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独生子女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区别有哪些
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然后,到双方单位每月领取每人五元奖金(此笔钱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假如无正式单位,可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生科领取。
2. 独生子女政策都有哪些
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就是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由国家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照规定享受国家的奖励政策,并由所在单位落实。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则由地方人民政府提供帮助。但在2016年宪法修订后,国家开始推行“二胎政策”,于是实施了30多年的中国独生子女政策就终止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2016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施行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自此终止。
3. 计划生育政策与独生子女政策
独生子女政策是计划生育政策的一种。 从概念上说计划生育政策是大概念,独生子女政策隶属于计划生育政策。
4. 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政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不可以享受多生一个小孩优惠政策。建议你网络下你们当地的计划生育条例,里面有详尽的规定。比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5.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
虽说你的提问说的不是很清楚,但我就来个“假设”回答你吧:如果你们夫妻生育过第一个孩子,在符合再生育政策的前提下,经过当地计生部门审批生育了第二个孩子,而第二个孩子生下后没能成活,那么,在你向当地计生部门承诺以后不再生育的话,我认为当地计生部门应该为你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有,如果我这儿说的正是发生在你们夫妻身上的事实,那么,你们可以向当地部门问明不为你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理由。如果为你们办理此事的是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的工作人员,那么,你们可以向县级计生部门提起申诉。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6.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优惠政策
以前有,现在鼓励生育二胎,可能已经没有了,以你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为准,可以咨询他们
7. 独生子女政策是不是计划生育政策
独生子女政策当然是计划生育政策,单独二孩政策也属于计划生育政策,即使将来正式放开二孩生育政策,也仍然是计划生育政策,因为,国家一定会控制生育第三胎的。
8. 关于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因此,说成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并不编确切,我国也不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