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孩子十六周岁了,是不是就不能享受独生子女费了呢
网上找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你一、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一) 领取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领取。
1、办理《光荣证》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收养子女的,不予办理《光荣证》。
2、办理《光荣证》程序
办理《光荣证》,需由夫妻双方申请,并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和农民,由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报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发证。
(二)具体发放办法: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具体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二、关于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不生育的一次性奖励
《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已婚育龄夫妻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并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 领取条件:
1、领取人员凭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和不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书面申请领取。
2、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
(二) 发放渠道:
具体发放渠道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一次性奖励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领取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
(二)发放办法:
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领取;独生子女的父亲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
具体发放渠道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四、关于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后,对其父母的经济帮助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一)领取条件:
1、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子女伤残或死亡的有效证明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
2、“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的标准,参照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远郊区、县农民夫妇一方伤残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的附件“北京市远郊区、县农民夫妇一方伤残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审批标准”的第二项执行,由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北京市卫生局规定的市、区(县)指定医院进行检查鉴定。
(二)发放办法:
1、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五十五周岁时,独生子女的父亲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
2、此项经济帮助,由领取人员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发放。
五、其他问题
1、享受以上奖励和经济帮助的人员,应具有本市户籍。
2、已领取《光荣证》的夫妻,离婚或丧偶后,再婚前其本人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和经济帮助;再婚后,如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而表示不再生育的,在退出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不包括市计生委特批的)后,应重新办理《光荣证》,按规定领取。
3、已领取《光荣证》的夫妻,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奖励或经济帮助停止发放,另一方享受单方奖励或经济帮助。
4、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再婚前双方已领取了《光荣证》的,再婚后应收回《光荣证》,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奖励费和经济帮助。此对夫妻如又离异,虽双方各自只有一个子女,但不再办理《光荣证》,亦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5、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再婚后收回《光荣证》,如其中一个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其亲生父(母)可以按规定享受经济帮助。
6、生育第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凭单位证明(无单位的凭村、居委会的证明)领取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如果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全部意外伤残或死亡,凭单位证明(无单位的凭村、居委会的证明)领取经济帮助。
7、夫妻离异,均未与他人再婚过,这对夫妻又复婚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光荣证》有效;夫妻离异后,其中一人与他人再婚,后又离异与前夫(妻)复婚的,如果双方在与他人再婚期间均没有生育(包括收养)过子女,重新办理《光荣证》,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
8、自费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奖励费停发。
9、资金渠道问题,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另行规定。
10、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独生子女父母,2003年9月1日前,女方已满55周岁,男方已满60周岁的,应予补发第二十一条第四项的奖励费和第二十三条的经济帮助。如单位应发人数较多,集中补发有困难,可分期分批补发。
为便于企业发放,按国家规定女职工满50周岁退休的,企业应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一并发放。2003年9月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可分期分批补发。
❷ 父母离婚过后算独生子女吗
你好,
你这种情况,只要你父亲没在结婚且生育子女的话,且你现在由你父亲抚养,你就算是独生子女。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
独生子女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你的情况应该和第四款符合就是独生子女了~
很荣幸为你解答~
❸ 孩子已经超过十六周岁了,还能办理独生子女证吗
应该是十四周岁前办理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是中国目前对以前实行的版计划生育实施的一项奖励政策,权奖励标准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从领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之月起到子女生长到14周岁,每年都会发放相关奖励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如果是一个孩子,你当然可以申请独生子女证,但是领取补助的时间已经过了。
❹ 独生子女的夫妻离婚后,还能享受独生子女的一些政策吗
只要你是独生子女抄,而且办有袭独生证的,就算你离婚了,那么你还是能享受独生子女的一些政策的,除非之前你是独生子女,后面再生了二胎的话,那么就说你之前办有独生子女证也是未作废的,也不能享受独生子女的政策了。
❺ 父母离婚后 还能办独生子女证么
虽然你父母离婚后都并未有所生育,但独生子女证是在小孩16周岁之前,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明以及准生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的。但每个地方都有所例外,你可以去你家所管辖的居委会询问不能
❻ 只生了一个孩子,离婚后还能领取独生子女证吗
只生了一个孩子,离婚后不一定能领取独生子女证,因为我们都知道有关于独生子女证的申请条件,也是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的,其中值得一提的就是孩子不满16周岁才可以申请独生子女证,如果你的孩子已经超过16周岁的话,是无法申请这个证书的。
独生子女证对于孩子的户口来说也是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的,如果孩子的户口未申报的话是不予发证的,希望每个人都能够知道这一点,在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时候,一定要夫妻双方去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进行领取独生子女申请审批表,填完表格之后,上达县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法律规定发放独生子女证。希望每个人都能合法取得证书。
❼ 离婚后还能办理独生子女证吗
两个人离婚与自己的子女无关,在离婚之后当然能够办理独生子女证。对于孩子而言,该有的权利应该继续享有,独生子女待遇当然是不会因为离婚而得到改变。
一、合法的权利
虽然国家现在已经提倡二孩三孩的政策,鼓励大家能够多生孩子,但是很多家庭依然选择只生一个孩子。在过去的时候,独生子女家庭能够享有每个月的政府补贴,现在这个补贴虽然没有了,但是依然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能够证明孩子是独生子女。
对于我而言,离婚家庭办理独生子女证是可以办理的,但是我希望所有的家长在面临离婚的时候应该好好的处理孩子的问题,不要让孩子成为离婚的牺牲者,让他走不出婚姻的阴影。婚姻应该带给孩子是美好的回忆,父母即使离婚也应该对孩子负责,让他感受到完整的爱。
❽ 离婚了还能办理独生子女证吗
离婚了还抄能办理独生子女证袭吗,我觉得有两种情况可以,第一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并且家庭中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
再婚夫妻在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在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
❾ 怎么安慰一个父母刚离婚的十六岁的独生子
只能告诉她父亲母亲的事与你无关系,都是爱你疼你的,自己给自己努力学习今后自立自强,当个有自立自强的孩子,别在意这些细节,希望你开心幸福健康快乐
❿ 夫妻离婚之后,还能领取独生子女费吗
夫妻离婚之后当然还能领取独生子女费,只要保证双方只有这一个孩子的情况下,就是能够领取的。
一、符合领取的身份
夫妻两个人离婚,但是他们二人只有这一个孩子,那么就符合领取的身份,就可以继续领取独生子女费。但是在领取的时候只能一方去领取,不然双方都领取,这样不是符合规定的,毕竟国家不是慈善企业,也是需要根据事情的实际情况来领取的。
虽然现在国家提倡二孩三孩政策,但是选择独生子女的家庭依旧很多,这也是与国家的政策有着十分大的关系。不管家庭是做出怎样的选择,但是面对独生子女的家庭,我们应该保证他们能够得到相应的独生子女费用,这样才是对孩子最大的保障,也是对于家庭的一份关心和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