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姻法独生子女可以生几个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就有计划生育原则,也就是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当然了有些地区有各自的政策类似于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两个孩子等等,具体的你可以问下你所在的居委或者计生局,
B. 南方是独生子女可以生三个吗
在所有来的计划生育家自庭中,独生子女家庭是风险最大的家庭。一旦遭遇非常事件导致孩子夭折或者严重的伤病残,风险家庭就转化为残破家庭和困难家庭,如果没有外界的支持和帮助就很难摆脱困境。它们的存在时刻提醒着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和人道关怀问题。中国的生育政策不是"一胎"政策。在城市,男女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在农村,多数省规定,生了一个女孩的可以再生一个;云南、青海、宁夏、新疆、海南等省(区)规定农民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西藏农牧民没有生育数量的限制。因此,党中央已明确指出,"十一五"时期必须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
C. 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可以生3个小孩吗
,亲不论是不是独生子女,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只能生育二个,不能生育第三个的。所有家庭都一样,只能要两个。
D. 独生子女能生2个小孩吗
夫妇双方为独生子女的,不论第一个子女为男孩还是女孩,都可以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但要符合几个条件: 1、间隔4年以上,即必须第一个孩子满3周岁零两个月后才可以怀孕,这样两个小孩的出生间隔才能满足间隔4年; 2、经镇(或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批,即必须先向镇(或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申请,批准后才可以怀孕生育。
E. 独生子女生三个孩罚款吗
1、政策明确的说是不能生。
2、有些地方是不能上户口的,但是有些地方上户口并不问是否独生子女。具体在当地可以打听。
3、有些地方可以采用此种办法操作:夫妻假离婚,把两个孩子判给一方,然后再生一个孩子,没有孩子的一方以“捡到一个”孩子的理由,请村里出具证明协调入户。
F. 爸妈是独生子女可以生第三个孩子吗
这个是不可以的。
生第三个孩子的话、
是属于超生的、
G. 现在国家规定可以生几个孩子
能生几个孩子,在我国计划生育条件下,有不同的情况:
一、夫妻双方都是少数民族生育政策:
一是民族八省区的计划生育政策。内蒙古自治区规定:蒙古族公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非城镇户籍,经批准可生育第三胎。对达翰尔、鄂伦春、鄂温克等民族的公民,提倡优生,适当少生;要求节育的,给予技术服务。上述四个民族以外的少数民族公民,一对夫妻只可生育两个子女,不准生第三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定;城镇少数民族居民一对夫妻只准生育两个子女,少数民族农牧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符合特定条件的可再生生育一个子女。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夫妻双方为瑶、苗、侗、仡佬、毛南、回、京、彝、水等一千万以下人口少数民族的,经批准可生育第二胎,但生育间隔不得少于4周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定:夫妻双方或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可生育两个子女;一些山区县的少数民族农民可生育三个子女。西藏自治区规定: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农牧区的少数民族农牧民只提倡优生优育、晚婚晚育,对自愿实行计划生育,给予技术服务。云南、贵州、青海三省的大致规定是:少数民族可生育两个子女,有特殊情况的少数民族农牧民,经批准可再生一个子女。对总人口很少的少数民族不限定生育指标。
二是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浙江、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重庆、甘肃等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这些地方都有少数民族聚居区,建有自治州或自治县,一般都规定少数民族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
三是除前两类以外的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这类地方基本属于少数民族杂散居少数民族地区,在制定计划生育政策中均考虑了少数民族的特殊情况。北京、天津、上海都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少数民族夫妻可生两个子女;其他省规定夫妻双方是少数民族的均可生两个子女
二、不属于以上情况的生育政策:
1、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或者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2个孩子。
2、夫妻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的,只能生1个孩子。
H. 我问一下,我和我老婆都是独生子女,可以生三胎吗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如北京市的就如下: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I. 户口上只有一个孩子,但是生了三个孩子,这算独生子女吗
不算哦,不管户口有几人。你事实生了3个,那就不是独生了。
J. 现在可以生几个小孩
只要交社会抚养费就行了,一般是当地年平均工资的3-5倍。只有你有钱,养的起,就可以生。 但是如果你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有可能被开除公职。 如果都是独生子女,是可以生两个小孩的。 参考: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六)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七)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第二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外,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二)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 (三)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 (五)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 (六)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夫妻为主要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的农村居民,一方经县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残疾,只有一个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但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以及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成建制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