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户口本上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户口本上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指因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迁来,因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是办理迁移户口时的一个原因,即父母和子女的户口不在一个户上,因为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这个因素申请将户口迁到一起。可分为父母投靠子女和子女投靠父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贰』 杭州父母有多个子女,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怎样,开老年投靠子女
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开证明,就说某某和某某共生育几个子女,分别是某某,身份证号12334.。。。。然后写父母无收入,主要靠子女抚养
『叁』 父母户口投靠子女的条件
法律分析:1、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投靠人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
3、投靠人为退休或无业人员(父母双方均退休,一人年龄达到标准,另一人可随迁入户);
4、投靠人在原户籍地无其他子女(原本市户籍人员除外);
5、投靠人或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肆』 父母投靠子女迁户口如何证明父子关系
父母投靠子女迁户口证明父子关系,可以开具父子关系证明,需要到原出生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办理。
办理流程:
1、派出所查询当时登记的出生证;
2、明确出生证上其父亲、母亲姓名;
3、由该派出所户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伍』 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孩子属于随迁子女吗
需要的手续如下:
1、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
2、拟迁入地村委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同意迁入证明,加盖村委会公章。
3、持以上证件、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需提供拟投靠亲属户口本复印件、亲属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移申请表需村委会、派出所盖章。
4、持以上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申请表)到迁入地公安局办理准迁证,准迁证有有效期,一般为40天。
5、持准迁证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迁出手续有有效期,一般20天。
6、持准迁证、迁出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办户口本或在登记在亲属户口本上
各地手续相应的会有所不同。
拓展资料:
亲属投靠:
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高校毕业生
一、户口在学校的学生,假若就业单位有人事权,那么可以把户口迁移到单位集体户口,凭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单位接收证明办理入户手续;假若单位没有人事权,那么可以把户口迁移到工作城市的人才市场,就像在广州工作把户口迁移到南方人才档案户口挂靠中心;或者学生可以要求将户口迁移回原籍,凭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或者申请暂缓就业,可以将户口档案继续保留在学校两年。二、户口不在学校的学生,假若单位有人事权,那么可以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陆』 因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迁来 什么意思
一起的意思了
『柒』 父母投靠子女的问题
去年我也曾在派出所问过这个问题,片警说了个三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无经济来源父母投靠子女),我的大连这边的,具体怎么实施没问。下面是网上查的相关信息,看看有没有用。
一、凡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的老人,可申请投靠子女在城市入户。
二、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 申请投靠入户的书面报告;
· 投靠的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
三、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派出所,或者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地级市公安机关;地级市公安机关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决定的二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经批准同意迁入的,申请人可到县、市公安局领取《准迁证》,并持《准迁证》回原籍办理《迁移证》,再凭两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五、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工本费,每证若干元。
『捌』 父母户口投靠子女需要哪些条件
父母户口投靠子女 ,需要老人的身份证 户口本,先去当地居委会开证明, 然后去当地派出所 办理上户口。
『玖』 父母和子女相互投靠与父母投靠子女有什么区别
一个是相互,是双方行为;后者是单方行为
『拾』 父母投靠子女要开母子关系证明,请问派出所开,还是大队开
父母投靠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