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解除劳动合同了,单位还给开独生子女证明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会给劳动者开独生子女证明,劳动者应当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者街道办开独生子女证明,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经审批合格后,予以发放《独生子女证》,目前已经开放了二胎政策,《独生子女证》从2016年6月30日后不再办理。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㈡ 为什么我有单位,单位说不办理独生子女证, 去居委会又叫我开单位没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证明
这是两个问题,一是谁有权出证明?二是独生子女奖励由谁出?根据现行的计划生育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独生子女政策,婚姻状况、独生子女状况等等,均已社会化管理,找社区,找基层派出所,找民政部门,一般都能解决出具证明材料问题。
至于独生子女奖励问题,又是一个概念。按月度、按年度、独生子女父母老年退休享受一次性补贴等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即可。
㈢ 办理独生子女证,有单位的可以让社区开证明吗
您好,可以直接去居委会办理
㈣ 独生子女证明在什么地方可以开
独生子女证明需要在当地社区居委会开。
独生子女证明模板:
我单位XX(乡镇、街道) 同志,性别X ,身份证号 XXXXXXXX,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离 婚 ) ,于XX 年XX 月 XX日与XX 同志(身 份证号 )结婚,于 XX年 XX月 XX日 生育(收养)一孩(男、女) ,子女姓名 XXX,系独生子女。
该子女为该同志生育(收养)的唯一子女,且无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XXX
单位联系电话:XXXXXXXXXX
单位盖章:
XX年 XX月XX 日
(4)独生子女证明单位能开吗扩展阅读:
办证程序及所需材料(以兰州市为例):
1.正常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十六周岁以内)的: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户籍(或一方户籍)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且婚姻未有变动史的,由独生子女父母任一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寸合影照片一张。
2.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户籍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由独生子女父母任一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寸合影照片一张,夫妇双方单位或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出具的婚育证明。
(2)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户籍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另一方户籍不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由户籍所在地一方街道计生部门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寸合影照片一张;
户籍在兰州市一方的出具单位或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出具的婚育证明(户籍在现居住地的、且能查实婚育情况的,不出具婚育证明材料);户籍不在兰州市一方的,需出具(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婚育证明。
(3)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曾经在兰州市工作,现已退休、不在兰州市长期居住且户籍均不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 根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由其原单位或原户籍所在地社区(村)、街道(乡镇)、县区卫计生部门出具婚育证明。
3.独生子女父母离异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1)独生子女父母离异且双方户籍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 未领或曾经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的,由独生子女父母任一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补办方两寸照片一张;
双方出具单位或现居住地社区(村)、街道(乡镇)出具的婚育证明(户籍在现居住地的、且能查实婚育情况的,不出具婚育证明材料);同时,作出书面承诺,如以后再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办证机构负责注销并收回,不再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2)独生子女父母离异一方户籍在兰州市的,未领或曾经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的,由户籍在兰州市一方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补办方两寸照片一张;
补 办方出具单位或现居住地社区(村)、街道(乡镇)出具的婚育证明(户籍在现居住地的、且能查实婚育情况的,不出具婚育证明材料);户籍不在兰州市一方的,需出具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婚育证明。
同时,作出书面承诺,如以后再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办证机构负责注销并收回,不再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4.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死亡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户籍在兰州市的,未领或曾经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的,由户籍一方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补办方两寸照片一张;
出具单位或现居住地社区(村)、街道(乡镇)出具的婚育证明(户籍在现居住地的、 且能查实婚育情况的,不出具婚育证明材料),另一方死亡证明;同时,作出书面承诺,如以后再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办证机构负责注销并收回,不再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㈤ 办独生子女证,没有单位去哪开证明
我上周刚办完,手抄续非常简单,就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计生科办理,现在二胎政策放开了,办理独生子女证相当于是补办,就要结婚证和社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就可以了,每个省市看看有没有地方要求,最好办理前先打电话咨询,希望能帮到你。
㈥ 档案管可以开独生子女证明么
独生子女证明不是档案管的事,而且独生子女证明必须要父母去申请,子女本人没法申请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
㈦ 单位应如何开不发放独生子女费的证明
证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于***年***月生育一男(女),确系独生子女,该同志在我单位内没有领取独生子女保容健费。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