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独生子女证对中考还有加分吗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照顾10分:
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为农村户口;
父母终身只生养一个子女;
考生本人为农村户口。
B. 国家有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吗
2015河南高考独生子女加分政策:
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等6类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不加分。
省招办要求,各级招办要严格执行照顾政策,明确专人负责照顾对象的审核工作,考生要及时提供相应的证书、文件的原件,认真履行审核人员签字、考生确认手续,并进行公示。
C. 独生子女高考有加分政策没有
看条件。现在,城镇户口独生子女并没有高考加分政策。少数省份对专农村独生子女高考有加分政属策。
青海省。农牧民独生子女:重点核查考生本人是否为农村户籍,是否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独生子女证明,如属原始证件遗失而提供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上必须加盖县级卫计部门公章等。
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者加分15分。
海南省。农村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高校可加5分投档。考生须提交《海南省普通高考农村人口独生子女照顾加分申请表》,本人和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广西省。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总成绩加10分。
D. 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吗加几分
高考加分政策中没有独生子女这一项,所以独生子女是不加分的。而且国家现在鼓励生育,每家只有一个孩子并不是国家所提倡的。
E. 独生子女初升高加分吗
这个具体每个地方应该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地方加分,有的地方不加分。
你可以在当地教育部门查一下当地的中考加分规范,到时候学校也应该会通知学生。
据统计,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有13个对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加分奖励。对于考生参加体育、艺术和科技类比赛获奖者,分别有13个、8个和15个予以加分认可,但大部分都对可加分的比赛、名次进行了明确规定。
31个省区市绝大多数都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军人子女给予加分照顾。因公牺牲或一到四级伤残警察的子女可以加分出现在了22个城市的加分政策中。此外,29个城市对华侨、归侨子女给予加分优待。
与国家政策相承接的,31个省区市均对少数民族考生进行加分照顾。但是也有一些城市开始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居住地或其他条件进行限制。如,重庆规定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才能够加分,沈阳、昆明则将加分限定为居住在少数民族乡的考生。
除去学生特长和荣誉,烈士和军人子女以及少数民族学生的常规加分之外,一些省市区根据地区实际,制定了一些特殊的加分。比如2013年乌鲁木齐规定户口在乌鲁木齐市的现役军人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时,中考原始总成绩加10分;2013年海南省规定,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可以加5分;2014年江苏宿州市规定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目前有12个对农村独生子女、纯二女计生户子女中考有加分,如福州、广州、南昌、石家庄、昆明、太原等市。
山西省《寿阳报》在2014年5月6日的报道中称,根据《山西省农村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加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寿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从四月份开始对2014年中考考生中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进行了严格审核。共审核全县14所初级中学,其中符合条件的领证独生子女542人,这些考生享受在今年中考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的优惠政策。这一政策的实行将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激励和引导更多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创造良好的条件。
F. 今年初中、考高中独生子女有什么优惠政策
考高中独生子有什么优惠政策,各省考生不同,如果是非农业学生,与众同等,没有什么特别。如果是农村户籍,你可以上本省教育中考考试院官网查看。也可以直接问一下你的班主任。
G. 中考独生子女能加分吗
中考加分规范:
()区县级先进对象(先进对象包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下同)不再加分。但市教委规定,在毕业学年获这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
(2)市级先进对象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3)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降分录取分值调整为10分。
(4)知青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和华侨子女、台湾省学生、归国留学生等人员在规定的语言适应期的子女降分录取的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
(5)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政策不变。
(6)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照顾中考总分的5%。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照顾10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高知子女、台湾省籍青年;
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的子女。
(8)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照顾10分:
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为农村户口;
父母终身只生养一个子女;
考生本人为农村户口。
H. 高考独生子女可以加分吗(广东省)
肯定不行的,现在是计划生育的时代,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所以未来几年都没有可能加分的广东省2007年高考录取加分政策
摘要自《广东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9条录取照顾政策
凡符合国家教育部、省招委会规定的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中学或县级招生办公室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本、专科层次录取时,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①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②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③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④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⑤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在本科或专科层次录取时,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给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专科层次录取时,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供高等院校择优录取。
①省委、省政府确定重点扶持的贫困县的考生;
②烈士子女。
(5)在专科层次录取时,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者或其子女,因公牺牲和立一等功以上人民警察、军人(含退伍军人)的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给高等学校照顾录取;获市、县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者或其子女,立二等功的人民警察、军人(含退伍军人)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给高等学校照顾录取。
(6)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①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到四级残疾军子女;
②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③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④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省招生委员会、省民委《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发[2007]41号)有关规定的,可提供档案由高等学校审查录取。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各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专科录取分数下80分、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本科)不得低于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科录取分数线下40分。少数民族地区汉族考生在部(省)、市属大专科录取时,可在省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降低20分投档给高等学校照顾录取;
(8)体育尖子考生,可按照具体的政策规定提供档案给高等学校择优录取。体育尖子加分政策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体育尖子工作的通知》(粤招[2007]2号文)执行。 但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I. 独生子女考高中加不加分
个别地区农村户口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