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赠与其中一个子女房产,其他子女还有赡养义务吗
属于老人的合法财产,赠与人个人都是合法的,不影响赡养老人的义务。
㈡ 子女名下有房产,能接受父母赠与吗
可以的。
一、父子间房产过户主要分为两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父子间房产过户手续(继承房产过户)
子女按照合法程序继承父母的房产。具体操作流程为:
1、首先,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接下来,继承人需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区公安局办理自己的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需要携带上述的材料以及自己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房产证、土地证或者是其他形式的房产证明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中心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若是被继承人还有其他合法的继承人存在,申请继承房产的继承人还需要取得其他继承人书面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同意书才可登记办理房产过户。
第二种形式:父子间房产过户手续(父母在世的情况)
父母在世时,也可以将自己的房产过户到子女的名下,具体有两种操作的形式:
(一)父母将自己的房产赠与给子女
这种方式与咱们的房产赠与过户手续办理方式是一样的,具体步骤如下:
1、首先,父母与子女签订书面的赠与书,之后,赠与书交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父母与子女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中心进行房屋赠与过户手续办理的登记。
3、虽然只是赠与,不存在交易,但是房屋过户手续一般都是需要交纳相关费用的,所以第三步,便是交纳相关的税费了,交纳完成之后领取到凭证。
4、父母与子女再次来到房管中心,凭相关凭证和材料办理赠与房产过户手续,最终取到新的房产证。
(二)父母将自己的房产卖给子女
采用买卖的形式会比赠与形式缴纳的税费少,这便是原因所在了!父母将自己的房产卖给子女与咱们普通的二手房买卖交易是一样的,流程也是一样的。
二、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㈢ 父母赠予子女房产明确赠予一方,如何证明今后才有法律效益
1、父母赠与自己子女房房产可以有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是给自己内子女这一方就可容以了;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㈣ 父母赠与他人房产,子女有知情权吗
父母有权处置他们自己的房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子女无知情权。
㈤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的有关规定
1、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的前提下才发生,可以按照赠与进行过户。
2、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子女的,对双方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应按其它法律法规交纳契税和印花税。
3、应该办理过户和免税等手续。办免税时提交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赠与合同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等。
4、房屋已经过户到你父亲名下,那么父亲将其赠与给时应该考虑到该房屋是父亲和母亲的共有财产(另有约定除外),应该考虑母亲的意见。
5、房屋产权人有权将房屋赠与给他人,没有时间限制。
6、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以外的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㈥ 父母赠与他人房产,子女有知情权吗
法律分析:父母赠与他人房产,不是一定要子女知情,父母有处分自己房屋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㈦ 父母将房产赠与其中一子女,需要得到其他子女的认可吗
1、只要该房产属于父母完全产权的,那么在父母同意下,可以赠与任何人。
2、可以办理公证
㈧ 父母有几个子女,想把房产赠与其中一子,须征得其他子女书面同意吗
如果这个房产是你父母所有,那么他是有权利自行处置他的财产的,子女是无法强行阻止的,最多是好好的找他商量。 决定权在所有人手中。
㈨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还能收回吗
看什么条件下赠予的,是单纯的赠予还是有约定的赠予,是否已经完成过户,具体说明情况才好判断能不能要回来,该怎么要回来。
㈩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还能收回吗
你好,父母赠与房屋的行为 因为经过房屋登记而生效。 父母在一定情形下有权撤销赠与,但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据。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补充: 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父母是不得撤销赠与的 追问: 原先拆迁前,是私房,那时没有产证,后分得的房屋产证上父母自愿写子女名字,但事后父母否认,声称自己不知道产证上没有自己名字的事情,那之前也能算做赠与吗? 回答: 那属于侵权 不属于赠与 补充: 父母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两年内 起诉子女 要求返还房屋的部分所有权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 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 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