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应当按照具体情况处理。离婚时,孩子的户口在当事人户口本上,并且约定孩子由当事人直接抚养的,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应当继续留在户口本上;婚姻关系解除时,孩子户口在当事人户口本上,并且约定孩子由对方直接抚养的,婚姻关系解除后,孩子的户口应当跟随对方走,应当把孩子的户口迁出去,让孩子的户口出现在对方的户口本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2. 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户口拖延不办,可以和对方协商;离婚了小孩上户口需要带齐离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带齐上述材料,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3. 离婚后孩子户口的问题
有关于你的提问,分别回答如下:
回答一:女方与你再婚,可以要求将户口迁移至你处,也可以不迁。如果考虑到此前她已生育过子女的事不想让你家知道,她可以一人将户口迁移你处,但问题是,孩子的户口不能独立,因此,可将孩子挂靠在她母亲家。
回答二:按照政策,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初婚未育的,再婚后,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关于这点,请你在网上查阅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生育调节”部分,那上面明确了再婚再生育政策,你可自行对照),但前提是不能作为生育一胎,而是作为生育第二胎在计生部门进行生育登记。也就是说,女方在再婚前生育的一个子女必须要作为子女数计算。
回答三:至于你提出的第三点,其实在回答第一点时已回答了一部分。如果她的户口迁移到你处,孩子可以不随迁,但由于孩子未成年,不能独立成为户主,必须要挂靠在其娘家(外婆家),但靠在那儿,与外婆的关系(如果外婆是户主的话)只能填写为外甥,总不能将孩子与外婆的关系填写成“母子”吧。
回答四:如果你与她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不会问起她是否生育过或是否有过孩子,但会让你们填写一份“声明”,大抵内容为“你们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的证件和内容属实,否则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等等。也就是说,万一今后发生什么,必须由你们夫妻双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但有一点你要注意:在你们登记结婚后,生育子女必须要在当地计生部门进行生育登记;如果你们在生育了一个子女后还符合再生育政策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从女方角度算应该是第三个子女),你们必须经过当地计生部门的批准。作为计生部门,有权利核查女方是否有过生育行为的事实。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4. 离婚后子女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子女户口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处理。双方在处理子女抚养权时,约定子女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的户口也应当随对方走,离婚后,应当将子女的户口迁到另一方的户口上;离婚时,约定子女随当事人一起共同生活,并且子女户口也在当事人户口本上的,离婚后,子女的户口也应当随当事人走,无需将户口迁出去,子女的户口应当继续留在户口本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5. 父母离异,子女户口问题
可自己协商
户口在那方
协商不成,
判给那方在那方
超过十八则自主
决定
6. 离婚后孩子户口问题
孩子判定跟谁,就可以签到谁的户口上的,父母离婚孩子是最受伤害的,父母商量好,给孩子最好的安排,不能因为离婚了,就不管孩子,孩子没有什么错,如果他能选择,他肯定不会出生在这种家庭的。
7. 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上
离婚后,应当按照相关帮孩子上户口。离婚后,孩子要上户口的,应当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报,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出生证明,户口登记机关对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后,确认情况属实的,应当办理出生登记,帮孩子上户口,孩子没有出生证明的,可以通过亲子鉴定,只要能证明孩子是亲生的,户口登记机关也会为孩子办理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8. 父母离异孩子户口怎么迁移
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如果成年,则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办理)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9. 父母离婚子女户口怎么迁移
法律分析: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5、若孩子还未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