小,而且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支持具有惟一性,缺乏起码的回旋余地。如果独生子女迁移、外出或者出现意外事故,独生子女父母就缺乏可替代的家庭养老支持,不存在其他形式的家庭养老支柱。同时,独生子女父母的高龄化也会导致养老需求的变化,越是到独生子女父母的晚年,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风险就越大,现实困难就越多。
第四是社会的发展风险。前面的风险如果发生一定会波及整个社会的发展,因为独生子女必然要走向社会,那么他们能否成为合格的社会公民就至关重要。
第五是国家的国防风险。一旦发生战事或者需要独生子女及其家庭奉献的时候,国防的风险也是多少存在的。
独生子女是负担最重的一代人。穆教授分析说,在所有的计划生育家庭中,独生子女家庭是风险最大的家庭。一旦遭遇非常事件导致孩子夭折或者严重的伤病残,风险家庭就转化为残破家庭和困难家庭,如果没有外界的支持和帮助就很难摆脱困境。它们的存在时刻提醒着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和人道关怀问题。以往,有关独生子女的负面问题更多地集中在孩子素质发展方面,最著名的报告就是1986年涵逸的《中国的"小皇帝"》。2004年,杨晓升的报告文学《只有一个孩子—中国独生子女意外伤害悲情报告》(华艺出版社,2004年6月),让人们将更多关注转向遭遇了子女夭折风险之后的独生子女家庭命运。独生子女因其独生而成父母的"惟一寄托",孩子所提供的精神效用是独一无二的,简单说,孩子对中国人来说就是情感的寄托和希望的化身。从整个生命周期来看,独生子女是负担最重的一代人。独生子女家庭到了生命周期的晚期迎来的是"独子女老龄化"甚至"无子女老龄化"的挑战,他们缺乏最起码的回旋余地。独生子女这一群体远离了兄弟姐妹的血缘亲情,缺乏伙伴的成长环境使他们远离了手足情深的感受、互相学习的机会、彼此帮助的可能。这是极其珍贵的亲缘文化的损失。
社会现实
山西省政府组织探索建立农村计生户养老保险机制,有别于商业保险机制,这在中国是首开先河,吕梁、晋城、晋中三市地被列入国家首批市地级试点。吕梁地委、行署出台的对独生子女及农村双女家庭实行分段奖励、一保
险等奖励办法和优惠政策,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山西省是中国建立农村计生户养老保险机制的首批试点省份,分段奖励是指,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独生子女10周岁,按月各发给夫妻双方不低于10元的奖励费;从独生子女11岁起,城市按月各发给夫妻双方不低于15元的奖励费,农村一次性奖励1000-3000元;符合《条例》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自愿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独生子女满10周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一次性奖励3000-5000元,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保险是指,农村领证独生子女家庭女方满40周岁或双女绝育家庭从落实绝育措施之日起,可由乡镇人民政府为是农业人口的一方或双方办理不低于800元投保金额的养老保险,费用由县、乡和本人按“三三制”共同负担。优惠政策还有,独生子女家庭减人不减地;独生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免收学杂费,属收费高中生的免收30%的费用;免费为困难的计生户培训1-2种生产致富技能,免除一人份集体义务工,免收一人份村提留、乡统筹,每年免费为领证独生子女的母亲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等。
北京鼓励独生子女夫妻生二胎。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希望符合这个条件的都可以把二胎生下来。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芸莉,做客首都之窗与网友交流时表示,此举将有利于未来解决北京劳动和老龄化问题。她同时表示,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会有太大变化。
针对网友提出的国内一些地区放宽高学历、高收入者的二胎政策,北京是否会松动,李芸莉表示,一个人的素质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学历高的不一定素质就高。的社会保障政策城市比农村好,农民承受的压力和困难比城市要大,应该适当照顾一些农村的人。因此现行的生育政策不会有太大的变化。至于人口结构问题,李芸莉表示,政府对于国家的人口结构问题、年龄结构问题有考虑,实行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可生育二胎的政策,就是人口资源的一个过渡,“大家都知道,北京独生子女的这一代大都是在80年代,他们这一代人就可以生两个子女了。希望符合这个条件的人都可以把二胎生下来,这样对于未来解决北京劳动的问题,老龄化的问题都有好处。
㈦ 没结婚,生孩子有产假吗
未结婚是同居关系,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未婚生小孩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㈧ 广东增设“育儿假”,子女三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十日假,这会带来哪些影响
广东新增设的育儿假,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10日的假期。这是因为广州发布了一个三孩政策,为了保障三孩政策落地,所以也广州也颁布了一系列支持生育的配套措施,比如说增设父母育儿假。那这会带来哪些影响呢?
总结
其实小编认为生育孩子并不是一件特别艰难的事情,但是养育孩子是很艰难的,毕竟现在的育儿成本和消费水平都是比较高的,很多年轻的夫妻根本承担不起来。所以年轻的夫妻也可以努力的工作,把自己的工资提高起来,这样就有能力去生育孩子了。
㈨ 哪些人可以享受育儿假
摘要 父母育儿假。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㈩ 劳动法关于子女结婚父母假期的规定2015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未规定子女结婚父母享有假期,而只规定本人结婚才享有相应的婚假。
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 规定:
第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正常情况下,婚假最长三天,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现在一般依据的是各省或者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己规定的,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所以晚婚的婚假具体时间请查阅所在的省或者直辖市的《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
注: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
(10)子女生育父母有假吗扩展阅读:
实行晚婚晚育的职工,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1、晚婚的职工,凭《结婚证》增加婚假十二天;
2、晚育的女职工,凭《生殖保健服务证》增加产假三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天;
3、农村村民凭《结婚证》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4、本条前三项以外的人员,凭《结婚证》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晚婚晚育的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