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独生子女费问题2018
你所说的“独来生子女费”,应该是自“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一般情况下,各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应该是有明确规定这一奖励费的的发放渠道。你可自行在网上查阅2015年以前的你省市的这个《条例》。
比如原《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或夫妻一方亡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数发给。
当然,各省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还可以根据各省市《条例》的授权,制订其他的奖励措施、明确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渠道。因此,建议你直接向当地县级计生局(卫计局)咨询。再有,这一奖励费的发放以该子女的年龄上作出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各省市规定的是在子女满16周岁至18周岁止,过了这一年龄,奖励费不再发放。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⑵ 请问独生子女费的问题
可以向计生部门申请发放
⑶ 关于独生子女费的问题
独生子女费是给你父母的。独生子女费的发放还要看你父母的户口性质以及是否有工作单位。如果你父母(或者其中一方)有工作单位,那么独生子女费应该有其所在单位负责给付。如果你父母都是农村户口并且无业那么这份钱就由政府负责。具体情况请你咨询一下你父母户籍地的计生部门。
⑷ 有关独生子女费问题
应该给的 ,和档案没有太大关系 。可以进一步联系咨询
⑸ 请教关于独生子女费问题
如果你办有独生子女证,就应该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是5元。这个钱是随着每月工资发放的。具体可以问问单位财务具体负责工资的人员。
如果没办有独生子女证,该费用不予发放。
⑹ 关于独生子女费的问题:
留个坐位..我也很想知道..以后会回来看的。.
⑺ 独生子女费问题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是农村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具体办法按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五的标准增发退休金。已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这项奖励仍由原单位发放。
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但兄弟姐妹关系会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作用。独生子女除了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外,没有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因此其社会化带有自身的特点。
独生子女在遗传体质方面与非独生子女无大的差异,但由于独生子女在家庭中所处的地位特殊,容易养成其性格上的特异性。所以一定要注重独生子女的教育,慧择向您推荐以下产品,供您参考。
⑻ 一些关于独生子女费的问题
...一个月10块钱的独生子女费都惦记成这样,无语至极。
⑼ 独生子女费发放问题
夫妻只有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规定生育的子女,如系双胞胎或多胞胎,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0元以上,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是财政拨款单位职工的,从财政拨款中列支,其他单位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承担;是农村居民的,由乡镇、村发给,或采取其他形式奖励;是城镇无业居民的,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是城市个体工商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
如果在离婚前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则仍然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