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书
我叫复XXX,今年XX岁,住XXXXXXXXX,身份证号制XXXXXXXXXXXXX,由于我父母(写清父母的详细情况)年老体弱,身边没有人照顾,特申请将我父母在XXX地的户口,迁移到我户口上。
礼
申请人:XXXX
XX年XX月XX日
2. 如何办理父母投靠随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户籍:
(一)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本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
(二)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国外或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均具有本市户籍;
(三)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离休干部。
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广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满2年)的,准予其配偶一并迁入本市户籍。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表》(申办人);
2、居民身份证(申办人和被投靠人);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办人和被投靠人);
4、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1)属第(一)申办条件,申办人为原本市户籍人员的,原本市户籍情况由本市公安机关核查办理。
申办人为丧偶人员的,还需审核申办人的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居民户口簿未有清楚登记配偶死亡注销情况的才需提供)及丧偶未再婚承诺书。
(2)属第(三)申办条件,还需审核申办人的离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随迁的,还需审核配偶的①《入户申请表》、②结婚证、③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居民身份证。
(4)属入个人房产地址家庭户,还需审核产权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本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
属入单位、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还需审核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
(3)属离休干部的,还需提供离休证。
(4)配偶原是本市户口,因故死亡的,还需提供配偶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申请人户口所在的区(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合法住所证明及具有本市户口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出生证(属16至19周岁在校初高中阶段学生的,提供学校证明及身份证)。
3. 父母户口投靠子女承诺书怎么写
你是说户主是子女,父母在子女的户口本上?
直接找公安局户籍科:一、子女先立户,二、父母转户口到子女户口上
4.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落户申请书怎么写
请问一下,我迁移到学校的户口不想迁回原籍,想迁到我现在居住的地方,和母亲在一起,这样的申请因该怎么写?
5. 父母投靠子女迁户口关系证明书怎么写
因独生子女某某的父母,年迈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据本人申请,我方同意,有必要把老人的户口迁移到独子某某的城市与其儿子共同生活,符合国家规定的一孩老人可以跟随子女的规定,特此证明。
6.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对于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在户籍窗口领取,双方手写签名);
2、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休证或无业证明;
4、投靠人原户籍地无其他子女情况证明件(包括投靠人原单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或原本市户籍注销证明;
5、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父母同时投靠或随迁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父母子女关系不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件):
(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
(2)被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
(3)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子女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
(4)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提供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7.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转移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书
兹有申请人张XX,女,生于XXXX年,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本人现定居武昌区武珞路五巷46号XXXX号,户口属武汉回市公安局中南路派出所管答辖。现因本人母亲(姓名:周XXX,身份证号:XXXXXX)已退休,年过6旬体弱多病,特申请将其户口迁入武汉市,在我身边便于照应和护理。望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政策予以批准为盼。
敬呈
批准
申请人:张XX
20XX年XX月XX日
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8. 父母投靠子女到底开什么样的证明是国家认可的!!!
你好
这方面的规定我不是太熟悉,但我认为既然两边扯皮.你可以向子女的户籍管理部门提交一面书面申请,要求对方就你提出的父母投靠的合理要求不予办理作出书面的答复,如果对方明确写明是原户籍机关开出的证明不合要求,那么你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原户籍管理机关也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所开具的证明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子女户籍机关是否会书面以此理由拒绝就不一定了,但对方一定会有个答复给你.
当然,如果你能找找户籍管理人员,送点礼求求情,他们应该是可以为你指出一条明路的.
9. 可否办理父母投靠子女,需要什么流程及准备哪些材料
可以办理父母投靠子女,需要流程及准备的材料,各地有所不同。下面是深圳市的做法:
事项内容
老人投靠子女随迁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
《关于随迁入户受理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恢复随迁入户受理及修改补充相关入户条件工作的通知》
数量及方式
有数量限制。受市政府当年计划指标限制,符合条件按申请时间先后审批。
条件
1、老人双方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必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一并提出申请(特殊情况如老人离异或一方配偶去世,则不受“一并申请”限制);
2、老人双方身边均无子女;
3、凡多子女的申请人,根据其子女户籍地的情况,按“就近不就远、就小不就大”的户口迁移原则处理;
4、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在深圳有房屋产权。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2份);
2、老人及其全部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3、老人及其全部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老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原件1份);
5、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名下的本市住宅用途房产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老人离婚后一方申请的提供有关离婚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7、老人配偶已死亡的提供其死亡证明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申请表格
入户申请审批表
申请受理机关
符合随迁入户条件的,到拟入户地派出所申请。
决定机关
深圳市公安局。
程序
各派出所接到随迁入户申请时,需详细核对证明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回执;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并没收申请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统一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审批,市公安局按申请时间统一排队审批,如当年入户指标用完的顺延至下一年。随迁入户已获批准的,特区内申请人接到通知后持申请回执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各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宝安、龙岗、光明三区直接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迁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时限
根据市政府每年下达的指标数,按受理入户申请的时间顺序统一安排审批。如当年入户指标用完的顺延至下一年审批。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审批同意迁入的,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一次性40天内有效。
法律效力
申请人取得《准予迁入证明》后方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收费
收取《准予迁入证明》工本费人民币4元,收费依据是:粤价费(1)函(1994)57号、粤价(1996)238号。
10. 父母投靠子女申请理由如何写
理所应当,无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