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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

发布时间:2022-02-20 07:02:03

㈠ 婚后一方父母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如何认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法予以分割。理由如下:

第一、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动产,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符合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第二、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动产,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符合法律解释中的历史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第三、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动产,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有司法实践的佐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解释》第五条规定:根据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

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综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且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不动产,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法请求予以分割。

(1)父母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扩展阅读: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要注意事项 :

首先,如果是父母以自己名义购买子女的婚房,并且同意子女居住,那么该套房屋的所有权是归购房的父母的。

其次,一方父母如果以子女的名义买房,那么就需要确定该套房产是否是赠与给子女夫妻双方二人,如果要赠与夫妻双方那么就应当做出声明,表示该套房产赠与给自己的子女及其配偶。如果只是将房产赠与自己的子女,则不需要做出声明。

较后,再为子女购买婚房时需要考虑该套房产对夫妻间的影响,如果因为房子的原因造成夫妻之间或夫妻与父母之间的不理解,那就不好了。因此,父母为子女购房时应该和子女们商量好,避免出现家庭不和。

离婚后一方父母买的房产分割:

父母出资为子女买婚房的情况不同,离婚后的处理办法也不尽一样,下面就为大家详细分析一下五种离婚后对父母买的房子的分割方法。

(一)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

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全额购买的,并且产权登记是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离婚时房产是认定为出资方子女拥有的个人财产。其实这个判定大家都应该能理解,父母为子女买房就是为了让子女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即使是婚后的财产,但是也是出资方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子。

出现这种情况下,一般可以认为是出资方父母将房产赠与夫妻二人的,这时房产是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该套房产应该是夫妻二人共同分割。除非有证据证明房子是出资方父母婚后出资方父母买的房子只是单独赠与自己子女的,否则都将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三)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的房子。

婚后父母双方共同出资为孩子买房的现象十分常见,而且离婚时房产判定的争议也比较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应该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来享有房子的所有权,那么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应该根据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来制定。

(四)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双方名下的房子。

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买的房,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的话,那么该套房产则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来进行分割。当然,如果双方针对房产有其他的约定,则按双方的约定来处理房产。

(五)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

㈡ 由父母出资下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结婚证上写上配偶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袋款由你们还,就属夫妻财产,得留还款的证据,不过由于首付是他父母付的,分财产时的分出他们那份,房产就好加上自己的名字。

㈢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是否算是对双方赠与

加上去对方名字属于自愿予,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名字不是白加的。
将婚后由内一方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动产,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符合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即该规定所要表达的意思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应以认定该房系对夫妻双方赠予为原则,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为例外。这里的“例外”就是要有证据证明一方父母明确表示将该房产赠与男或女之一方,且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诉讼前形成的,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的意思表示,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具体到本案中,不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均没有证据证明该房产系男方父母赠与给男方个人的,也没有证据证明该房产系男方父母赠与给女方个人的,也就说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规定的“例外”情形,自然而然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符合上述规定。

㈣ 父母首付并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虽然房屋仅登记在父母出资一方名下,但该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父母对所购房屋仅支付了首付款,属于部分出资,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虽然产权登记在父母出资一方个人名下,但不能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认定该房屋为父母出资一方的个人财产。该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并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应当做限制解释,这里所称的出资应当仅指全额出资。因为只有全额出资,父母才能取得房屋产权,将所购房屋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才具备房屋产权赠与的法律属性。而且,父母出资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在二人婚后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是一直用共同财产在偿还按揭贷款,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具体分割时应当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对父母出资的一方适当多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并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己方子女的个人赠与,房屋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㈤ 父母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有什么风险

一、只能全款 如果孩子不满18周岁,房子又要登记在孩子名下,既不能选择公积金贷款也不能选择商贷,只能选择全款。因为贷款只针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是硬性条件。

二、财产分割麻烦 夫妻双方如果婚姻破裂,就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是不可被分割的,即使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说,该房产属于孩子,只是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监护人代为管理。

三、父母不能随便出售孩子名下房产 父母可以替孩子买房子,但不能随便卖孩子名下的房子。按照正常程序,孩子名下房子只有在孩子年满18周岁后,经其同意才能被出售。 如果必须要出售,则首先取得监护人的签名文件,确认其监护人资格,然后签署保证书:出售孩子房产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罹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父母如果想卖孩子名下房产套现也是不被允许的。

四、父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 虽然父母是实际出资人,但房屋已经登记在孩子名下,父母因特殊原因,比如赡养纠纷欲收回房屋,表示,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物权法对不动产权有着明确的规定。

㈥ 婚后父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对子女双方的赠与吗

不一定当然属于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婚后父母全款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或子女配偶名下没有明确赠意思表示话的可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与“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

㈦ 父母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有什么风险

对很多家庭来说,房产是一笔重要财富,而有的父母在生前就对房产进行处置,将之登记于子女名下。从法律上来说,这样的做法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1.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无法主张收回。

2.子女成年前,父母不得自由处分该房产。

3.子女无法再行购房。以杭州为例,子女名下有房后,很可能受到限购政策影响,无法另行购房。

4.子女婚后可自主加名,离婚时遭到分割。

5.如有夫妻共同债务,子女婚前个人财产将被执行。

6.子女身故,其配偶可继承房产。

要应对以上风险,有几个措施可以参考:签订赠与抚养协议;父母一方保留一定的份额;指定赠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利用其他财富工具提前规划。

继承有哪几种形式?要注意什么?

1.法定继承。

按照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还有两种特殊的继承——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尚未实际接受遗产之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份额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行为。

法定继承可能遇到的难题一般有三个,即身份证明难、找被告难、财产证明难。

要避免以上问题,建议继承人和被继承人提前详细列明各项财产清单,妥善保管财产权属证明,提前办理亲属关系公证或订立遗嘱,并指定遗嘱执行人。

2.遗嘱继承。

当然,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万无一失了,一份遗嘱必须符合四个法律要件才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设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不同形式的遗嘱,要求也不一样:自书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公证遗嘱须经公证机关办理;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注明年、月、日,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签名;录音遗嘱采用录音形式,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口头遗嘱只适用于危急情况,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

要注意的是,其他形式的遗嘱不能否定公证遗嘱,而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自动失效。

3.遗赠。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法律行为,只须遗赠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不需要征得受赠人的同意。但遗赠不同于生前赠与,必须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具备设立遗嘱的法定要件方为有效。

另外,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遗赠的表示。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6-0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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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父母赠予子女的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签了合同并公证,要子女配偶签字吗

不需要!


㈨ 父母买的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离婚时子女配偶有权力分割么

法律分析:如果父母在子女婚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如果婚后父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因此离婚时子女配偶没有权力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㈩ 父母安置房登记在已婚子女名下,是否属于子女夫妻共同财产

  1. 是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吗?是否有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如果是登记版在自己子女名下且没有动权用过子女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属于子女个人财产;

  2. 以上意见仅供参与,建议带上相关的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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